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朝三暮四小娇妻(十二)(1 / 2)
那坐在桌上听的人脸色微微一变,左右看了眼,吞了吞口水,“是,是吗。”
“那当然。”许然点点头,给他支招,“你想搞那小寡妇,听我的,就是搞个什么‘英雄救美’什么的吓唬他一通,保管有用。”
那人拿起手边的帕子,擦了擦汗。
许然还在喋喋不休。
“要不是傅明川。”
“就他那小破胆,早死在那绑架案里,哪来的现在的好福气。”
餐厅的灯光一明一暗地闪动。
许然吓了一跳。
“电压不太稳,这家店我常来,有时候会这样。”
许然喝得有些醉了,收了卡,踉踉跄跄地被侍应生扶着要出门去。还没等到代驾的人来,忽然不知道怎么推开侍应生,直直往不远处的河边走去,扑通一声跳进河里。
侍应生吓得尖叫。
这可是大冬天!
谁都看不到,一团黑气浮于河面上,冷眼看着许然被一条条黑色锁链拽入河底。
双目殷红。
晚风将黑雾吹散,月色渐渐被乌云遮住。
恶鬼手里手心的黑雾缭绕,似乎不死不休。
“去,死。”
细微的雷电,滋啦滋啦地攀附上恶鬼的身体。
是天罚。
许然命不该死于今天。
傅明川身为鬼混却干扰生者,甚至让他面临濒死的危险。这本来是大忌,可他浑身的煞气实在深重,那一点点天罚对于他而言微不足道。
他甚至,可以直接杀了这个人。
时雾正在系统空间看‘直播’呢,发现他们离真相越来越近,本来高兴的一批,结果一转头看到傅明川竟然直接冲动地要去‘杀人’,吓得差点直接从小吊床上摔下去。
“不是,干什么呢这是!”
时雾拍了拍手,指着直播画面,“他可是位面主!他他他!他怎么能动手杀人!”
动了动脑筋,赶紧提前结束假期,直接搞事。
傅明川之前一直认为他才是‘下咒者’,大概是因为为了利用他复活,所以在他身上留了一缕黑气,随时监控他的身体状况。
所以。
只要傅明川没有完全打消他是‘下咒者’的怀疑,他一定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死。
他只能打开了裴家别墅窗户,面对着迎面来的冷风。
往下看。
腿软了。
好高。
系统见他犹豫:“不是才三楼吗。”
“三楼也好高,那个,平衡buff幸运buff还有止痛……”
“都开了。”
时雾眼睛一闭直接跳下去。
他已经做好了受轻伤的准备,没想到刚刚从窗口跳下,下一秒就被黑雾卷着像拎一只小鸡仔一样,拉回来因为惯性直接摔在柔软的床上。
闷声一响。
与此同时。
咖啡馆外的河边。
许然终于被人救上来。
店门口忙成一片,他吐了好几口水,被抬上救护车前还一直十分惊恐地往旁边看嚷嚷,“有人推我,你们看到没!有人推我下去的!河底还有东西拽我!”
医护人员对视一眼,他们刚刚问过了,他就是自己跳下去的。
这是在发酒疯呢。
不能喝酒就少喝点嘛。
时雾通过系统的描述知道了许然没事,松了口气。
还好他跳得及时,没让这个位面主沾上人命。
变恶鬼太可怕了,傅明川这样持重的人,竟然也会一瞬间冲动地要去杀人。
但这边,时雾一时间被摔了个头晕眼花——
这具身体真的很久没有吃过什么东西了,全靠打吊瓶。这一点点冲击对于他来说都很难缓过来。
他挣扎着抬头,看到黑色雾气的瞬间,脸色顿时一片煞白,不断地往床尾缩去。
“我……我还没好,傅明川,我还没好……”
傅明川脸色微微一变。
裴净晚来一步,他越过傅明川那团黑雾,直接到床边紧紧抱住时雾,“你干什么,你答应过我不会打搅他!”
