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来得有点快(1 / 2)
独固门以北的山间河谷地内,无数契丹人正在行军。
因为狭窄逼仄的地形,队列一眼望不到头,蜿蜒到了极远的地方。杨弘信通过学来的点计人数的方法,左看右看,发现得有数千骑的样子。至于天边还有多少人,鬼知道,或许还有几千,或许有数万。
他们大部分人牵着马儿步行,只有走在最前面的数百人策马赶路,但也非常放松——虽然夏人似乎发起了反击,但就附近这一片战场而言,契丹的人数优势依然是无法撼动的,这或许是他们轻松的来源。
很明显,这是一场遭遇战。
双方都在行军,加速赶往战场,然后在独固门一带相遇了。
杨弘信看着聚拢在身边的百余名士卒,从地上捡起一杆契丹人遗弃的马槊,掂了掂后,说道:“军使在赶路,契丹贼子也在赶路,若任敌人摆开阵势,可就没那么好打了。”
众人默默听着。
跟他过来的数十杨氏部曲早就习惯了听从命令,另外数十名银枪军男儿也是沙场悍卒,都没什么害怕、畏惧的表情——武夫就是提头卖命,既然怕死,何必出来卖命?
“此处地形本就狭窄,又有河流分去一半,剩下的就更窄了。”杨弘信说道:“走在前面的贼众,器械不精,旗号不明,显然是某个部落酋豪带着私家部曲,数百人全听他一人指挥,乱哄哄的。我欲直冲下去,给他们个下马威,你等觉得如何?”
杨家部曲自然没有意见。
银枪军的老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有一人上前,道:“你这小娃娃胆子倒是大,颇对我胃口。”
说完,老兵将兜盔摘下,掼于地上。又把衣甲解开,袒胸露乳,稳稳握住长枪,翻身上马道:“不怕死的,跟我石三郎上!”
众人没有大声应和,但熟练地整理器械,做好了出击的准备。
有时候,行动上的支持无声胜有声。
杨弘信见老兵要肉袒前冲,呆住了。
好胜的劲头上来,竟也要扒了衣甲,不过被手下人拉住了,低声道:“军中夸耀武勇的坏习气,莫要学。”
杨弘信面红耳赤,似是因为被人比下去了而羞愧。
他知道,肉袒前冲这种事,从安史之乱时期就非常流行了。比如李嗣业面对气势汹汹冲过来的敌军,肉袒赤身,带着两千步卒,主动对着骑兵冲锋,将叛军砍了个七零八落。
艰难以后一百多年,肉袒冲锋更是夸耀武勇的重要手段。
听起来很不理智,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但战阵厮杀,可不就是一股子气势么?
夫战,勇气也!
有这种不怕死的勐人,能激励多少同袍的士气?大伙一起并肩子上,直接就把对面打崩了。
“冲!”杨弘信涨红着脸上马,第一个冲了出去。
百余骑跟在后面。没有人退缩,甚至争先恐后。
勐男聚在一起,就是这么个情况。武勇、无畏的情绪是会感染其他人的,没有人愿意自己被别人看扁,那是一贯自视甚高的勐男们难以承受的。
比起被人轻视所导致的社会性死亡,生理上的死亡似乎更能接受一些,人不就是活一张脸么?好死肯定比赖活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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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六部奚的一员,梅录一贯觉得自己比较勇勐。不然的话,也不会被作为大军先锋派出来了。
他很感激奚王术里为他争取到的一切,因此从部落里挑选了五百多名身强体壮的牧人,当先而出,为奚王、为契丹八部夷离堇阿保机开路。
同时也有些遗憾。这次出来的都是骑兵,步兵极少。
奚人真正擅长的,其实还是步战。只要给他们良好的训练、精良的装备,凭借长期艰苦生活带来的一股子狠劲,绝对可以成为一支强军。
刘仁恭、高家兄弟带过去的燕兵余孽他也看过,确实比一般的奚人能打。但他们训练了多久?奚人终日干农活,才训练多久?
术里说得没错,奚人要想真正强盛起来,还是得依靠契丹,依靠阿保机。
去诸西逃投奔夏人,已经背叛了整个六部奚。御夷镇之战,被打得狼狈而逃,奚人纷纷嘲笑、轻视。
这样的懦夫,已经没资格当首领了。
前方传来一阵嘈杂。
梅录心中一惊,打马上前,怒问道:“走个路都不安生,要打架回去打。军中有军法……”
说到这里,他也傻了,目光愣愣地看向前方。
只有数个游骑被人撵着屁股追杀。
敌人弓弦连响,游骑惨呼不已。一人情急之下,甚至往沽水河面上直冲逃窜。
“嗖!”不知道谁策马驰射,射中了他的战马,游骑惊呼一声,摔倒在河中。
敌骑看起来人数很多,因为山道上弥漫起了大股烟尘,这让奚众有些不安。
“愣什么?上马,迎敌!”梅录大喝道。
奚众如梦初醒,纷纷上马。
但峡谷、河岸非常逼仄,根本站不开多少人。奚众有人往前挤,准备厮杀,有人往后跑,准备去传令,一时间乱作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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