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大家都有钱赚(2 / 2)
陈元朗点了点头:“芬姐,我懂了。”
这些道理,他一直都懂,只是限于中五学生、娱乐圈菜鸟的身份,装着不懂而已。
“芬姐,我建议莱斯利用一万五千元买下作曲权,双方律师负责签一个保密协议。”
黄中信把话题又扯回了陈元朗刚才提出的四个问题上。
陈元朗明白,所谓的保密协议,就是在任何场合,他都不能说出《沉默是金》是他作的曲。
否则就要付出高到离谱的违约金。
至于一万五千元的价格,是根据销量计算出来的。
在1986年,一张唱片的利润大约是22元港币,一张专辑有十首歌,每首歌平均分配利润,那就是2.2元。
而能够分到这首歌作曲者手上的利润,通常是5%,那就是一毛钱左右。
黄中信是按照十五万张唱片,也就是三白金(八十年代的香江,5万张销量为一白金)的销量计算的。
这个销量对于章国荣这样的天皇巨星,只能算是中规中矩。
他是行家,计算这些数据,都不需要考虑,就能说出准确价格。
“作曲权是能一生受益的收入,朗仔是自己人,一万五千元太少了,前年莱斯利的《Monica》,销量是四白金。”
陈叔芬摇了摇头,“《沉默是金》作为新专辑的主打歌,销量我估计不会低于这个数。”
“一张专辑虽然有十首歌,但《沉默是金》起到的销售作用,至少得占三分之一!”
“因此就不能按十首歌来平均分,五万元吧,你去告诉莱斯利,都是同门师兄弟,他会同意的。”
她又看向陈元朗,笑道:“朗仔,这只是针对你转让作曲权的计算方法,作词权的分红,还是得按行规来计算。”
陈元朗点了点头:“明白,芬姐。”
一首歌的词作者,一般能分到2%到4%的净利润。
因此八十年代的很多香江词、曲作者,除非是林西这类的高产作者,否则生活都过得不算好。
当然,词、曲作者如果签了分红条款,在未来还有一些持续的收益。
黄中信笑道:“朗仔,这个是小头,大头是演唱的分红。”
“我准备把《沉默是金》做成三个版本,一是你和莱斯利的合唱版,放在莱斯利的新专辑中。”新笔趣阁
“这张专辑我们原定在今年4月12号发行,主打歌是外语歌改编而成的《StandUp》,我会通知制作人李小田,让他把《沉默是金》拿来当主打歌。”
李小田是香江最出名的音乐制作人之一。
他们在章国荣别墅录制的《沉默是金》,只是内部唱片。
发行版本,还是要李小田来制作。
黄中信继续说道:“另两个版本,分别是你和莱斯利的独唱版,等《沉默是金》这张专辑爆火之后,我们直接卖单曲!”
“又能割一波韭菜!”
他在都德伟身上遭受的失败,准备从章国荣和陈元朗的身上找回来。
邵六叔旗下的公司,不管是TVB,还是华新,内斗都非常惨烈。
黄中信也不想背都德伟的黑锅。
“阿信,你在公司,帮朗仔争取到百分之五的词作者提成。”
陈叔芬望着陈元朗,“你跟我的经纪合同,我统一抽百分之十,你大哥陈佐敦的月薪,由我负责,但其余的费用,由你自己承担。”
“朗仔,对于我的安排,你有什么意见吗?”
八十年代的香江娱乐圈经纪人抽成,并没有固定比例,强势一点的经济人,就抽多一点。
像陈叔芬这种行业大拿,抽成一般都是20%以上,甚至50%也有可能。
现在直接降了一半,表明了她把陈元朗真正当成了自己人。
陈元朗当然会同意这个抽成:“没有意见,芬姐。”
“那明天让你的律师来处理这些事务。”
陈叔芬笑道,“朗仔,好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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