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解决后患(1 / 2)
岳文轩今天中午回来的有点晚,进门的时候,桌上已经摆好了碗筷,就等着他进门,就可以上菜开吃了。
看到高曼华,岳文轩热情的招呼道:“曼华来了,看来今天我又有口福了。
曼华你工作不是很忙,要是每个星期能多来两次就好了。”
高曼华道:“原来我这么受欢迎,好啊,那以后我就争取多过来几次,只要你别嫌弃就行。”
林素芝却在一旁拆台道:“曼华,你可别上了他的当,他可不一定是欢迎你,也可能是欢迎你带来的东西。
你没听他自己说又有口福了嘛,他都说的这么明白了,你可别上当。
多来两次当然好,但不要每次都带东西,正好也考验考验他,看看他是真欢迎你,还是假欢迎你。”
岳文轩抱怨道:“曼华你看到了吧,你这个好朋友自从怀孕之后,就不是以前善解人意的林素芝了。
以前对我多好,那真的是嘘寒问暖、无微不至,想想就让人怀念。
你再看现在,我这么真诚的一個人,竟然会被人怀疑别有用心,真是太伤心了。
既然她让你考验我,那你就考验考验,以后进门再也别带东西了,看看我的态度是不是有什么变化。”
高曼华并不上当,反而叹了口气,说道:
“真怀念以前的日子啊,那时候的时光多好。在素芝的心目中,除了林伯父和林伯母,我在她心目当中的位置最重要。
你看现在,你们夫妻两个一唱一和的,分明是拿我当成了外人。
枉我对素芝这么关心,真是太伤心了。”
林素芝根本不接受好友的指责,反而振振有词的说道:
“你还不是一样,谢汝祥在你心目当中的位置肯定也比我高吧?
你别不承认,我能感受得到。
所以,你自己没做到的事情就不要指责我,咱俩半斤对八两,还是最好的姐妹。”
高曼华当然不会承认,“你自己是这样,不要想当然的认为我也是这样。
谢汝祥现在还在考验期,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哪有你高,就算他通过了考验,在我心目当中的地位,肯定也得排在你的后面。”
“你就嘴硬吧你,你自己心里怎么想的,你自己清楚。”
毕竟还没正式确定关系,林素芝不和高曼华纠缠这个问题,“咱不说谢汝祥了,别跑题,咱们现在说的是你下次再来不要带东西了。
我都说了好几次了,你就是不听。
你自己看看,每回带来的东西是不是太多了?就说今天吧,两桶奶粉、五斤猪肉,还有十斤大米,你这是要把友谊商店搬到我家来吗?
知道你手里有侨汇卷,但咱也不能这个花法啊。”
高曼华的家庭条件虽然非常好,但她却是一个思想进步的人,自从毕业后,有了自己的工作,生活上的事情就很少再依赖家里。
可自打林素芝怀孕,高曼华每回过来都不少带东西,如果不是太出格,以林素芝和她的关系,以岳文轩家的经济条件,也不会特意提起。
高曼华还是一贯的言辞,“你这不是怀孕了嘛,大人能委屈,你肚子里的孩子可不能受委屈。
咱家又不是没这个条件,我这还算是克制的,要是换成我妈隔三差五的来看你,那可就不是带这点东西了。”
对于好友的顾虑,高曼华心里也清楚,继续说道:
“你放心,我也知道注意影响,没人知道我每回带来这么多东西。
我都是装在袋子里的,就算路上碰到人,谁也不知道莪到底带了点什么。
再说你家住的是楼房,又不是那种没有一点秘密的大杂院,东西进了家,也不怕别人看到,咱没什么好担心的。”
林素芝只能无力的解释道:“我倒也不是担心有什么影响,反正别人也不知道。
主要是我家里确实不缺东西,什么都有,你不用担心岳文轩饿着我们娘俩。”
