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我愿意(1 / 2)
章辛媛皱了皱眉,她觉得就算程秉川的母亲为人不错,但和这样的人家结亲,怎么也不像一回事。门当户对,家世极其重要的。
而且若他是小儿子也就罢了,偏偏是长子,下面六个弟弟妹妹。从前弟弟妹妹摆摊做生意供他读书,那他以后做官发达,自然也要念着弟弟妹妹。
出息还好,至少有个头,不出息,那这辈子都甩不掉了。
章辛媛说道:“我觉得程家不行,你就单看家境,明荞嫁过去,住哪儿?以后吃什么喝什么?”
燕明烨说道:“程家家境的确不行,可是燕国公府有银子啊,日后明荞出嫁,自然少不了陪嫁。在银钱上面帮扶程家一二,也是使得的,而且程母为人本分,自然也会念着明荞的好。再说,大越朝有律法,嫁妆就是嫁妆,凭着自己想给不想给,婆家不能占用。”
章辛媛摸着肚子嗤了一声,瞥了燕明烨一眼,这么简单就好了,“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什么叫做凭自己想给不想给,那真要嫁过去了,程家几个弟妹吃糠咽菜,那明荞每日山珍海味地吃着,绫罗绸缎穿着,那程秉川他人品再贵重,他能眼睁睁看着他弟妹受苦,到时候大道理一摆,不定多委屈。”
吃也吃不得,用也用不得。
“你说程母为人本分,那她日后娶一个好媳妇,那她还会不会出门摆摊做生意,那程秉川可会怜惜他母亲年迈辛苦?再说他功课是好,可日后像大哥一样,远赴赴任,明荞还要照顾一家老小。”
燕明烨道:“有丫鬟,哪用明荞照顾。”
燕明烨记得,沈氏就没让两个儿媳伺候过什么,如今大嫂还去了兆州。
章辛媛本就泼辣,这回一说更是止都止不住,“那程母若说,她不习惯丫鬟,几十年都这么过来了,若你你怎么答?你也不看看明荞穿戴的是什么,她头上的首饰,就算便宜的也得几百两银子,那程家呢,我问你这些要不要给他弟弟妹妹,如果他们想要怎么办?
就算程秉川和程家人人品贵重,稳重自持,不贪图燕国公府的钱财,那我再问你,怎么个帮扶法。是给一千两银子还是给一万两银子,一年又给几次?倘若日后不给了,程家人会不会有怨言。
还有六个弟妹,这婚事怎么办,都得明荞操心。我是不知道程秉川的弟弟妹妹人品如何,究竟有几个弟弟,读书怎么样,若是品性不好,娶不到好媳妇,岂不是还要怪长嫂了?”
章辛媛说得口干舌燥,饮了一大杯水。
燕明烨全听进去了,他道:“我也没说要把妹妹嫁过去,是当初母亲问我,书院哪几个功课好,让我打听一番,我打听清楚了,回来和你说说。你这……不满意程家就是了,何必说得好像我要把妹妹给卖了一般。”
燕明烨:“他家我只是打听清楚了,桩桩件件,没夸没贬。母亲看中才学,我才打听的他,那自然也有世家子弟人品好的,但是功课上差,就像当初我一样,乡试没考中,只是母亲没看上罢了。”
章辛媛气消了消,她对燕明烨说道:“是让你机灵点儿,这样的人就别说给母亲听了。你说嫁到这样的人家,还没在燕国公府当姑娘的日子好呢。()”
燕明烨:“你说得对。?()?[()]『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你再退一步想想,明荞的生意,每个月给咱们的分成就有几千两银子,这些钱别人见了,会不会眼红?你们是亲兄妹,给银子那是情分,日后你仕途上顺利,至少能给明荞撑腰。可程家那群,说句不好听的,都是打秋风的穷亲戚。”
或许程家真的如表面上那般,本分善良,程秉川也能扛得起门楣来,那大可娶一个家世上没有差太多的妻子,世家女好是好,谁都知道好,可也得看看自己够不够得上。
章辛媛说道:“我没有否认程秉川的品性才学,只是两家家世上不合适。这个道理跟燕国公府和安王府差不多,等他升官加爵,那也得等十几年之后,凭什么咱们家好好的女儿要嫁过去受苦?这个人别和母亲说了,你下次也看着点儿,打听是打听,可你自己都觉得不好的,你连我都不必说。”
燕明烨是觉得,程秉川功课好,若人品没问题的话,日后对明荞必然敬重。而且燕国公府不缺银子,哪怕舍出九牛中的一毛来,也够帮程家的。如果他是程秉川,自会对妻子敬重万分,日后有什么好的先给妻子。
但细想之下,章辛媛说得有理,嫁人之后的事都不是小事,尤其是银子的事。明荞不计较,那程家看见这样的富贵,不一定没有别的心思。
燕明烨道:“是我没考虑周全,下回这事不和你说,你这有孩子,也别太动容了,当心动了胎气。”
章辛媛说道:“我这好吃好喝的,养得这么好,凭什么动胎气?”
燕明烨也是没法了,“是是是,我再看看,你放心,我这回一定擦亮眼睛。”
章辛媛道:“行了,多大点事儿,对了,程家是做什么生意的?”
