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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8章 房子有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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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虽然落在了赵远名下,但只有一个居住证明,没有房产证。

为什么没有?

因为那房,并不是那个院里原本的房间。

而是地龙翻身那会儿,人家搭了抗震棚占的位置。

后来搭棚子的人虽然搬回去了,也不愿意把棚子让给其他人,索性就买了砖瓦,直接修了一间儿。

这样的房子,你可以自己住,也可以私下交易。

也能给你出证明,说这房子是你的。

但就是没有房产证。

没有证就没有权利。

以后如果拆迁,那是一分钱也分不到,因为你本来就没房子,只是暂时居住而已。

说白了,这房子如果不拆,你住到老死也没问题。

但拆了你一分钱捞不到。

而且在居住过程中,只能修葺,不能改建。

一旦改建就是违规,违规就给你推倒了,你就准备无家可归吧。

想改善居住环境,搭建小二楼,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当时买这房子的时候,卖房子的人没说清楚。

还是赵远去办房产证的时候,街道办给解释了一番,赵远才知道。

不过赵远一个月四百多的工资,加上各种分红,还有各处房产的房租,一个月就不止两千块了。

所以,赵家也没纠结,不还得到一房子吗?而且还比别处便宜一千。

反正以后是要给李富贵的,也不心疼。

正因如此,当李富贵提出要房子的时候,赵和平想都没想,直接点头答应了。

至于说从赵远名下过户给李富贵,不过是说习惯了而已。

其实只是变更购买人姓名。

过户是不存在的。

谁有证明,房子就是谁的。

换而言之,哪天李富贵的证明要是掉了坏了。

街道办有存根的时候还能补办。

街道办要是没存根了,那这房子就是无主的了。

李富贵要是想维权,就得跑断腿。

这就是这间房最大的坑。

“那你们什么时候给我钱和房子?”李富贵又问。

“现在就走,我带你和赵远去处理房子的事儿。

美玉你给我拿一千块钱,我们一会儿就回来。

顺便把断绝关系书写出来,免得以后还有人拿报恩说事儿。”

赵和平说着,意有所指地看了李富贵一眼。

林阳说得没错,李富贵就是个挟恩求报的人。

他现在对李富贵是深恶痛绝,只要能把李富贵这片狗皮膏药撕下来,多出一千块钱,就出吧。

家里也不差这一千块钱。

很快,李富贵就肿着一张猪脸,跟着赵和平出去了。

周美玉也直接穿好衣服出门,由一个女邻居陪着,去取了一千块钱回家等着。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赵家周围这些邻居,都是几十年的老交情了。

赵和平和周美玉为人处世也很友善。

所以赵家有事儿,邻居都愿意帮一把。

赵远稀里糊涂地把房屋证明递给李富贵,看着赵和平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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