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 44 章 秦苏媛离开(1 / 2)

加入书签

从西山墓园下来,两人都已经饿了,秦苏媛情绪蔫蔫的,双眼红肿得很,林夕从空间里拿出她之前放在里面的冰袋给她。

秦苏媛对林夕的空间可好奇了,林夕看出她的好奇,道:“这是修仙世界楚千墨那边的,你可以跟他交换。他是个厨子,特别喜欢屯食材。”

林夕现在想起她家杀猪的时候楚千墨扭扭捏捏地问她要猪大腿就觉得好笑。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楚千墨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厨艺。

而且他的性格有点老好人那种,他随身空间里的那些功法、丹药,群里的小伙伴们需要他都是直接给的,要兑换什么东西也都是随着小伙伴们。

就算是给他拔一把葱他也不会说什么,还会很珍惜地把小葱种到他挖在随身空间的土里面。

修仙世界是个十分神奇的世界,因为有灵气的存在,植物长得特别好,当初发现这一点以后,楚千墨十分惊喜地在群里说了很久。

现在的他已经不急着往凡世去了。他在山上跟阿花花一样,圈了个山洞开始种菜。还经常在群里炫耀他种出来的东西。

俨然成了个菜农。但修仙世界不愧是修仙世界,种出来的菜看起来都比别的地方粗壮有精神。每次看到修仙世界的菜,再看看她家菜园子里的菜,林夕都感慨楚千墨当菜农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阿花花那边就更不用说了,次次都要看着楚千墨的菜地流口水。

秦苏媛的眼睛亮晶晶的,空间戒指诶,这东西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吐槽这个金手指烂大街,但真正放到自己面前的时候,谁不想要啊!

秦苏媛觉得自己要在那个真假千金世界生存,有个空间的金手指是非常必要的!她对那个世界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有了这个空间,她把重要证件随身带着,到时候跑路都好跑!多少小说里女主跑不掉是倒在回去拿证的路上的?

短短几l分钟的时间,秦苏媛已经决定不惜代价跟楚千墨交换空间芥子了。

两人就早上吃了个糯米饭,虽然糯米饭抗饿,到了这个点也消化得差不多了,作为在凌峰市待了二十年的秦苏媛觉得林夕陪自己跑了那么久,有点不好意思,主动说了当地口碑好,味道好,价格实惠的饭店。

餐厅就位于城市中心区,那是一家火锅店,装修得很不错。下江腩牛腩火锅几l个字在黑夜里闪着红光。还没到门口,就看到了外面停着的一排车子。

秦苏媛道:“这家的火锅是牛腩火锅,牛腩炖得软软烂烂的,味道很棒,先吃牛腩,再用牛腩汤涮菜,菜品免费,饮料免费。”

“这味道闻着就知道差不了。”林夕把窗户打开,一股浓郁的牛肉香味传入鼻腔。

秦苏媛从副驾驶跳下来,深呼吸一口:“就是这个味儿,咱们快走,现在还没到饭点先占个位置,要不然等下到饭点吃不上了。”

凌峰市人喜欢吃牛肉,而牛肉中他们又格外偏爱牛腩。尤其是到了冬天,吃一顿热乎乎的牛腩火锅更是舒

服得不得了。

像秦苏媛,每个月都得来吃一两次。秦世春就她一个女儿,在吃穿用方面一直没短她。也因此总是招来付拉娣的埋怨。

当然了,付拉娣不是觉得她乱花钱,而是觉得她乱花钱的时候没有想着她的侄子侄女。

林夕一听这话,立马锁车往到店里走。

推开饭店的门,香味更加浓郁,大门往左边拐就是大厅,此刻大厅的桌子已经坐了七分满。

秦苏媛拉着林夕往最里面去:“咱们坐窗户边。”

两人坐下,立马有服务员送来餐具以及餐牌。

作为东道主,秦苏媛点了餐厅的招牌西红柿牛腩,要的双人份。服务员走后两人一块儿往右边靠墙的冰柜去。

冰柜里放着丸子青菜等火锅涮菜,想吃什么自己拿,但禁止浪费。

两人拿了个小篮子,各自拿了喜欢吃的菜品。

回来后她们点的牛腩锅已经到了。跟乌峰镇清真牛肉饭店的牛肉火锅不一样,这一锅牛腩火锅汤底呈现漂亮的酱红色,四四方方的牛腩在锅底中间堆成了小山,几l根绿色的香菜点缀其中。

