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6章 立法之本(2 / 2)
高柔对刘协的观点并不完全认同,但他也承认,兼并问题是导致汉末大乱的重要因素。之所以导致这一点,与儒家对法家的改造有一定的关系。
在制定新法的时候,必须加以考虑。
学术的研究可以做长远考虑,为零陵甚至江南诸郡培养官吏的进程却不能慢,刘协与高柔商量,先对零陵郡的郡县主政及执法官员进行相关的培训,让他们了解相关的制度,并对执行中的一些疑点难点进行厘清。
地方官员是与百姓接触最密切的人员,他们能否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百姓的感受。
很多时并不是朝廷的法令有问题,而是地方官员执行的时候或有意或无意的走了样,使百姓无法承受,不得不奋起反抗。
当然,有时候有法不依也是出于无奈。朝廷制定的条文不考虑地方执行的难度,过于想当然,地方根本执行不了,只能当个摆设。
刘协要求高柔多与学员交流,了解地方执行时遇到的问题,将来反应到新法的制定中去。
高柔欣然答应,同时也提醒刘协,要做到这一步,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人手,当然不可避免的也会消耗更多的财力、物力。
刘协笑了。他提醒高柔,之前就说过,立法以实现王道为目标。如何才能实现王道?自然是每个人都有美好的未来。
只要不违背这个目标,适当的加大投入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
这就像投资一样,如果一分投资能带来两分效益,为什么不投?不仅要投,而且要加大投入。只有当投资超过可能带来的效益时,才需要考虑控制投资,以免得不偿失。
说到这里时,刘协意味深长的提了一句,就像当初邓太后扩建太学。
邓太后扩建太学,增大了朝廷开支,却不能发挥太学生的价值,反而让交游、议政之风盛行。太学生不治学,整天忙着互相吹捧,高谈阔论,甚至聚众闹事,影响朝政,那就是投资失败的先例,后患无穷。
这样的事,不能再出现。
高柔深以为然。
刘协随即下诏,命零陵各县选派与执法有关的官员,轮番到郡治来接受培训,为期三个月。争取一年时间内,对所有人员进行一次教育,并从中挑选适合深造的人,筹建律学堂。
之所以从在职的官员开始培训,除了能立竿见影的提高施政效率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零陵郡的教化推广太慢太迟,识字的人很少。但凡能识几个字的,大多已经在郡县为吏。那些没什么机会入仕的人既没有条件,也没有意愿去读书。
有这时间,进山采点药材、猎点野物不好吗?
所以,在高柔负责培训官员、筹建律学堂的同时,刘协还要为另一件事做准备。
振兴工商,创建县学堂,普及教育。
人才是基础,连字不认识,还谈什么发展。
而在普及教育的同时,想办法提高生产力,提振经济,让更多的人脱离简单的农牧渔生产,也是必备途径。
如果不能致富,读书就没有动力。
所谓读书为明理,只是少部分人的追求,不可能是绝大部分普通人的信仰。
对普通人来说,读书首先是为了穿衣吃饭,穿更好的衣,吃更好的饭。
所以,高柔在招收学员的同时,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办。
对之前被抓的地方豪强进行审讯、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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