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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3章 甩得一手好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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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1985年的老百姓这一年他们最切身的感受是什么的话,有99%的百姓会把话题聊到物价上。

自从去年政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之后,开启了一种商品执行计划内、计划外了两个价格的体制。

《规定》里面写的非常明确,国有企业生产的计划外的产品有自主定价权,企业自主定价范围为国家定价基础浮动20%,后取消20%限制。这样每种产品都逐步形成了两个价格,一个是国家管理的供需的价格;另一个是这部分供给之外的商品,无论国企还是民营企业生产,企业自主定价,市场会根据供求形成价格。

这样,原来的计划内商品也有了市场价格,原来计划内和计划外两种商品就演化为新的两类商品,一个是大部分国家计划,小部分市场安排定价;一个是小部分国家计划,大部分市场安排定价,且各类商品都有并行的两个价格。

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制度就是双轨制。

毫无疑问,价格双轨制是一个过渡性的体制。在90年代以前,商品全面供不应求,物价本身就有上涨压力。而票证之外居民的储蓄,购买力是不如票证之内的,这部分供应吸纳不了的货币就去追逐新生的计划外的商品。

同时计划外部门主要生产的就是农副产品和日用品、家庭耐用品这些生活资料,这样生活资料上涨的压力就更大。

所以,也就是在这一年开始,国内物价涨幅开始以每年10%的量级向上攀升,至1987年年涨幅更是逼近30%,而且这个涨幅还是被统计局严重低估的,因为这里是双轨制下统计的价格,短缺的能源和原材料计划部分价格是管制的,市场定价部分大幅度上涨。

由此,双轨制便造成了造成两方面矛盾。

首先是经济部门间分配的矛盾。双轨制对于商品从计划内企业部门流向计划外部门的交易是有利的。国有部门的商品主要是工业品,属于生产资料,计划外部门需要购买这些商品用于投资和生产。这些商品价格低但购买受限,就有直接的套利机会,从而衍生出官倒和腐|败等现象。

随着价格上涨,这个交易可以享受计划内外持续扩大的套利空间。甚至出现国有企业把产品转到市场出售太多,以至于计划内任务完不成的情况。计划外部门可以分享计划内外的套利;最差也可以获得价格上涨的利润,反正需求不是问题。

但价格上涨的所有压力集中在居民部门,这个体制造成社会分配失衡,分配失衡加大居民部门经济压力。

在计划外生产的商品主要是农副产品和轻工业品,带来生活资料供应的增量。同时居民收入在计划内,造成“居民收入不变与物价持续上涨”的矛盾,简单说就是收入物价持续背离。

绝大多数城市居民,包括工人、知识分子和干部,都是体制内工作的,国有企业生产和定价部分放开了,但收入没有放开,仍是计划内的低工资制。计划内的在套利吸引下供应还在向计划外转移,供应压力更大,时不时还发生断货、抢购的事件冲击。

最重要的是,工资长年没有增长,而物价以每年10%级别的速度持续上涨,老百姓生活压力很大。

价格双轨制用一年的时间逐渐显露出了它对社会民生和老百姓的压迫力,尤其是85年开春这点时间。

落到具体的实处,无论是老百姓生活中的日用品还是工厂生产出来的工业品,无形之中价格已经比以前攀升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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