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1 章 出游番外(六)(1 / 2)
南雁归走了一月后,她写的第一封信才送到了都城。
南寂烟拆了信封与苏言溪一同看。
南雁归现在性格稳重了许多,只是写信的时候,承袭了苏言溪情深的风格。
开头一大段写了多想娘亲,妈妈,妹妹…,恨不得把她认识的人全部念叨一遍。
只看个开头,南寂烟很难想象这是南雁归送回来的信。
“雁归真是的,写这么多只会让我更想她。”苏言溪说。
南寂烟:“……”
她眼带笑意继续往下看。
南雁归信中言明她一路上很平安顺遂,也并未遇到山贼盗匪,只有花香与朗日常伴她左右。
但在经过一个叫碎拢的小县城时,碰到了个收受贿赂,中饱私囊的县令,她一怒之下将人的乌纱帽给摘了,这几正忙着收罗更多那人的受贿证据。所以在碎拢小县多停留了几日。
她带了不少的护卫,身上又有可调兵遣将的身份玉佩,苏言溪她们并不担心南雁归会遭到报复。
几人将不长的信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到最后甚至被南瞻要过去当识字的书籍了。
南雁归行踪不定,早在离开的时候就交代她们在她未到草原前不要给她回信,免得她收不到,白白的浪费了娘亲的心意。
以至于南寂烟手中握笔,竟不知该不该下笔回信。
苏言溪伸手拿了过来,道,“雁归说不定这会儿都已经到了草原了,那地方地广人稀,不知道哪个部落,确实不太好找到人。”
她嘴角微扬,“倒不如写信送予我,我肯定会收到,且一定会回信。”
南寂烟:“……”
她们日日处在一起,书信来往,怎么会比直接面对面交流更快呢?
在她沉思间,苏言溪就已经握着南寂烟的手,将她圈在怀里,竟像是正经教她写字的模样。
两个孩子的字迹都由南寂烟亲自教导,她也不止一次这样握着孩子们的手,教她们读书识字。
她弟弟仅比她小上一岁。南寂烟已经记不起来她父亲教她写字的模样了。
但这样被苏言溪手把手教导,她还是感到一丝羞耻,手心极热。苏言溪却像是毫无所觉,带着她落笔。
笔尖只落下了一笔,南寂烟就已经猜出了那字是什么,是个溪字。
苏言溪笑了起来:“哎呀呀,怎么感觉有人想我呢。”
南寂烟低头看去,只见上面的“溪”字写的歪歪扭扭的,并无规整可言,这大约是她会写字以来,写的最不好看的一个字了。
然而这并不妨碍苏言溪的积极性,竟拉着她将几人的名字一并写了上去。
“完美。”苏言溪满意极了,“我要把我的印鉴盖上去,将来定会成为价值连城的墨宝。”
南寂烟:“……”
-
原本半个月的路程,因为贪官的事情耽搁了几天,南雁归到草原的时候比预计晚上
了许多。
黑娥和她的小娘听落亲自过来迎人了。南雁归那副长相,简直比她身上的身份玉佩还要管用一些,黑娥立即就认出来这是苏言溪的孩子了。
“黑姨。”
南雁归夹着马肚子向前走了几步,亲切的朝黑娥亲切的打招呼。
黑娥上上下下打量她一遍,朗声笑道,“郡主你倒是黑了不少嘛。倒真有点像我们草原人了。”
南雁归不好意思的摸摸脸,她这一路走来,不仅又长高了一些,也确确实实晒黑,健壮了不少。
寒暄过后,黑娥引着南雁归进入了草原的营帐。
南雁归也不是第一次住营帐了,却还是再一次感叹草原上的营帐无论是舒适度还是美观程度上都更胜一筹。
黑娥道,“郡主,你一路过来劳累奔波,先沐浴更衣吧,晚上参加这里的欢迎晚会。”
南雁归点了点头。她身上都是汗,黏在身上很不舒服,也确实该先沐浴更衣。
她在王府时就不用人伺候了,到了这里更是只让人将衣服拿进营帐后就不让人进去了。她洗的很认真,将长发也一并洗了,半个时辰后才从浴桶里出来,换上了草原特有的服饰。
服饰并不繁复,配饰却极多,南雁归凭借着记忆竟也将完全陌生的服饰穿在了身上,这衣服设计的更加简便热烈,她身量又高挑,穿起来也与成人无异了。
