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43(1 / 2)

加入书签

小的触手也蜷曲着角尖,以同样的姿势等待问题的答案。

“当然是因为每个人的爸爸妈妈都不一样呀。”

年轻的温妈妈一边织毛衣,一边回答儿子的傻问题。

“可村头二丫和大丫是一个妈妈爸爸生的,为什么长得也不一样哦?”

小孩子的好奇心总是千奇百怪。温妈妈很难用科学去给儿子讲明白这其中的缘由,只能换了种方式。

“那是因为老天爷给了她们不一样的礼物啊。”温妈妈放下手里织了一半的毛衣,道,“你瞧大丫姐姐喜欢爬树对不对?所以老天爷给了她一双长长的腿,让她跑得更快爬得更高。二丫喜欢唱歌对不对?所以老天爷把她的嗓门造的特别响,嘴巴特别好看。”

“所以是喜欢什么,老天爷就会送什么吗?”温寻眼睛亮了,可一会儿又皱起了眉,“可是,可是我想不出来我喜欢什么诶。”

小男孩只好把这个问题抛给了母亲,仰起头急急问,“那妈妈,老天爷送我什么啦?”

妇人温柔地摸了摸儿子的脸颊,拂过他亮晶晶的大眼睛,笑道,“老天爷肯定特别喜欢寻寻。我们寻寻有这么漂亮的眼睛,以后一定能看遍整个世界的。”

这段童年的幼稚对话太过寻常,早已随着成长被温寻遗忘。可现在温寻忽然又想了起来。

他想,老天爷可能不算太喜欢他。

却也不讨厌他。

不然,也不会在夺走他视力之后,又送给他这么一个奇妙的大家伙了。

温寻虽然无法再用眼睛去丈量整个世界了,但他觉得当年妈妈说的话并没有落空。

只是以另一种形式成为现实。

有了Miracle,他不仅可以再脑海里继续丈量世界,还能构建一个更为奇妙的新世界。

而与此同时,还有一只触手,吭哧吭哧地,试图将世界都搬到他的身边。搬进他的梦境,搬进他的神经思想,填满他的内心。

温寻已经对乐乐气不起来了。

虽然他一时半会儿无法接受一只触手变成“人”这种荒谬的事,但更荒谬的他都遇到了,现在这也不算什么了。

这个为了他的眼睛宁愿把自身最重要的力量都傻乎乎交出去的家伙,还有本事折腾出什么呢?

最多也就能折腾折腾它自己了。

傻得不行。

想变就变吧——也不知道乐乐到底从哪里得出“是个人他就能喜欢上”的结论。

【抱抱!】

【要抱抱!】

【寻寻抱抱!】

【喜欢寻寻!抱抱寻寻!】

【寻寻,乐乐可以抱你吗?】

耳边持续充斥着停不下来的七嘴八舌的絮语,把温寻磨得没了脾气。

他很干脆地转过身,一边抬手攀上不属于自己的那毫无血色的古怪手臂,一边睁开眼,心想自己倒要看看这烦人的家伙到底变成了什么鬼样子。

温寻心想,按照乐乐的笨脑袋,应该知道变成人该是什么样子吧?

只是余光瞥见除了手臂外还有其他数只依旧活跃的或粗或细的长长足腕在海域中飘荡,温寻又不是那么确定了。

乐乐这家伙难道不知道,人类该只有一双手一双腿吗?

没有人身上还会长奇怪的触须出来!

罢了罢了,大不了就是丑了点怪了点吓人了点呗。

反正现实中都已经看不见了,这家伙再怎么“变身”也丑不到他眼前来。至于在梦里么……他就当是看了一部怪奇电影了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