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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叶诗情是个萌凶萌凶的小脑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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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没有踢到。

反而,还被林宇给抓住了,她那白皙如玉的脚踝。

她挣扎了几下,却没有挣脱。

“林宇,你个大坏蛋,快点放开我!”

林宇嘿嘿一阵坏笑,说道:“小诗情,你都说我是坏蛋了,那我岂不是得干点坏蛋,做的事情吗?”

“要不然的话,不就太冤枉了嘛!”

叶诗情:“……”

这话说的好有道理的样子,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她见来硬的不行,那就换软的,瘪了瘪嘴,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

“林宇,哥哥,好哥哥,我错咯,你饶了人家好不好?”

看着楚楚可怜的叶诗情,林宇嘿嘿一阵坏笑。

“小诗情,你这个哥哥,是唐朝的哥哥吗?”

“不是!”

林宇摇了摇头:“那我不放!”

林宇和叶诗情这对俊男靓女,原本走在街头的回头率,就非常高。

现在又当街嬉戏打闹,立即就引来了很多人的围观。

叶诗情可不像林宇那样,脸皮的厚度,堪比城墙拐弯。

她登时就羞得脸颊通红,恨不得马上就找个地缝钻进去。

林宇一脸的坏笑,说道:“小诗情,只要你承认,这个哥哥是唐朝的哥哥,我立刻就放手!”

叶诗情贝齿紧咬,摇了摇头,很是傲娇的回答。

“哼,我才不呢!”

林宇耸了耸肩,说:“那就这么站着吧,反正我又不累!”

叶诗情看了一眼,朝这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立即就败下阵来,当即就红着脸,说道:

“好吧,我承认,是唐朝的哥哥,总行了吧!”

听到叶诗情这句话,林宇这才心满意足的松了手。

“嘿嘿,这才对嘛!”

顾炎武在《日知录》上记载过:唐时人称父为“哥”。

李世民有一封写给儿子的信,文末署名也自称是:“哥哥”。

《搜神记》也有记载:“年始五岁,乃于家啼哭,唤歌歌娘娘”。

这个歌歌娘娘,翻译过来,那就是爸爸妈妈的意思。

所以嘛,唐朝的哥哥,也就等同于现在爸爸的意思!

“哼,大坏蛋,就知道占人家便宜!”

叶诗情见自己被林宇给欺负了,就又想抬腿踢他。

不过这个腿,还没抬起来呢,就又给放了下来。

然后,她伸手抓住林宇的胳膊。

直接就咬了下去。

林宇万万没想到,叶诗情会直接用嘴咬自己。

不过,他担心会弄疼叶诗情,也就没推开她,任凭她去咬。

等叶诗情松了口,他看着自己胳膊上,两排整齐的牙印,以及晶莹的口水后,就皱了皱眉头。

“小诗情,你属狗的啊,怎么还咬人呢!”

叶诗情冲着林宇,翻了个好看的白眼,得意的说道:

“你才属狗的呢,我属小脑斧的!”

说完,她还学着小脑斧的样子,冲着林宇凶了一个。

看着萌凶萌凶的叶诗情,林宇都想一把,将其搂过来,狠狠地亲上一口。

“小诗情,你不是肚子饿了嘛,我们吃饭去吧,我记得这附近有一家新开的自助餐厅!”

“好啊,好啊!”

叶诗情秒变小吃货,和林宇一起手牵着手,朝自助餐厅走去。

围观的人群之中:

“走吧,我们也去吃饭去!”

“不去,我吃饱了!”

“你不是十点多才起来的嘛,梦里吃饱的啊?”

“我刚才吃的狗粮,齁甜齁甜的,现在有点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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