她掀了营帐出去,黑娥正在屋外等她,大手一挥道,“郡主,走吧,晚会开始了。”
“嗯?”南雁归还没反应过来,黑娥就轻易的将她带到了聚会的地方。
即便南雁归也是自幼习武,但和黑娥这种已经上过战场打过仗的将军相比,她还是体弱了许多。
还没到地方,耳边便传来了人群欢呼的笑声,鼻息间也闻到了不知名食物的气息,是甜的…
南雁归喉咙动了动,更期待了。
如黑娥所说,南雁归明明是这场欢迎宴会的主角,欢呼的人却早丢下了她这主角,自己嬉笑打闹了起来。
黑娥给她拿了一杯奶茶道,“郡主,尝尝。”
甜甜的是这个味道吗?南雁归吸了吸鼻子,伸手江奶茶接了过来,她轻尝了一口,味道…不是很好喝,她蹙了蹙眉头。
“哈哈哈。”黑娥笑了两声,给她倒了杯清茶,道,“京都的人喝不惯这个味道很正常。”
南雁归哼了哼,将剩下的奶茶喝完了,咧牙道,“好喝。”
黑娥笑的更大声了。她这个模样任谁都不会觉得她喜欢喝这奶茶。
南雁归脸上起了一层绯色。
她只站了这么一会儿,她就感觉到有很多人在喊郡主,她朝着不认识的姐姐,阿姨们笑了笑。
南雁归这一路上只看到了女人,甚至连小男孩都没有。她看向嬉戏跳舞的众人,好奇道,“这里只有姐姐们吗?”
黑娥说,“这个部落是由我负责的,自然是女人多一些,男人也有,不过你是郡主,他们不配来参加
。”
“原来如此。”南雁归点了点头。
这时,篝火周围的鼓声突变,女人们的舞蹈也跟着变化节奏,跳的更热烈了些。
见南雁归看的入神,黑娥挥了挥手,几个姑娘一同过来,搀着南雁归的胳膊将她架到了舞池中央。
南雁归学武却不曾练过舞蹈,却也被这样的气氛感染起来,放开手脚跳了起来,很快就融入到了其中。她笑的声音越来越大,嗓子甚至隐隐有些嘶哑。
“感谢你们的欢迎。”南雁归看着将她绕在中间的各位姐姐妹妹们,大声喊道。
这场晚会热闹了两个小时,直到最后一根木柴熄灭。来参加的人方才簇拥着南雁归,将她送回了营帐,然后才又嬉笑着回到自己的营帐去了。
唱歌跳舞的时候不觉得,一歇下来,竟觉得浑身酸痛,眼睛困的睁不开,很快就趴在床榻上睡着了。
一觉醒来时,南雁归感觉自己的脸上都是阳光,有些痒。
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粗略的估算时间,这会儿竟已是下午了。
南雁归飞速的换了件衣服,从营帐里走出去,又不适的眯了眯眼睛。
却见眼前出现了个人,她眼睛上蒙着一层白布,身量比南雁归更高些,从相貌上来看倒并不像是草原人的长相。
南雁归道,“你是?”
“郡主。”那人抿着唇,“我是沈云初。黑将军她们去草场跑马了,让我招待你。”
南雁归了解似的点点头,又忍不住打量沈云初。她的肤色很白,是那种带着病态的白,南雁归小时候有一段时间也是这样,她脱口而出,“姐姐,你生病了吗?”
沈云初淡声道,“没有。”
她语气有些冷淡,南雁归还不曾被人这样对待过,忍不住又多看了沈云初两眼,声音小了些,“好吧。”
到了晚上,南雁归才从黑娥那里了解到。
沈云初原是魏仓的一个官家小姐,她父母死于战乱,她自己的眼睛也因战乱没找到大夫而失明了,黑娥见人可怜就把人带回草原来了,如今沈云初已经有十六岁了。
这下,南雁归立即就明白沈云初会那么讨厌自己了。那场战乱可是她皇叔亲自下令发起,她恨自己这个郡主也理所应当。
可惜,她没将林夕姨姨带过来,不能为沈云初看眼睛了。
不过,林夕姨姨医术那么好,说不定只从沈云初的症状就能为她医疗眼疾,吃过晚饭后,南雁归又去寻了沈云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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