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雷门传承(1 / 2)
带着一些蓝色的小花以及满载的太古知识,王弃离开了那倒门户……出来以后就立马被天雷狠狠劈了一下,令他冷不丁差点就厥过去了。
他连忙脚下一个幻身,出现在了山脚下。
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已经是破破烂烂的不能看了,倒是除了那观天镜以外,随手采的那一把浅蓝小花倒是还好好的没事。
紫儿已经在旁边游了过来,颇为喜悦地说道:“姑爷你出来了?那里面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吗?”
王弃答道:“还挺有意思的,不过都是雷霆灵气,不太适合咱们修炼呆着。”
他对那边的情况有些不以为然,觉得也没什么好东西的样子。
不过随后他就意识到自己又感应不到灵物的所在,或许应该下次带紫儿去看看?
唯一的问题是……他必须挨雷劈才能够进入那密境,但那样一来的话他就没办法保证能够安全地带着紫儿过去。
而紫儿自己的话,又因为身形庞大分分钟就会被天雷给劈熟了……
王弃琢磨了一下,决定不去考虑那有的没的。
他只是拿出了那浅蓝小花问道:“紫儿,这种花有什么用?”
紫儿眨了眨眼,甚至低头嗅了嗅,然后道:“这是……雷霆花吧,长在雷兽尸体上的那种?”
王弃点头。
紫儿道:“原来如此,族内传承中提到过,在炙烤雷兽骨肉的时候加点这雷霆花研磨成的粉末,可以使得雷兽肉质变得尤为鲜嫩。”
王弃:“……”
又来了,荒古大蛇的菜谱系列。
王弃忧郁地看了眼紫儿,觉得她也说不出别的什么了,就暂时将这小花给放在一旁……他更相信这雷兽一族是被荒古大蛇给吃灭种的了。
他琢磨了一下,还是将自己得自古雷秘境中巨大雷兽肋骨上的传承都拿了出来……他看不懂太古的文字,说不定紫儿会?
“紫儿,你能看得懂吗?”
紫儿仔细看了看,她眨了眨眼睛道:“这是太古雷门自己的文字,我也看不懂啊。”
王弃惊讶了,这怎么看不懂?
紫儿已经解释道:“太古时代,万族林立,人道不昌。”
“那时可没有什么统一的文字,包括妖族在内的所有修行者若是要记载信息,都会按照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理解而创造出一些特殊的符号来作为记录……这些符号有些已经失传了,有些则流传至今,成为了一些术法的核心。”
王弃听了懵了一下,随后试探着问:“不会就是构成法术核心的法纹吧?”
紫儿点点头道:“没错了,就是那种……结合了自身对世界某一个方面理解的符号,那便是法纹。”
“所以太古时代的文字种类极多,要想破译,就首先要了解这些文字所属势力或者个人的过往经历,这很麻烦的……”
王弃脸色有些难看地又取出了那残缺的《古雷密卷》……这残卷显然不是太古雷门的传承原本了,应该是雷门某一支后人留下的吧。
也不知这《古雷密卷》比之原先的雷门传承又差了多少?
紫儿也不知道,他只能随意翻阅这观天镜中记录下来的画面,已经做好准备若是实在没有什么用处,就删了然后回长安。
可是就在他翻到某一页的时候,忽然停了下来。
他看到了十分熟悉的一个符号……
他连忙翻开《古雷密卷》进行对照……没错了,他找到了‘雷击术’中的核心法纹!
这个发现令他颇为振奋,就想要看看是否能够通过这已经被‘翻译’好了的‘雷击术’解读一下这雷门文字的思路,从而进行全面破译。
不过他没着急,只是调出了‘雷击术’的内容之后又找了找,然后将‘雷兽拳’的内容也给找了出来。
事实上他差点就错过了‘雷兽拳’……
他以为那通篇都是文字,结果仔细一看……好家伙,原来是‘象形字’。
直接用火柴人的方式将‘雷兽拳’的动作都给记录了下来……这雷门的‘文字’还真是善于‘精准表达’。
不过王弃也发现了这雷门秘境中的原版记载和《古雷密卷》中还是有所出入的,王弃看了之后自然便以那扭曲的动作尝试了一下……
“轰!”
好家伙,他在尝试那最古老的‘雷兽拳’时,竟然将一道山头的雷霆给引到了他的身上!
猝不及防之下,他浑身都一下要炸开一般。
更为关键的是,在雷兽拳施展的过程中,他全身都似乎处于一种‘开启’的状态,狂躁的雷霆直接涌入了他的身体每一个角落,令他的身体就这么‘直挺挺’地接受了一番天雷洗礼。
这可和他原本修行‘雷兽拳’时候产生的那些许生物电流完全不同,也和他先前挨雷劈时其实有体内真气抵御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狂躁的雷霆之力瞬间席卷他全身,若非他此前一段时间的修炼一直在增强对雷电的抗力,恐怕这时候他就直接成为焦炭了。
哪怕是现在,他也是全身电光跳动,五脏六腑全部遭受了重创,甚至连封印在肚脐的雷池都漏了……
电流不断地从雷池中漏出来,让他全身再次过电……
可他已经不在意了,毕竟这些电流对于他刚才遭受的重击来说已经完全小巫见大巫。
他连忙以五气元灵术治愈自身……真的,他现在万幸自己会这一手辅助神技,并且觉得自己从雷霆山下去自后,说不定这五气元灵术都可以达到圆满境界了。
过了好一阵子,王弃才回过了神来。
他忽然感觉到身上一阵清凉。
原本被雷霆灼伤的伤势也在快速恢复,这使得本就在五气滋养下快速恢复的身体以更快的速度修复着。
他意外地睁眼,就发现投射出实体幻影的紫儿正一本正经地往他身上撒一些粉末状的东西……
他讶然问:“紫儿,这是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