高曼华根本就不相信她的话,“我知道你们家岳同志是个打猎能手,家里边儿各种鱼啊,水鸭子啊,经常有,倒也饿不着你。
但东西还是太单调了。
平常倒也没什么,现在你怀孕了,需要营养均衡,猪肉、牛奶、干果、水果,这些都得有才行。
你这是特殊时期,肯定要特殊对待才行。你也知道你高叔叔不会缺了侨汇券,在他的心目当中,你和他亲女儿也没啥差别,对他来说,这就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一件,你接受就好了,千万别有什么心理负担,没这个必要。”M..coM
高家的情况有其特殊性,和建国之后一直留在国内没走的其他姿*家不同。
建国前,高家在国内的大部分产业都已经脱手,留下的一小部分,也陆续上交给了国家。
高家两个成年的儿子早早就去了港岛发展,而且发展的不错。
老两口早就想去港岛一家团聚了,但唯一的女儿高曼华思想先进,又特别执拗,不打算去港岛,坚持要留在国内。
两人没办法,只能等女儿结婚之后再离开。
现在国内供应困难,老两口的生活却几乎不受影响,因为港岛的两个儿子每个月都会定期汇款。
老两口当然不缺钱,但她们存折上的钱都是国内货币,有钱也花不出去。
两个儿子汇来的外币就不一样了,兑换成国内货币后,还会给予相应的侨汇卷。
侨汇券等同于票证,按比例包含不同数量的粮票、油票、肉票等各种票。
手里有侨汇卷,可以去友谊商场购物,或者去百货商店的侨汇专柜购物,只要手里的侨汇卷够多,那么就什么都不缺,什么都能买到。
也就是高曼华思想先进,对自己严格要求,一直想着自力更生,日常消费比起普通人来,虽然还是高很多,但对比家里的条件,已经算是很低调了。
和高曼华解释不清楚,林素芝也就不说了。
她们家确实什么都不缺,她也不知道爱人为什么那么神通广大,什么东西都能给她找来。
她也问过,岳文轩只是告诉她涉及机密,让她以后不要再问。她自己都不明白的事,怎么跟高曼华解释?
高曼华每次都带来这么多东西,岳文轩也有点苦恼,这一次还是解释不清,他准备以后再也不提这件事了。
虽然他不缺这些东西,但这份情还是要记下的。
现在刚入秋,鲜肉放不住,高曼华一次带来五斤鲜猪肉,老太太直接割了二斤,都做成了红烧肉。
老太太做的红烧肉有自己的秘诀,做出来颜色红彤彤的,卖相上就非常吸引人。
吃到嘴里边,更是软烂香浓,让人吃了第一口就停不下来。
林素芝早就不孕吐了,而且胃口特别好,中午的红烧肉吃了至少有半斤,把老太太乐的,一直嚷着明天再给做。
今天中午的红烧肉确实香,林素芝还真是没吃够,但她还是拒绝了老太太的提议。
不是舍不得,而是不敢多吃。
虽然现在供应困难,但她自己清楚,她的营养一直都很充足,从来就没缺过。
对于孕妇来说,只要保证营养充足就行了,可不能太贪吃,要是把婴儿养的太大,生产的时候就要受罪了,说不定还会有危险。
这些话,除了岳文轩,别人不会对她。
因为现在这个时期,没有人会觉得她会营养过剩,只会担心她吃不好。
岳文轩当然知道爱人不缺营养,不止一次的提醒过她。
好歹岳文轩也是有过经验的人,虽说太细的东西不懂,但一般性的常识,他还是知道的。
现在的医疗条件这么差,生产的时候肯定是要选择顺产,不到万不得已,肯定不会考虑剖腹产。
既然选择顺产,那就不能让胎儿太大,不然的话,生产的时候就太受罪了。
所以,林素芝的饮食就必须特别注意,既不能缺了营养,也不能营养过剩。如何掌控好这个度,岳文轩只能从旁监督,最终还得是林素芝自己控制。
吃过午饭之后,高曼华状似漫不经心的问道:
“素芝,这个星期天,你不加班吧?”
