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十日落扶桑(1 / 2)
《太上升玄护命妙经》
《太上长生延寿集福德经》
《太上诸天灵书度命妙经》
《玉清元始玄黄九光真经》
《十一曜大消灾神咒经》
……
风秉文的心神沉浸在自己从太上道道藏殿镌刻下来的一卷卷道藏经文中,其中的每一部真经流传出去,都可以在各大洲的修行界中掀起腥风血雨,而此时,这些道经也不过是风秉文的参照而已。
这便是宗门底蕴,无论想修行何种道法神通,都能够找出数量惊人的道藏经文,不论是修行,还是创法都是极佳。新笔趣阁
风秉文自然是创法,因为这些被他挑选出来的道经,都在消灾解厄,护法求道上各有玄妙独到之处。
因此风秉文想尝试,能不能从其中各自截取玄妙之处,融入一道神通之中——力求能够创出一道接近完美的护法神通。
修行中人的攻伐手段多种多样,再加上旁门左道,与妖魔邪道的手段,更是防不胜防,若是没有对应的手段,便是大派天骄,说不得也会在阴沟中翻了船。
不过,但凡道门大派,其门人弟子修为不足的,都能够修行一道更为全面的护法神通,金光咒。
在修行界中,金光咒是烂大街一级的护身法咒,不过基本上跟散修无缘,因为这一道法咒,其本质就是向修为更高的存在借取力量,修道护法。
因此,金光咒虽然在修行界中极为泛滥,但各门各派的金光咒各有千秋,其实防护的力度也是千差万别。
因为金光强不强,完全取决于各家的祖师实力,当然也并不是一定的,因为这是借的力量,所以能从自家的祖师中借来多少力量,就完全各凭本事了,有些修士讨喜一些,借到的力量足以将金光咒推演到一种极为离谱的地步。
太上道自然也有对应的金光咒,一旦修行有成,在斗法之中可以说是占尽了先机,毕竟太上道的祖师,将开天辟地那批先天神魔也算上的话,即便是谦逊一些,其实力也能排进此界前十。
但是风秉文对此却是忌讳莫深,宁愿自己花费更多的精力去钻研,琢磨出一套完善的护法神通,也不愿意修行金光咒。
也不是他有心理洁癖什么的,认为一切的力量都应该是自己修出来的,他才没那么迂腐,借贷修仙可以说是很常见的事情。
但问题是借贷前,必须要走流程,向祖师借力量,自然会被祖师注意到,寻常的道中修士自然是无所于畏惧,巴不得能够吸引到祖师的注意力。
但是风秉文可不敢,他虽然拜见过天仙,也近距离接触过地仙,但是对于那些已然超脱的大佬,他还真不敢碰面,巴不得有多远就能躲多远,天书的存在,实在是太离谱了。
随着修为的逐渐提高,眼界也逐渐开阔,风秉文已经认识到天书,可以通过善功来换取福报,又或者是引动灾劫,消除恶行的作用,有多么恐怖。
要知道,即便是已经证得逍遥长生果位的天仙,也是可以在灾劫下陨落的,并非是真的长存不朽。
“消灾,解厄,安魂,度命……”
风秉文总结着他所需要预防的手段,修行界最常用的功法手段,无疑就是以灵力为基,施展种种道法。
但是除此外,还有厌胜咒杀,巫蛊惑心,心魔乱神……种种妖邪手段,防不胜防。
本来修行金光咒的话,直接找祖师借力量,基本都能挡下来,只要不是太离谱,但是奈何风秉文没这胆子在已超脱的存在面前晃一晃,他不敢赌。
所以他就只能自己钻研琢磨了,而随着他逐渐参悟,一枚枚玄奥非凡的先天道文在他的识海深处涌现,汇聚成一篇仅仅只有三百余字的古经。
阵阵诵经声在风秉文的脑海中回荡,大道经文的要义在他的心间流淌,风秉文参悟这其中所蕴含的玄妙,心中有所明悟。
他的心不大,没有想着一口气吃成一个胖子,他就只是打算先行一步创建出一门比较全面的防护神通,而后逐渐完善。
基本的框架他都搭建出来了,甚至凝结出了一枚符箓真种,但是这还不够,他不满足,还想要继续完善。
虽然他师傅让他尽快将蜕凡境的修行晋至圆满,但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准备与那名出自金乌族的半妖斗法。
斗法比较的,自然是神通的高下,至于法力,他根本就不缺,与其耗费时间追求修为上的增长,倒不如好好的雕琢一下他如今现有的神通。
而在风秉文修行练法之时,南赡洲,一处曾经发生过惊天大战的荒郊野岭,巍峨的大山耸入云霄,山脉无尽,可是却没有多少青色,锋锐的岩石裸露在外,荒凉,枯寂。
乱石,焦土,残岳,污血……入眼所见,触目惊心,即便是已经流逝无尽岁月,此处所残留的气息,也在无声阐述,不知在多少岁月前发生在此地的大战惨烈。
四方,诸多生机绝灭,没有丝毫绿意的山岳上,一位又一位人族的大能者驻足,目光齐齐落在了一群散发澎湃热力的“人”身上。
这一行人不论是发色或者是瞳孔,皆是金色,耀眼灼目,光华璀璨,若是修行不够,仅仅只是目光落到任意一者身上,都能感觉到一股难言的灼热之感。
“尔等为何将吾等挪移至此地,莫非是输不起?想要在此地将吾等屠尽灭口?”