傅明川:“为什么要跳下去。”
时雾颤抖着,往裴净怀里躲,“对不起,我不会脱离了,我,我就待在你的梦里,我不跑……”
傅明川下颚瞬间绷得紧紧的。
时雾看上去意识还很迷蒙,他发烧发了整整三天好不容易醒来。
他以为这是梦。
他以为自鲨就可以脱离。
如果他刚刚来晚一步,他会不会就这样摔死在自己面前?
许然的话让他发现事情可能并不是他想象的这样。
可如果不是他,为什么时雾的每一个恋人都会死。
这简直太诡异了。
难道真的,不是因为他的‘天赋’是咒杀吗。
等到连夜让维修人员把房间的窗户都封死,天都快亮了。
傅明川还需要去和最新联系到的一位‘灵媒’进行通灵,短暂地离开了房间。
时雾始终抱着腿沉默着,裴净想要喂他一点东西,他却摇头,“我可以不用吃东西……我们现在,是在梦里。”
他似乎感觉不到饥饿。
他被傅明川困在梦境太久了,好像已经开始渐渐有点失去现实与梦境的分辨力。
这原本也不算很严重的症状。
可要命的是。
时雾抓住裴净的手,很小声地贴着他耳朵,小心翼翼环顾了一下周围,才说,“他现在不在对不对,你听我说,只要我们自杀,就可以脱离梦境。”
哐当。
裴净手中的勺子跌回碗里。
他的太阳穴似乎一抽一抽地疼,他打电话给心理医生让他明天一早一定得过来一趟。
他隐隐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不怕,你要的符我画好了,你拿着。”
时雾看到这张符,眼底的不安才渐渐平复下来。
“你先睡,我已经想到对付傅明川的办法了。”裴净没有和他争论这里是不是梦境,而是安抚着他的情绪,“我保证,他再也欺负不了你了。”
“嗯。”
时雾很乖顺的点点头。
过了一会儿,鼻尖红红,眼睛因为高烧不退有些迷蒙,“谢谢。”“谢谢你相信我。”
裴净的心软得一塌糊涂,只恨自己没有早点相信他,保护他。
他留下一个佣人在房间守着时雾。
离开房间,看向老天师,带着询问的意思,“他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我觉得他精神状态有点不对劲。”
老天师沉吟一会儿:“他不是普通的精神受创。”
“他的魂魄,似乎有极小一部分的残缺。好像是被什么伤到了。”老天师摇摇头,“养魂的过程极其漫长,他魂魄受损,非常容易意识失控,我的建议是尽快为他补魂。”
“要找出伤他的东西,他的魂魄碎末,一定是附着在那东西上。”
裴净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
不难猜想,是谁损耗了他的魂魄。
简直就是乱成一锅粥。
傅明川怎么可以把事情做绝到这个地步。
***
第二天。
别墅里,裴净和傅明川今天终于能约见那位强大的灵媒,通过她的经验判断,也许他们能彻底弄清楚,傅明川究竟是为什么而死。
“血咒?”
