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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是被动的啊!(4k)(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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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甘露寺。

“你不该走的。”

“可我还是要走。”

“既然已经决定要走了,为何还要跟我说。”

“一晃十八载,即便是一颗石头,捂十八年,也捂出感情了。”

“可....”

“别可了,先把我今年的工资结一下,老秃驴。”东方将潮吟剑插入地面,从怀里抽出一张纸条。

“一共三百两,方丈,你也不想被外面的人知道大名鼎鼎的甘露寺竟然会拖欠工资吧?”

甘露寺老方丈的脸都皱成一坨菊花了,他并不是舍不得这三百两。

而是...

东方一走,他又从哪儿在找一个替小姑娘看手相的人来代替?

这样一来,甘露寺又少了二楼内院三百两看手相半个时辰的特殊服务,每年赚的钱又得少上一大截!

倒不是看手相的难找,而是像东方一样帅,又会看手相的难找!

“逸一时,误一世啊!”老方丈唏嘘不已,摇钱树走了,他怎能不痛心!

要是当时能够居安思危,当东方在的时候多存点钱,今天分别时,也不会这样了。

“就不能不走么?”老方丈颤颤巍巍的从裆下抽出一沓银票,饱经沧桑的脸上布满了周围,眼神中透着希冀。

“不能。”东方将银票揣进荷包里,四十五度角仰望着天空,义正言辞道。“大丈夫之志,应如天河,东奔瀚海,目下邪祟猖獗,民不聊生,更有贪官污吏从中使诈。”

“此国家用人之时,我堂堂大丈夫,又怎能屈身守分?不为国家效力?”

“可你前天还不是这么说的....”老方丈一脸委屈的看着东方。

他清楚的记得,东方前天才信誓旦旦的说过:“我就是死甘露寺里面,被甘露泉淹死!也不会离开走出甘露寺外十二里!”

可没想到,东方竟然变得这么快。

快的让老方丈都虎躯一震,难以置信。

“那不是我!”东方矢口否认。“多说无益,我先走了!”

“且慢!”老方丈又道。“你要去哪儿?”

“津州!”

“津州路远,若无熟人领路,恐怕半路会遇到不少邪祟。”老方丈抿了抿嘴。

东方闻言,娇躯一颤。

“你我好歹相识了这么久,这些年你也帮了我不少。”

今当离别,老方丈也想着好聚好散,东方为他赚了那么多的钱,自己有必要帮他一帮。

想着,老方丈从裆下掏出一本厚厚的花名册,舔了舔手指,翻了几页,从上到下一一浏览着上面的名字。

“就她了。”老方丈合上花名册,说道:“姑苏镇的叶家最近也要前往津州,你可随他们前去。”

说着,老方丈又从裆下掏出一方木盒,从里面挑出来一枚玉佩,递给了东方。“取此信物,交给叶家的家主,说明情况,他会带上你的。”

“这...”东方拿起玉佩,在太阳底下仔细的端详着。“叶家?莫非是姑苏镇卖银大户叶良辰?”

玉佩蓝青,正面刻着一尊闭着眼的佛像,佛下刻着一个无字,背面刻着一个小小的‘量’字。

“正是。”老方丈点点头。

“你是怎么跟他们认识的?”东方又问。

众所周知,大安国,邪祟妖魔多的离谱。

而恰好银制的器具能够辟邪,叶家就是专门卖银的。

期初,只是叶良辰自己一个人卖银。

后来,叶良辰老婆耐不住寂寞,叶良辰又是个宠妻狂魔,只得答应了他老婆一起卖银的请求。

答应一起卖银后的一开始是叶良辰卖他老婆看,后来,他老婆卖,他在旁边指导,再后来,他老婆就能自己卖了。

因为叶家卖的银具质地精良,种类繁多,各种通道也在夫妻通力合作下,彻底打开了。

叶家卖的银具能够广开销路的最主要原因还是叶良辰老婆的手艺特别好。

龙凤最克邪祟,而叶良辰老婆镀龙镂凤的手艺又是一绝,栩栩如生,辟邪的效果极为明显,要比别人家的好上三倍甚至两倍。

即便是东方这种极少离开甘露寺十二里外的人,也对叶家的银具有所耳闻,足见其卖的有多好。

只是,这种卖银大户,又怎么跟甘露寺的老方丈有所交集的呢?

只见老方丈目光一颤,似回想起了当时的痛苦,下意识的揉了揉腰,轻声道。“他夫妻二人曾来甘露寺求子。”

“应验了?”东方好奇道。

“自然,叶家与佛祖有缘,求子后十个月就生了一对。”

“你那册子上都是些什么?”收了玉佩,东方盯着老方丈的裆部,他有些奇怪,为什么老方丈能从裆部掏出那么多东西。

“都是些欲求不满的贪心香火客,陈年往事罢了”老方丈摇了摇头,不愿过多解释。“你还是早些下山吧,晚了可到不了姑苏镇了。”

“大安晚上的情况,你是知道的。”老方丈提醒道。

见老方丈不愿多说,东方也不再多问,拜别了方丈后,独自下了山。

老方丈垂泪,望着东方下山的背影,扑腾一声瘫坐在地上,像个耍无赖的孩子一样扑棱着腿,涕泗横流,悲呼道:

“来人!帮我把山下的那些树都砍掉!它们挡住了东方远去的背影!”

江州,姑苏镇。

小镇街道上人来人往,一家茶肆里,许多做短工的糙汉子聚成一团,对着来往的女性路人指指点点的。

一会儿这个胸不够挺,一会儿那个臀不够翘,大有一番皇帝选妃的阵仗。

正值暮夏,天气虽说不上炎热,但短工又多是体力活,所以基本都是开着衣襟,穿着短衫。

这群短衫汉子,被姑苏镇的百姓称为种子户。

种子户童叟无欺,经过种子户认可的,那基本上都是长草类型的。

长大了,就能..

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

冯处,是种子户里唯一一位穿着长衫的。

冯处,自号凤雏。

只不过他浑身上下除了一双斗鸡眼与凤有些搭边,便再难找到任何与凤相干的东西了。

冯处穿着青衫,挺着个大肚子,头发有些凌乱,与种子户们一起色眯眯的看着来往的女素人。

姑苏镇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疯子。

倒不是因为他疯。

而是因为他认不清雏与稚,经常会把凤雏写成了凤稚。

长相不行,加上文化水平不高,冯处人如其名,每天晚上都躲在被窝里高呼着莎士比亚默默流泪。wap.

当然,这件事情没人知道,因为他时常能从嘴里蹦出来许多连飘香楼老主顾都不知道的专业词汇。

理论知识层面,冯处无人能及,但论实战经验,冯处就是一张无暇的白纸。

甚至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碰过。

所谓书山有路通幽处,柳暗花明巷子深。

终日苦读春秋的冯处终于迎来了转机。

就在前天,终于攒够钱,想要去探探花,踩踩草的冯处,却在误打误撞下,成功加入了一个神秘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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