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我喜欢抢别人东西(气慕恋)(2 / 2)
“放心吧。”穆浅一脸的轻松。
看到她这样子南暮和洛枝也松了口气,不过转念一想,云家在帝都根基深厚,并非轻易可撼动的。
穆浅好歹是云家小姐,能出什么事情。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几句,最后穆浅送人出门的时候还约好了在巽集见面的时间。
这两个月相当于是引诀院学生能够自由活动的日子。
穆浅送别两人之后站在门口没动,刚刚南暮临走的时候同她说了一件事情。
两天前束灵处的人曾经去过学院,还带走了一部分学生进行询问,虽然询问的内容他们并不清楚。
但南暮也看出来不对,被叫去问话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和穆浅有过或多或少的交集。
南暮和洛枝也去过会谈室被抓去问过话,但是出来之后南暮只记得其中一部分无关紧要的谈话。
束灵处专有的禁言咒,专用于审问,也用于隐藏秘密。
去的人是楚昼,想到这里穆浅心里也有了底,按照付云流对云翰的提出的要求,那边只怕已经猜出了她的身份。
“这可难办了。”她忽然仰头说了句。
倒不是这身份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她也不是见不得光,只不过她现在实在是无法确定付云流到底盯着她想做什么。
敌在明她在暗要好操控一些,如果情况反过来,可就不太好处理了。
“二小姐。”莫云从远处走来,手中还拿了一封信。
穆浅停在原地等着她,看着莫云递到面前的信,谁会给她寄信,而且还是在这种时候。
“是从信箱里拿的,昨天晚上还没有的,应该是早上才送过来的。”莫云解释道。
穆浅顺着纹路撕开往后坐在木凳上低头看信,字迹娟秀,言简意赅的三行字。
直接说明了来意,穆浅看着信纸下方的这一抹红色,唇角轻勾。
这人还真是沉不住气。
莫云中规中矩的站在穆浅面前,没有任何探头去看的动作,对于主人的隐私不能开口多问,这是规矩。
“帮我备车,我出去一趟。”
莫云闻言转身离开,只剩下穆浅一个人坐在木凳上。
远处圆形的石拱门后面,竹影晃动之间,站在原地的男人视线收回,从刚刚开始他就停在这个位置没动过。
路过的佣人见状纷纷低头示意,小心翼翼的从男人身边走开。
莫云的速度很快,不过五分钟便去了个来回。
穆浅按照信上的地址到了帝都城郊的一片花田,成片各色的菊花十分应景。
花田最中央有幢玻璃制作的花园洋房,这里用作餐厅,一年四季根据气候盛放不同的花朵,这里的风景是出了名的好。
也因此会成为许多年轻人打卡游玩的热点,这样热闹的地方,今天却十分的安静。
门口悬挂的风铃随声而响,穆浅进门之后听到了悠扬的琴声,抬眸就看到了坐在最中央钢琴前面十指弹动的女人。
她似乎很沉醉,琴声由平缓入激烈之后停了下来,钢琴前的人回头,冷漠的看了她一眼。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
穆浅将手中的外套搭在椅子上,慢悠悠的落座,“你都这么热情了,寥寥几行字里满满当当的都是你对我的殷切期待,我当然要来见见你。”
慕恋在她对面落座,抬眸之中满眼的冷意。
“穆浅,这几天你过得如何?”慕恋端起茶杯动作怡然,“云家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也不好过吧。”
这话听着有几分幸灾乐祸的味道。
“想说什么就说吧,你我不适合寒暄。”穆浅扫了眼眼前人。
看到她如此不可一世的态度,慕恋心里的火气压了又压。
想到要说的事情,她还是努力的让自己平心静气,这种时候谁能定下来,谁才会是最后的赢家。
“穆浅,开门见山的说,我知道你的身份。”
听了她的话穆浅没有丝毫的惊讶,这个她在信里就已经做出了威胁。
再者,没有灵者血脉的慕恋输送了慕浅的之后有了能够使用灵力的血脉,还是罕见的紫色灵气。
这女人不会猜不出来,到底是为什么。
“我知道你和曲昭然的婚约,只要你回了这婚约,我会帮你保守秘密。”慕恋开口提出自己的要求。
上一世她借助曲昭然未婚妻的身份和曲昭然结婚也是用了些手段才顺利结婚的。
可这一次,曲昭然居然想就这么认下穆浅这个未婚妻,她好不容易才在曲昭然的身边站稳了脚跟,这让她如何能忍的下来。
“就这?”穆浅盯着她。
她心里不得不再次感叹,这慕恋看样子是真的爱上曲昭然了,不然的话以她的恨意,不会将这么好的机会给浪费了。
“束灵处的人现在盯红栀盯得紧,如果他们知道大名鼎鼎的红栀其实就是云家二小姐云穆浅,你觉得会怎么样?”慕恋紧跟着补了一句。
她这次必须将穆浅的气焰打下去,曲昭然绝对不能和穆浅结婚。
“没有证据只是臆测,束灵处的人会这么傻吗?”穆浅盯着她两手一摊开始甩锅,“况且,婚约也不是我定的,我也没办法拒绝。”
“只要你不想嫁,宁敬笙是不会让你嫁的,只要你解除婚约,我可以帮你保守这个秘密。”
上一世她在云家以慕浅的身份待过,当然知道宁家舅舅对她的疼爱,只要她不想,就没人能逼迫她。
“我要是说不呢?”穆浅忽然俯身过去,脸上的笑意张扬肆意。
慕恋的脸色肉眼可见的沉了下去,手中的咖啡杯落在杯垫上。
“原本我是没打算和曲昭然履行婚约的,但看到你这么喜欢他的样子,我就改主意了。”
慕恋捏着裙边的手攥紧,她平稳气息,“这么说来,你真的而要嫁给他。”
穆浅笑得更加灿烂,“别误会,我不喜欢他,我只不过也开始喜欢,抢别人的东西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