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别开枪,自己人(1 / 2)
一处在卫星地图上,你永远找不到的地方。
这是一个约有百户人家的村寨,位于安第斯山脉入口处的山脚下。
弯曲的街道用黑色的石头铺成,年深日久,形成龟背一般的裂纹。
这里不通电力,人类发展的各种高科技产品,像是跟这块土地绝缘了一般。
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生活在原始的自然环境中。
夜幕低垂,四处燃着用来照明火把。
为了照顾远来的客人,当地居民特地准备了一场欢迎晚宴。
云母石制成的桌案上,摆满了各色瓜果。
巨大的村寨广场中央,燃着一处篝火。
周围的桌子上,坐满了接下这次任务的猎人们,细细一数,足有上百人之多,渭泾分明的分为数个不同的团队。
篝火上摆着一具两米宽、四米多长的大型方形石鼎。
石鼎的上半部分犹如墓葬用的石椁,鼎下四角悬空架起,堆满了燃尽了的柴薪,火苗已经熄灭了。
石鼎似乎经过很长时间的熏烤,底部焦黑的炭渍延伸到四周。
旁边站着一个老头,深目高颧、鼻似鹰钩。
紫红色的瞳孔中依稀有一抹碧色,披散的头发微卷,典型的欧罗巴血统。
老头身形颇为高大,手脚像是猿猴,骨架比寻常白种人还要宽大,只是瘦骨嶙峋的背影有些佝偻。
他的喉间有道暗红色的伤疤,十多公分长,几乎横过整条脖颈,很难想象受了如此重伤还能活下来。
老头名为卡卡罗特·莱斯特,是莱斯特家族的老管家。
也是路明非等人这次任务的主顾。
老管家卡卡罗特伸出手指,试了试石鼎顶盖的温度,向两边的助理点了点头,“行了,开吧。”
厚度起码有十公分的石鼎顶盖,被四个人抬起,顿时白烟冲天窜起。
刹那间,鲜浓的肉香四溢,随着蒸腾的热气充满整个广场。
就连路明非这种食场老饕,也忍不住翕动鼻翼,真是太香了。
这股香气,光用闻就能想象出那股膏融脂润的香滑,混合着酱油豆豉的味道。
仿佛一口咬下,迎着牙尖,便有无数肉汁涌出。
偌大广场里的所有人,都像天鹅一样伸着脖子,无不拼命死嗅这股香味。
等到热气慢慢散去,众人才瞧见石鼎里烹饪的食材。
两片对剖的骆驼片——就是将整只骆驼去掉头尾四肢,从中剖成两半。
骆驼肉在放入石鼎煨烧前,已经抹上了生姜粉、花椒粒等佐料。
然后置入传热均匀的石鼎里烧上一夜,烧得骨酥肉烂,煨透了的表皮胶凝如奶酪。
路明非此刻食指大动,楚子航忍不住侧目,老唐掐着脖颈猛吞唾沫。
想吃!
“在座各位混血种的精英们,你们都是莱斯特家族的客人。首先感谢诸位,在莱斯特家族需要的时候,施以援手……”
在一群人的簇拥之下,莱斯特家族的代家主——威廉·莱斯特,发表了一段事先准备好的激昂演说。
但没人认真听他说话,场上众人的注意力都在那只烤骆驼上。
很快,稀稀拉拉、象征性的掌声过后,广场宴会开始了。
老管家卡卡罗特起出骆驼片,反手从腰后抽出一把狗腿刀,拆骨卸肉。
剔下的酥烂肉条,平放在砧板上,唰唰几刀。
骆驼肉被片成若干小块,表整丁方,不住颤动的切纹间缓缓沁出蜜色肉汁。
路明非捏着油润的肉块送入口中,一咬之下,只觉得皮酥弹牙,软嫩之中带着嚼劲。
皮下的油脂已经煨成了浆,浓厚的肉味渗出口腔,满嘴都是甘甜肥润的肉香。
入口绵化,偏又能嚼出一丝丝肉的肌理,口感妙不可言。
美味!路明非心中给了一个客观的评价。
只不过分量太少,场上这么多人,每人只有小小的一份,还不到两口。
老管家卡卡罗特还在耐心地,一块一块分解着骆驼的后腿肉。
路明非直接上前,表示没吃够,这只后腿他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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