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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六五章 养子(两章合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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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桩尚未察明的案子,之所以会惊动柴晏,是因为案子再次转到福平县时,出了人命。

陆锦行和邬二公子刚到江宁府,便听说了此事,两人一边赶往福平县,一边六百里加急,往黄县送来急信,哨子每天都会去黄县官驿查看有没有信件,于是陆锦行的这封急信,刚到官驿就被哨子取了回来,片刻也没有耽误。

黄县比江宁府距离福平县更近,且,柴晏从黄县另一个人牙子那里,听说了一个消息。

王大宝在绑走王培和王怀之前,来过县城,找人牙子问过价钱。

刘二娘不是他找的第一个人牙子,他还找过其他人。

那个人牙子名叫张三,如今张三已经金盆洗手,不做人牙子了。

现在他在黄县开了一家荐人馆,类似后世的职业中介。

据张三回忆,王大宝到黄县后,最先找的就是他,直接向他打听,十岁左右的男孩子什么价钱。

张三不认识王大宝,便问他是哪个镇哪个村的,王大宝没敢说实话,谎称是温家庄的,张三见惯了这种人,一听就知道他在说谎,也没有揭穿他,报了个五两的价钱,就把王大宝打发了。

王大宝对一个孩子五两的价钱很不满意,就去找了刘二娘。

黄县有很多人都知道刘二娘给老公行合作,经她手的男孩,十个里有六个是送去当太监的,因此,刘二娘在黄县的名声很不好,远远比不上张三。

王大宝去找刘二娘的事,张三当天就知道了。

张三不认识王大宝,可是县城里有人认识他,前台村王老公的侄子啊。

因此,张三便对王大宝多了几分留意。

后来前台村出了大案,王大宝和儿子都死了,王太监也死了,张三一打听,原来王大宝卖了王太监的干儿子,把王太监活活气死了。

张三是行家,一猜就知道那孩子一定是让刘二娘给送去白秋了,他也只是付之一笑。

不过,他也同时打听到,王太监不是只有两个干儿子,另外还有三个。

恰好这个时候,张三认识的一个拐子出事了。

那拐子被人打得全身是伤,胁骨断了几根,只留下半条命。

张三和这个拐子是多年的合作关系,拐子出事,他上门看望,一问才知,原来这拐子盯上了三只小羊,盯了两天,原本以为就要得手了,可是那三只小羊却抢在前面出手,把这个拐子揍了一顿。

据那拐子说,这三只小羊是往福平方向去了。

那拐子只能自认倒霉,他做的就是损阴德的人,挨打也不是头一回了。

张三原本也没在意,可后来刘二娘横死,张三就想起了这件事。

也正是因为刘二娘死了,才让张三萌生了改行的念头,刘二娘死后的第二年,张三就开起了荐人馆。

在没有接到陆锦行来信之前,柴晏和颜雪怀便准备去福平县看一看了,现在收到信,两人立刻动身来了福平。

福平县里死的是京城来的一名御史,名叫周利。

前面说过,睿亲王被御史们盯着找毛病,太子也烦了,索性将一半的御史派出京城排查地方刑狱,周利便是其中之一。

周利二十三岁,皇帝登基后的第一批进士,前程一片光明。

陈大铁的案子被翻出来后,江宁知府责令福平县详查,刑部一名叫庞志侠的官员与周利一起去往福平县督办此事。

庞志侠和周利在路上再三商议此案,他们一致认为,如果陈大铁就是陈汉,那么问题就出在天牢里。

可陈大铁只是一个乡下混子,没钱没权更没有家势,陈家不可能,也没有钱去买“白鸭”给他替死,何况全妇人并不知晓此事。

所以如果全妇人带回的尸体不是陈大铁,那么这个案子比起其他的斩白鸭案更加复杂。

福平县的大牢,甚至福平县衙大大小小的官员,都有嫌疑。

再三商议之后,庞志侠和周利决定分头行事,庞志侠在明,周利在暗,庞志侠带着两名刑部的差役出现在福平县衙,周利则只带着贴身小厮微服私访来到县城。

福平知县姓武,武知县很配合,不但把福平大牢的狱吏和狱卒全都叫过来,就连已经不再衙门当差的前狱卒也一并找到。

当年每一个发现陈大铁越狱的人,当年乱刀砍死陈大铁的人,一一核对。

最终结论,陈大铁确实死了,死在福平大牢里。

眼看这个案子没有头绪,庞志侠正在一愁莫展时,却收到了周利让人送来的字条,字条是一个小孩送来的,周利在字条上说有线索,约庞志侠在王记茶楼见面。

庞志侠到了王记茶楼,等了整整两个时辰,也没有等到周利。

眼看茶楼要打烊了,庞志侠只好离开,可是他刚刚走出茶楼,就看到一队衙役急匆匆从他面前跑过,一问才知是旁边的胡同里发现了两具死尸。

庞志侠忽然想起了周利,他心中有了不祥之感,便跟着衙役们一起去了旁边的胡同。

那两具尸体正是周利和他的小厮。

两人皆是一刀毙命。

据庞志侠所知,周利身强体壮,并非文弱书生,他的小厮学过武功,普通壮汉不是他的对手。

听说死去的是朝廷派来的御史,福平知县大惊,倾整个县衙之力去抓捕凶手。

庞志侠给留在江宁府另外几位同僚写信,告知了周利被杀的事。

可是杀死周利的凶手尚未抓到,却又出了两条人命。

这两个人是福平大牢的狱吏,和一位狱卒。

这名狱卒便是第一个发现陈大铁越狱的人。

那晚两人都是白班,一更时分,他们交了班,没有各自回家,而是一起去了离县衙不远的一家小酒馆,他们是这家小酒馆的常客。

他们一直喝到二更天,这才勾肩搭背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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