周边山岳那一位又一位气息浩瀚,宛如星河,气质各异的人族大能者,远方更是有仙光若隐若现,可是这一群气质独特的队伍中,却有一位中年美妇越众而出,面无惧色地质问道。
她的眼眸是纯粹的金色,耳后各有一簇金色羽毛,灿烂的金发垂落至腰间,而且眉心上方则有一道抹额挂饰,一滴红黑玉坠落在其眉心,显得其美艳动人,仪态大方。
“金桐王,你未免也太看不起我人族了,这点气量也没有,我人族何以占据九洲之地?”
一座断岳顶端,一位毫无仪态的武僧开口,声音洪亮,宛若雷鸣,只见其跌坐在地上,一手拿肉,一手拎着酒葫芦,酒气弥漫,肉香生腾,只是他手中那节腿骨,足有一丈之长,也不知是从何妖魔身上撕下来的。
这般姿态,看得几位赶到此地的老僧眉头直跳,但看着那群来自金乌族的半妖,忍下了出手清理门户,维护佛门尊严的冲动。
“杀戒僧?我知道你,烂陀寺弃徒!”
金发美妇的目光扫过跌坐在山顶上,肌肉虬结,势如山岳的武僧,脑海中便与一位极为出名的佛门修者对上号。
那破败不堪,都被染成乌黑的僧衣,浓密虬结的浓须,还有那烫戒疤,可是却毫无慈悲相,反倒比妖魔更为凶恶的面容,其身旁插着一杆月牙铲,血迹斑斑,下方裂痕,遍布山岳,竟是一山都无法承受之重。
“看你这模样,到现在也没拜进其它佛寺?”
“佛门的戒律被我破了个精光,哪个寺庙肯收留我这种浑人?”
仅是坐姿便比寻常人都高的武僧大笑,手中被他啃光了肉,只剩下光秃秃一截的棒骨,随手一抛,便扔到山脚下,与岩石相撞,竟发出金石之声。
“大师若无去处,可与我等随行,我可为大师引荐妖皇,似大师这等英才,居然无佛寺收留,若大师愿入汤谷,必有一席之地。”
“嗯,入汤谷?哈哈哈!”
听到这般言语,杀戒僧笑得浑身都在颤抖,手中的酒葫芦都拿不住了,笑过头后,他便摇头,与邻近的一位道人道,
“兄弟,我刚刚没听错吧,这鸟人刚刚在恭维我,还想让我去汤谷。”
“你没听错,你若去的话,说不定还能在那金乌妖皇的扶持下,你还能建立一座可以随便喝酒吃肉玩妖精的佛寺。”
被问询的道人瞥了他一眼,一本正经的回应道。
“哈哈哈,那可真不错。”
杀戒僧又是一阵大笑,就仿佛一山匪头子似的吃饱喝足了,往山后一靠,原本空无一物的身后,便自然而然的出现一块恰好可以支撑他身体的岩石。
“可惜了,我虽然无一落足之地,可是这天下之大,我可任行,无拘无束,还真没有给几只金毛鸟当狗的打算,不过若是有机会的话,我还倒真想去汤谷一趟,这金乌的肉,我还没尝过呢,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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