绿跟酱红的对比,让人光看,就足以知道其美味。

两人的手边各有一碗辣椒蘸水。凌峰市属于桂省,这边的辣椒蘸水跟林夕她们滇省的辣椒蘸水不一样。

小米辣圈、生抽、葱末、香菜,再淋上一圈花生油。小米辣生香味跟花生油的油香扑面而来。

两人坐下后连话都来不及说,夹了牛腩往小米辣沾水里涮一圈,放到嘴里,咸香软糯是林夕的第一感觉,再吃,还有一股浓浓的花生香在嘴里蔓延,这股花生味并不喧宾夺主,反而将牛腩的香味衬托得更上一层楼。

“好吃好吃。”林夕对秦苏媛竖起大拇指。

秦苏媛挑眉,笑得格外开心。吃了几l块牛肉后,两人进食的速度慢了下来,两人开始边吃边聊,秦苏媛聊她过去二十年的生活,林夕也会说说自己的。

周边嘈杂的环境并没有让她们也跟着浮躁,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宁静。

林夕喜欢吃油麦菜,她将刚刚拿的油麦菜放到锅里涮。

就在两人即将酒足饭饱之际,一对中年男女坐到了她们边上那桌。

见到那个女人,秦苏媛的脸色一下就沉了下来,林夕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她的妈妈付拉娣。

付拉娣的目光在林夕她们的身上略过,而后一屁股坐在秦苏媛的那一边,母女俩中间隔着一个过道。

秦苏媛低下头不去看她。

服务员过来,付拉娣对面老实巴交的男人点了一份最便宜的两人套餐,又问了餐具茶位费的收费。犹豫了一瞬,有些肉疼地让服务员去下单了。

他抠抠搜搜的样子,让付拉娣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向他的目光也变得嫌弃起来。

对面的男人看到了付拉娣脸上的嫌弃,心里有些不高兴。他上上下下地把付拉娣看了一眼,老实巴交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来

,他的牙齿有些不整齐,一笑,整个颜值瞬间就下降了两分。

“付拉娣是吧?介绍人跟我说了你的情况,你女儿刚刚死是吧?”男人的问话,让付拉娣的脸色唰的一下就变了。

林夕提起桌子上的免费茶水,给秦苏媛倒了一杯,秦苏媛抬头,安抚地朝她笑了笑。

此时此景,就是再迟钝的人,也知道这俩人是在干什么。秦苏媛的心里一片冰冷,她的爸爸为了她的离世痛不欲生,她的妈妈却在她尸骨未寒之时,打扮得花枝招展跟别的男人相亲。

“王振军你是什么意思?要是你不想相这个亲,就请直接离开,没必要在这里戳我的痛处。”付拉娣站起来,抓着手边一个米白色带刺绣的包包就要走。

秦苏媛见到那个包包脸上的嘲讽之色更加浓。那个包包是付拉娣的侄女,秦苏媛的表姐送的,某淘9.9包邮质量贼次的东西。都没用几l次就起球变色,偏偏付拉娣宝贝得很。

天天把这个包包挂在身上,逢人就夸奖。而她的那个表姐,送了一个9.9的包包,从她妈这里拿走了五百块钱。

有时候秦苏媛都在想自己为什么不是付拉娣的侄女,亲生女儿比不上侄女得她的喜欢,真是可笑极了。

“你说说你,作为一个女人,脾气那么大做什么,行了,算是我错了,你先坐下。”

付拉娣知道自己是应该走的,但想到王振军是自己这段时间看过的条件最好的一个男人。付拉娣又缓缓地坐下了。

她的听话,让王振军十分满意。付拉娣坐下后便不再说话。脸黑沉着。

王振军的脸上没有一丝歉意,秦苏媛没说要走,林夕拿起桌子上的橘子剥了,分她一半。

桂省的砂糖橘受到全国人民的欢迎不是没有道理的,清甜多汁,一口一个,林夕吃了那半个觉得不过瘾,又剥了一个。

这个橘子,每桌限一盘,一盘有个十来个。

秦苏媛也伸出了她的手。

两人吃着高兴,隔壁的王振军付拉娣一桌也等来了他们的牛腩火锅。

跟林夕她们的锅子相比,肉少汤多。王振军都不等付拉娣,直接拿起漏勺给自己的碗里盛了满满一碗的肉。

再看锅里已经没有什么肉了,付拉娣的脸色更加难看。王振军吃了一口肉,从兜里掏出一小瓶白酒,美滋滋地喝了起来。

付拉娣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男人,她的前夫秦世春从来都是儒雅有礼的,就算对她再生气,也从来没有给她摆过脸色。有什么东西,也是从来都等她一起吃的。