“我一个孕妇加什么班,你有话就说,我就觉得你有什么事,跟我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赶紧说!”林素芝催促道。
“这不是我和谢汝祥交往也有一段时间了嘛,家里人想让我们尽快订婚。
时间就选在这个星期天,你要是有时间的话,就和文轩一起过去。
这么重要的事情,我还是希望有你陪在我身边。”
说起订婚的事,高曼华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林素芝嫌弃的说道:“你可真是,这都要订婚了,怎么脸皮还这么薄?
咱俩可是最好的朋友了,订婚这么大的事,我当然要参加,别说周日我休息,就算领导要求加班,那我也得推掉。
这么重要的场合,我必须得在你身旁陪着。”
对于高曼华的未婚夫,岳文轩也很好奇,他真诚的希望这是一个可以让高曼华托付终身的人。
接触时间长了,高曼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了解的更清楚了。
因为家庭出身的原因,再加上时代浪潮的造就,高曼华过于天真,过于理想化,但她的品性绝对不容置疑,是一个纯真善良、积极乐观的好姑娘。
这样一个理想化、善良、乐观的好女孩,在这个时代想要找到一个能够托付终身、不离不弃的伴侣,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高曼华是林素芝最好的朋友,如果有可能,岳文轩当然希望她能跟着家人去港岛发展。
出于负责任的态度,也是为了自己的家庭着想,他侧面的劝说过,也让林素芝劝说过,但这都没用。
时代赋予高曼华的坚定进步的思想不是那么好改变的,劝说没用,他也只能作罢。
星期天上午,岳文轩开车带着林素芝,先是赶往高曼华的家里,然后和他的家人会合,众人分乘两辆车,一起赶往谢汝祥家。
谢汝祥和父母住在一起,住的是一套三室的楼房,属于谢家的私产,并不是学校分配的住房。
今天是定亲的大喜日子,谢家早就已经派了谢汝祥在大院门口等候。
众人刚一下车,谢汝祥就迎了过去。
看到谢汝祥的第一眼,岳文轩就知道高曼华为什么看对了这个人。
谢汝祥个子挺高,应该在一米八左右,并不是时下浓眉大眼的男子汉长相,脸型偏瘦长,是那种偏清秀的美男长相。
虽然这样的长相并不符合时下的大众审美,但谢汝祥长得确实挺帅气,符合高曼华个人的审美就行了。
简单的寒暄之后,众人在谢汝祥的带领下,走进了谢家的屋内。
今天谢家人挺多,除了谢汝祥的爸妈在场之外,他的两个姐姐也都在场。
这么多人见面,光是寒暄就得一会儿时间。
岳文轩听众人的谈话,谢汝祥的父母和高曼华的父母,以前也算认识,只不过打的交道不多,不怎么熟悉。
高曼华爸妈对于谢汝祥以及他的家庭都很满意。
谢汝祥的爸妈都是大学教授,虽说家里的经济条件不能和高家相比,但谢家算是书香门第,在当下这个时代,高曼华能够嫁到高家,已经算是很好的归宿了。
高曼华和谢汝祥都已经见过了对方的家长,双方家长都很看好二人的结合,这次定亲就是双方家长推动的结果。
小两口互有好感,双方家长也都乐见其成,这次的定亲没有任何矛盾,当然是其乐融融,屋内一片欢声笑语。
说了一会儿话,气氛达到最和谐的时候,谢妈妈开口说道:
“曼华这孩子,我非常喜欢,这次定亲,我也没准备别的,只准备了这一副祖传的翡翠手镯。”
说着话,谢妈妈拿出一个首饰盒来,打开之后,从里面拿出一副绿盈盈的水润翡翠手镯。
谢妈妈小心翼翼的把这一副手镯分别戴在高曼华的两个手腕上,说道:
“曼华的皮肤白,这副手镯和她真的是太衬了。
这一副翡翠手镯虽然算不上多么珍贵,但却是汝祥奶奶传给我的,曾经是她最喜欢的嫁妆之一。
当时她就跟我说,这副手镯还算拿得出手,希望我能够把这副翡翠手镯一直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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