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1 / 2)
“强盗哪里跑……”
游戏开始后,几个小男孩便开始跟着王歌一路追追跑跑。
有着王歌扮演的“强盗”带头,他们没过多久便跑到了村头的破庙里。
王歌一进破庙,果然就看到角落里盘坐着一个老和尚在打坐念经。
“看来今天就是剧情开始的时间了!晚上一定要……”王歌暗道。
老和尚虽是一身破旧袈裟,面容枯瘦,看起来却是慈眉善目,让人觉得很是亲切。
他手持一串碧玉念珠,念珠颗颗晶莹剔透,还散发着盈盈青光,一看就是宝物!
但王歌只是在进门时,像普通小孩一样好奇地看了一眼,便忍住再也不去看它了!
因为那十几颗碧玉念珠里,还夹杂着一颗非石非玉、颜色深紫、黯淡无光的圆珠!
王歌知道,那就是魔道至宝——噬血珠!
它可以吸人精血,补益自身和主人!
然而噬血珠功效虽好,但却是自带凶残霸道的嗜血邪念!
一般人若是见到了它,别说是成为它的主人,光是靠近它方圆十里,就会被吸干精血而死!
普智为了不让噬血珠作恶,便每日以佛家降魔密法施行于上,震慑邪力,三十年间从不间断!
并以佛门至宝“翡翠念珠”并行串挂,以其清净之气抵挡噬血邪念,终于将噬血珠的凶灵邪念压了下来,用层层佛力将其紧紧缚于珠中。
然而即便是这样,噬血珠偶尔还是会爆发出邪念!
原剧情里的普智,之所以会产生血洗草庙村的想法,就是因为身受重伤将死之时被噬血珠反噬,导致心魔爆发了!
实话实说,这颗噬血珠,王歌的确是很想要的!不仅因为它威力惊人,更因为这颗珠子还是以后“血炼”噬魂棒的关键材料!
若是张小凡没了噬魂棒,那他就像是老虎没了锋利的爪牙一般,再也不能那么容易就崛起了!
所以,王歌这位“新主角”对它是势在必得!
但现在最好还是不去看它的好,免得眼睛里不小心露出了贪念,从而被普智这位神僧觉察到!
王歌平时虽然自认为演技出色,但却不会小瞧任何人,特别是普智这种聪明机智,又久经江湖磨砺的神僧!
所以,王歌刚才进庙时,就没有像原剧情那样跌倒,也没有被一时脑抽的林惊羽扑倒“锁喉”!
面对普智神僧,还是真诚一些的好!没必要炫耀自己的演技,非要在他面前演一出戏!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一个成年人即便是变成了小孩子,他的眼睛也不会像小孩子那般清澈纯净的!
确定剧情时间后,王歌陪着追进来的几个小伙伴在破庙里四处“追逃”了一会儿,便麻溜的跑出了庙门!
“哪里跑!吃我一剑!”
林惊羽手持一根小树枝,一边喊着一边跟着王歌跑了出去破庙!
其他几个小男孩一向以他马首是瞻,自然也是有样学样,嘴里喊着乱七八糟的口号就跟出去了!
实话实话,破庙里多了个陌生的老和尚,这些怕生的小孩们早就想出去了!
这期间,普智老和尚一直念经不断,一双眼睛半开半合,只是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他们一会儿后,便收回了视线!
“阿弥陀佛!那位小施主真是好资质!这青云山真是人杰地灵,随便一个小村子,就能看到一个修炼的好苗子!”
林惊羽的资质的确是极好的,不仅普智神僧惊叹,就连青云门的各峰首座见了,都想要抢来做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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