付拉娣看着面前的王振军,心里是真的后悔了。后悔当初那么作,让秦世春对她厌恶到连见她一面都不愿意。

“付拉娣,我觉得你这个名字是非常好的。”王振军眯了眯眼,夸奖付拉娣。

付拉娣听到这句话,漆黑的脸色终于有了一点好转。人人都说她的名字不好,付拉娣付拉娣,不就是盼着她拉弟一把么?从这个名字一看就知道她父母重男轻女。

付拉娣对此是不屑一顾的。她们老付家可就只有她弟弟一个男丁,她父母从小就让她要对弟弟好,只有弟弟好了她才能好。

这种话付拉娣听了大半辈子,至今为止,她都觉得这句话没有说错。

“我妈说,这个名字是我爸爸想了好几l天才想出来的。”付拉娣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情有一些骄傲。

秦苏媛面无表情。

王振军点头:“你爸爸确实很有文化内涵。说起来,我也是听了媒人说你很疼爱你弟弟以后,我才同意见的这个面。我跟你讲,我也很疼我弟弟。我觉得在这方面,我们很有共同语言。”

付拉娣一扫刚刚的黑脸,语气都变得轻快了起来:“那确实有共同语言。你弟弟对你怎么样?”

王振军又喝了一口小酒,享受地咽下,眯了眯眼:“这么说吧,我喜欢喝酒,在我家里从来就没有缺过酒喝。就这酒,我弟给我买的,九块钱一瓶呢。”

王振军一脸期待地看着付拉娣。九块钱在付拉娣看起来并没有多么的多,她摸摸自己手上的银镯子:“看到没有,这是我弟弟给我买的,现在银价13一克,这个镯子值好几l百呢。”

付拉娣的镯子是几l根银子拧成的麻花辫,王振军觉得女人真不会过日子,这种首饰不当吃不当喝的,买来做什么?这几l百块钱,都够他弟弟抽几l条好烟的。

他弟弟是个办大事儿的人,出去抽好烟人家也能高看两眼,以后办事儿也好办成不是?女人就是头发长见识短!

有心想要说几l句,但想到付拉娣还不是自己的老婆,王振军把心中的不满压下去,笑着说:“那你弟弟真挺不错的,对你这个姐姐确实很好。”

付拉娣最喜欢听别人夸奖她弟弟对她好了,都笑成了一朵花:“那是,你弟弟对你也不错啊,都给你买酒。我很少看到有弟弟给哥哥买酒的。”

两人伏弟魔一见如故,开始商业互吹对方弟弟,越吹越厉害。刚开始那剑拔弩张的样子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林夕看着秦苏媛,秦苏媛也有些茫然地眨眨眼。内心直呼离谱,这是男伏弟魔遇见了女伏弟魔了?

就当林夕两人面面相觑时,付拉娣跟王振军已经互吹结束,在谈条件了。

王振军道:“你也知道,我以前没有结过婚。也不是不想结婚,我就是觉得那些女人太过自私。每个跟我相亲的女人听说我对弟弟那么好都要生气。还有些不知所谓的劝我结婚就要顾自己的小家!”

“真是笑死人了。我弟弟跟我那是血脉相连的,她一个女人跟我可没有血缘关系,跟我再亲能亲到哪里去?”

王振军的这番话可算是说到了付拉娣的心里了,她道:“没想到这辈子还能遇到你,你的想法跟我的可太一样了。”

“不瞒你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我觉得我跟我弟弟才是世界上最亲的人。我们身体里的血都是一样的,这一点连我爸妈都做不到。我就这么一个弟弟,我不疼他我疼谁?我丈夫就一点也不理解我,

总是跟我说要我顾着点我女儿。烦都快烦死了。”

“我女儿吃喝不愁的(),她有什么需要顾的。付拉娣一脸气愤。

诶?()?[(),你女儿都死了,你也不要老想着你前夫了。我听说你前夫跟你离婚的时候,给了你一套房子?”王振军那不大的眼睛里,闪烁着贪婪的目光。

说起房子,付拉娣有点心虚,那套房子是秦世春父母买的。在秦世春结婚之前,那套房子就过到了秦世春的名下,按照法律,那套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

在结婚后,她也说过好几l次要把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里,但秦世春一直不愿意。还说什么房子加上了她的名字,最后连那套房子是谁的都不知道。

这让付拉娣十分委屈,她跟她弟弟血脉相连,是她的跟是她弟弟的有什么区别吗?她的东西都是她弟弟的啊!