裴净发看了一下手里的图片资料。
灵媒看向对面二人。
“确切地来说,这并不是传统的‘咒杀’。”
“以施咒者的血和被施加者血为媒介,将自身的病症和死劫‘转移’。特点就是,看上去几乎毫无术法痕迹,并且,施法者得到的天罚相对较小。因为,他不是凭空制造出天道不容的死劫,只不过是把因果强行扭转嫁接。但是这需要‘天赋’。能施加‘血咒’的,绝不是一般的天师。他们大多都很脆弱,是重病的人,所以才需要找人‘替死’。”
裴净愣了愣。
‘血咒’,难道,有可能是时雾隐藏的‘天赋’吗。
如果……时雾那一句‘我没有咒杀傅明川’,依旧是谎言呢。
——谢谢你,愿意相信我。
时雾昨天感谢的话回荡在裴净的脑海,他开始用力摇头。
不对。
他没有说谎。
“那复活的方法呢。”裴静直接问道。
傅明川渐渐显了身形,一团黑气出现在他身后。
“破劫不难,最难的,是找到施咒人。方法就是,在你死后十四天内,以‘换血祭’的方式将劫重新渡回到施咒人身上……”
灵媒的话还没说完。
忽然紧紧地盯着傅明川。
“竟然有这样的命……”灵媒摇摇头,忽然顿了一顿,将手碰到那一团黑雾上,闭着眼睛仔细探查。
巨大的煞气灼痛她的指尖,她猛地睁开眼。
“……你走吧,你的命太贵重,我无法为你指点迷津。”
灵媒忽然摇摇头。
傅明川身上的煞气再减。
渐渐地在屋子里显露出人形。
化作一团黑雾坐在另一张椅子上,亲口问,“我只再问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我活过来,那‘施咒人’会怎么样。”
灵媒似乎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会这样问。
但这个问题并不算难答。
“因果轮回,死劫都是天定的。你的死劫破了,劫当然,就会重新回到施咒者身上。”
裴净却知道傅明川在想什么。
他依旧在怀疑,时雾才是那个‘施咒人’。
一人一鬼离开了小别墅。
“所以,不管我怎么问他,他都不肯说我究竟是被怎么咒杀的。”傅明川藏身于一团烟雾中,“因为他觉得,一旦我查出来了,他就会死。”
“只有我死了,他才能活。”
傅明川的猜测,其实也是一种可能。
并且裴净一时间找不到反驳的方法。
他思忖片刻,忽然之间猛然抬眸。
“不对,不对不对!”
裴净终于知道——
那种一直萦绕在他心头,始终被他忽略,却一直让他觉得不对劲的地方是什么了!
“不是他,明川,一定不是他!”
裴净从随身的包里飞快地找出资料,拿出那三张时雾前男友的照片——就是这三张照片,以及那一场突如其来的绑架案,让他彻底坚信时雾就是‘施咒人’。
但是,这个里面本身就存在逻辑悖论。
裴净依次指过那三个男人的脸,“明川,如果这三个人,都死于‘咒杀’。”
“那为什么只有你,化成了恶鬼呢。”
傅明川答不上来。
他陷入了沉思。
“我不认为,时雾拥有‘诛杀恶鬼’的能力,否则,你把他逼到这个份上,他早就还手了。所以,这三个人一定是没有化鬼的,他们死的时候是顺应天命的自然死亡!”
自然死亡。
怎么可能是自然死亡。
裴净却很确定他的推测,他打开电脑开始让人去调取他们的死亡报告。不到十分钟,信息就传送过来。
一个是遗传性血癌病发。
一个是滑雪时候突遇意外摔伤脊柱死亡。
还有一个,食用过敏食物导致抢救无效。
这三人里,没有心绞痛而死的。
傅明川脸色顿时难看,一道狂风将裴净手中的资料掀起,黑雾将它搅成碎片,却平息不了胸膛内那份仿佛被攥紧的痛感。
难道说,他的猜测——
真的从一开始就错了吗。
时雾谈一次,恋人就死一个。
一年之内,连死四人。这种事情,真的可以是完全的巧合吗。
裴净踏过那一地碎屑。
“血咒’的本质是‘劫难转移’,而‘劫难’对于施咒者而言,是不可变的。如果他们都不是死于心绞痛,那就证明……这三个人的死,真的只是巧合。”
“傅明川,我们都搞错了,虽然很不可思议,但这一切真的——”
“都和阮安毫无关系。”
狂风顿时怒卷着呼啸,吹动周围一片片落叶。
傅明川的眼睛红得仿佛要滴血。
如果真的是这样。
那这段时间。
他对安安做了什么。
他的心口猛然间一阵惊惧。
在这一刻,什么复活,什么仇怨,好像一瞬间无关轻重。
好歹之后两个人还得合作。
裴净看到傅明川怔忪后痛苦的眼神,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把埋藏在心底已久的话说出口,“如果这一次,我能成功复活你,我只希望你能答应我一个要求。”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