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66章 诬告陷害罪的立案条件(2 / 2)

加入书签

张天宇一家灰溜溜的回到了小区。

刚要刷门禁卡,乘坐电梯上楼。

却是被提示,他们的门禁卡已经失效了。

无奈。

张天宇便是冷着脸,找到了物业。

毕竟。

世界上的事情,哪有这么巧的。

他们一家刚刚败诉,就遇到这种糟心事。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是我们的错。”

物业的新任经理连连道歉,表示是自己一方的失误。

张天宇脸色铁青。

之前。

他就是这么对李俊耀的。

嘴上承认着错误。

当时背地里,却充斥着嘲笑着。

之前,他感觉如此对待李俊耀,很爽。

可现在,碰了这么一个软钉子。

他心中却是憋着火气。

........................................

重新办理了门禁卡。

张天宇一家总算回到了房子里。

张天宇刚刚想要刷刷视频,放松一下。

可是拿出手机,却是探出了一系列的提示声。

原来是有人扒出了他的抖音账号,以及围脖账号。

很多人都跑到这些账号下骂他。

本身。

张天宇心情就极度糟糕。

顿时。

他就更加愤怒了。

于是,便是在网络上,跟这些来骂他的人对喷起来。

“我们一家是恩将仇报,怎么了?”

“社死?呵呵!大不了我们换个城市住?我怕你们啊?”

........................................

探员署门口。

李俊耀看了一眼手机。

他也注意到了张天宇在网络上的言论。

顿时。

他便是冷笑一声:

“换个地方住?想屁吃吧?”

........................................

此时。

李俊耀之所以在探员署门口,便是来报案。

自然是控告张天宇一家诬告陷害罪。

至于说为什么,现在才来控告对方?

要知道。

诬告陷害罪,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

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

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也就是说——

对方不控告自己的话,根本就构不成诬告陷害罪。

而之前。

李俊耀举着寻找目击证人的牌子,故意营造出自己没有把握的假象。

也是为了让对方追加诉讼,控告自己故意伤害罪。

让其满足【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这个条件。

........................................

“哒哒哒。”

李俊耀快步进入探员署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