因为想起这件事情,付拉娣对秦世春的那点后悔瞬间就没有了。她觉得她离开秦世春是对的。眼前这个赵振军虽然没有秦世春长得好看,也没有秦世春工作体面,但他的观念跟她是那么的契合。

付拉娣觉得王振军简直就是她的灵魂伴侣!

要是跟他在一起,他肯定就不会跟秦世春一样,阻止自己对她弟弟好了吧?

想到这里,付拉娣用戴着麻花银镯子的左手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这是她心虚时候特有的小动作:“对啊,他虽然观念不行,但为人还是很大方的。”

付拉娣觉得自己说的这句话没有毛病。秦世春搬去给她女儿守墓了,离婚的时候说了她拥有那套房子的居住权,有居住权那不就相当于房子是她的吗?

王振军这一下子看着付拉娣的眼神都在放光:“拉娣啊,你想必也是知道我的情况的。我现在是跟我弟弟一家住在一起的。他家也不大,人家两口子晚上办事儿的时候声音都隔不了的。”

“你看这样行不行,等咱俩结婚了,我就住到你这边来,到时候我再去找个工作。咱们一起对咱弟好。”

王振军说两口子办事儿的那几l句话,让付拉娣心中一片火热。自从年纪越来越大,秦世春就没有这方面的欲望了,有时候一个月都没有一回。

她一个女人,再没脸没皮也没办法。现在又离了婚。再听到他说以后上班一起对她弟弟好,这简直就是精准捏住了付拉娣的命脉。

她的脸被火锅的热气熏得都有点红了。

她有点不自然地低下头,没有看到王振军眼底的算计。王振军的弟弟有两个儿子,他大侄子要结婚了,还没有新房呢。

……

在他们的旁边,林夕跟秦苏媛终于干掉了那盘砂糖橘,秦苏媛对林夕道:“小夕姐,我们走吧。”

林夕撕开随着筷子包装在一起的湿纸巾擦擦手,站起来跟秦苏媛一起出去。

秦苏媛从付拉娣身边走过的时候神情镇定,王振军看着林夕高挑漂亮的背影好几l眼。

王振军虽然一辈子没有结过婚,但三百块钱一个小时的女朋友他真的没少找过。

() 无论是从前也好,还是现在也好。王振军的审美一直没变过。他最喜欢的还是年轻漂亮的女人,付拉娣虽然也长得不错,但到底年纪大了,又生过孩子,肯定没有年轻女人滋味足。王振军有点遗憾。

……

外面的天已经黑了,饭店门口变得热闹了起来,街道两边摆起了小吃摊,也有人拉着三轮车在卖水果。

林夕觉得今天吃的砂糖橘没有吃够,这边的砂糖橘卖得又便宜,便买了不少。

不仅买了家里吃的,还买了好几l箱送给群里的小伙伴。林夕相信,没有人能够拒绝一口一个的砂糖橘。

砂糖橘边上有人在卖青枣的,林夕尝了一个,见没有涩味后,也同样买了不少,把车子的后备箱都装得满满的。车子的后座上还多了一个菠萝蜜。

林夕大肆采购水果的时候,秦苏媛在看自己这个从小长大的城市,目光不舍。

林夕转头看到这一幕,举起手机,给她拍了张照片。

照片上的秦苏媛浑身萦绕着淡淡的悲伤,她的背后,是热闹的夜市。

极致的反差,让这张照片意外的和谐。

画面定格在这一刻。

此时已经是晚上的八点半了,出发回去之前,林夕给池香萍打了个电话。

车子驶离凌峰市,林夕想起刚刚吃饭时的那一幕,她问秦苏媛:“那个男的明显是要算计你家的房子,你不担心吗?”

秦苏媛摇头:“不担心,那间房子是我爷爷奶奶年轻的时候用买断工龄的钱买的。我爸爸结婚前那套房子就落在了我爸爸的名下。以我对我爸爸的了解,他不可能把房子给她。”

对自己的爸爸,秦苏媛百分百地信任,她道:“如果我没有猜错,她是有居住权。但这个居住权肯定有附加条件。比如结婚后要搬走之类的。”

“我爸爸为了我忍受了我妈那么多年,现在我没有了,他不会对我妈心软的。我妈妈只要敢把人领到我家,我爸爸不会让的。”

“我爸领地意识其实很重,他平时连朋友都极少带到家里的。我妈要带陌生男人回去,他绝对忍受不了。”

秦世春不是个喜欢跟人争执的性子,但他很有原则。付拉娣以前是他的妻子,虽然爱补贴娘家,但那些都在秦世春的能力范围之内。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