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无这般人(1 / 2)
不再飞行,她买了一个酒葫芦佩在腰间,还买了一匹白马带着斗笠。想了想她又从储物袋里取出那把名叫倾城的软剑,这番打扮望去着实像个行走江湖的女侠。
一路走走停停,见到了很多人,很多事,也有很多风景。
中途有人想杀她,也有人与欧阳子忧那般想留她。
她挥了挥手,扬头喝着葫芦中的酒没有回头。
再后来一个雨天,她遇见了一群劫匪在与一名持剑少女打斗。大雨倾盆,少女鲜血参泥命有不保。
她救下她,两人在山洞内相膝而坐。
她说她叫赵飞燕,是一方衙御官员的女儿。她还说她从小就喜欢当那持剑行走的侠客,此番是要赶回家乡护送她爹爹上京复命。
“既然要当一代女侠,怎的还不会喝酒呢!”
少女被说得脸红:“我爹爹说,江湖险恶,尤其是女孩子最好不要轻易动酒……”
红火火哦了一声,故意把酒葫芦举得很高。酒水从葫芦口哗啦啦的落入喉咙里,她啧啧啧的擦了擦嘴,大笑道‘爽!’
可能难抵酒香,少女吞了吞口水后也不管不顾的要起了酒喝。两女子就这般坐在山洞里把酒当歌,任由外面大雨磅礴。
临了,衣不遮体的少女换上了红火火的衣裳。
“我喜爱红衣,所以……”
少女连忙摇头:“很好看!”
两人相视,一切尽在不言中。
“等我送我爹爹上京后,我再来找你一起行走江湖可好?”
红火火笑而不语:“那就看缘分了!”
她点头,目光落在她腰间的就葫芦上。
“喜欢喝?”
“嗯,很香,不是那么辣口!它叫什么名字?等我下次入镇后也去买一葫芦!”
红火火大笑,把葫芦取下抛了过去:“接着!”
她道:“我也不知它的名字,路上顺便买的!小玩意,你喜欢喝收着便是!”
少女犹豫了会儿也不再推搡,几分玩笑道:“那小女子便就夺人所好了!”
红火火不以为意:“有缘再会!”
“再会!”
恭手,两抹红衣相对而去。
少女回头,瞧着那骑着白马潇洒的背影,心想着若当女侠,定要当她这般的……
世事无常,当时谁又能想到,这场相遇,竟是红火火间接导致了赵飞燕的惨死。
一身红衣,手持长剑,腰配酒葫芦。
她跟随父亲回到京城,见到一身黄袍的水中月。
他站在那,回头时毫无波澜的眼眸一眼千年万年般瞧着她。
明知不可得,心却飞蛾扑火般爱上了孤寂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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