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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贴贴,会亲亲,还会缠在一起睡觉觉!
江乐觉得它这个同族真的很奇怪。
明明它早就和寻寻做过这些了,为什么对方还是说它和寻寻不是【喜欢】呢?
就因为它不是人类吗?
可是,可是人类的喜欢就有多厉害吗?
它以前和寻寻在村子里看过丈夫打妻子,看过爹娘卖孩子,还看过挺着大肚子的妇人煮饭扫地做家务,家里男人就在旁边翘着腿睡大觉。
这就是人类的喜欢吗?
它可不会打寻寻,也不会花寻寻的钱,他还能帮寻寻做饭拖地做家务!
那它是不是比其他人类都要更喜欢寻寻了?
一定是的!
触手浑身上下所有的神经元都在肯定这个答案。
至于‘魏天明’告诉它人类只会喜欢人类的话,它更不会信了。
它们九江可从来不是靠人类说话来辨别喜恶的。
同族神经元里记着的那个人类对那些卷住他身体的触手表现出抗拒和讨厌,关它和寻寻什么事?
寻寻那个幼稚弟弟本来就讨厌触手呀。
和它玩石头剪刀布都要耍赖的讨厌鬼,它还不喜欢他呢!哼。
可寻寻不一样!
寻寻可喜欢它了!
不管是小时候!
还是现在!
至于只有人类才会让人类变得脸红红的,散发出好闻的味道,变得很好吃……
唔。
触手扭了扭身体,觉得不一定。
寻寻从来对它都是散发着香香的味道呀!
是喜欢它的味道!
除了……除了它之前用人类的语言说话之后,寻寻身上的味道才变了。
变得有点苦。
但香香甜甜的味道还在的!只是淡了一丢丢!
一丢丢而已!
稍微失落了一小会儿,江乐又重新振作了起来。
寻寻明明不喜欢它用人类的声音说话的。那它以后不说不就好了?反正寻寻现在可以听懂它说话了!
自认为捋清楚逻辑的触手,非常雄赳赳气昂昂地想——
它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赶快变大,然后回去告诉寻寻它有多喜欢他!
为什么一定要先变大呢?
当然是变大了——才有本事能让寻寻脸变得红红的啰!
江乐扭转身体,触尖在空旷杂乱的旧厂房里如同雷达一般转了几圈,最终停留在某个方向。
在那里,因为男人接了电话而仓促离开没有收拾的地面上,有一台如同眼镜的设备,正安静的躺在地上,闪烁着仍在启用中的绿光。
作者有话说:
触手日记68
~变大~变粗~变强壮~
~嘿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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