供一个读书人可不容易,这一年下来,束脩加上笔墨纸砚,必须要买的书册,也得几百上千两银子。而且程家这么多年来,也不止有程秉川这一个读书人,考不上学,难怪没落,程秉川能走出来也好。
燕明烨道:“卖糖炒栗子的,手艺还不错。”
章辛媛狐疑道:“你打听这些的时候没走漏什么风声吧,别再让程秉川以为咱们对他有意,然后闹出什么乌龙来。”
燕明烨说道:“你放心好了,没有的事儿。”
他自然是小心小心再小心。
章辛媛这回放心地点了点头,婚姻嫁娶也难,是个人都有短板,就看燕明烨,出身好,有一个好母亲,有好妹妹好兄长,可是功课平平,人时而聪明时而不聪明。
左右妹妹年纪小,还不急,等她孩子生下来,再帮忙看看。
月底燕明荞和顾绵出来玩儿了,马上进十月份,眼看就要入冬下雪了,如今天气就已经很冷了,再不出来,那入冬之后就更懒得出门了。
出来吃个饭,再买点衣裳首饰,这样的天气适合吃热锅子,吃
() 烤红薯,吃糖炒栗子。
两人倒是还没换冬装,但是燕明荞已经穿上加棉的秋衣了。
袖口没有兔毛,但是领口有一点儿,显着特别暖和。衣服的颜色是淡蓝色,上面绣着莲花、荷叶,绣工精美。
绣鞋也夹了绵,上头缀着不少小米粒般的珍珠,如果有阳光恰巧照过,就会熠熠生辉。今日出门,燕明荞就简单地打扮了打扮,头是簪了根玉钗,并着两朵宫中样式的珠花,但也是十分好看了。
拿到烤红薯之后,顾绵夸张地吸了一口气,“就这个时候,吃烤红薯是最舒服的了。下雪吃也好,我就觉得她们烤的红薯和我在炉子里烤的不一样,我烤的红薯就没有这么好吃。”
燕明荞觉得有理,就像厨娘炒的栗子就没有外面卖的好吃,外面卖的,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吃起来又干又糯又甜,而且还特别好剥。这兴许就叫品质控制,这样才能拉到回头客。
两人一边吃一边走,走到卖炒栗子的摊位前,燕明荞要了四斤糖炒栗子,“一个油纸袋里装两斤。”
燕明荞给的钱,因为刚才烤红薯是顾绵给的,丫鬟手里有银子,她自己也会拿钱袋子,是去年精心绣的荷包,和衣服一样的颜色,就在腰间挂着。
从荷包里拿了二十四文钱之后,她也没看见有一颗碎银子不小心滚落在地上。今日书院放假,周围人不少,乱糟糟的,直到栗子装好燕明荞也没发现,后面的丫鬟更没看见,就这么走了。
这时,在摊位这边帮忙的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蹲下把银子捡了起来,她起身望着街头,这个好像是刚才那个可漂亮的姐姐掉的银子,因为当时就她站在这儿。看她那样子,应该不缺钱吧,这一块银子,能赶上母亲她们卖一天的栗子了。
可是银子是人家的,不是她的。
她看向自己的母亲说道:“娘,那个姐姐掉了银子,我追上去给还了。”
程母点了点头,给程尔雅塞了几颗栗子,“快去吧。”
摊位上还有一个帮忙盛栗子的小子,看着比刚才的小一两岁。两人身后是一个正在拿着铁硕大的铁铲炒栗子的年轻人,看着挺高,眼睛好看,身板结实精瘦,铁铲舞的是虎虎生威。
一锅冒着热气的栗子,就是这样慢慢炒好的。
程母看着摊位前排队的人,可不少呢。这个摊子开了已经几十年了,她从婆婆手里接过来,到如今,味道一如既往地好,兴许用不了多久,她的女儿、儿媳妇就不用干这个了。
另一边,程尔雅气喘吁吁地追上燕明荞,把银子还了回去,她跑着追来的,银子在她手心里攥得热热乎乎。
燕明荞还真没发现自己丢了银子,她数了数荷包的钱,还真是自己的,她又数了十枚铜钱,说道:“真是谢谢你了,辛苦跑过来,你家栗子可真好吃。”
程尔雅说道:“喜欢的话,姐姐下次还来买,我给姐姐算便宜些。”
燕明荞点了点头,“好。”
程尔雅蹦蹦跳跳地回去,她觉得把这银子
还过来真好,偷偷昧下这位姑娘兴许也不当回事,但不是自己的钱,拿着心里也不踏实。但十文钱是姐姐给她的,拿着心里就踏实。()
母亲还给她栗子,如今兄长考中了,等到明年开春会试,他们家就大不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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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文钱程尔雅看了又看,最后在卖包子那儿买了五个肉包子,两文钱一个,正好买了五个,捧在手里看着可多了,她觉得这还没入冬呢,春天马上就要来了。
燕明荞没把这事儿太放在边上,不过下回还是要小心一点,虽然有银子,但是她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呀,真丢几两肯定也会心疼。那个小姑娘还挺好看的,这个年纪跟着出来做生意,也辛苦。
顾绵剥着烫手的栗子,剥完之后赶紧塞在嘴里,可栗子太烫,她含了好一会儿才开始敢往下咽。
“他家的栗子是真好吃,程家老字号了。最厉害的是味道一直一样,就没变过,前阵子,我母亲让我学做菜,说什么要学女红管家厨艺,可我每次做的菜味道都不一样。”
燕明荞听着一乐,问道:“你做的菜最后都谁吃?”
顾家风淳朴,崇尚勤俭持家。当然是顾绵自己吃啦,只要是熟的都能吃,要是不熟,厨娘给回个锅儿,然后她再继续吃。
燕明荞直笑,“还好不是给兔子吃。”
顾绵有点生气,“你怎么对兔子比对我还亲呢?”
反正兔子也在顾家,她在心里偷偷乐了一会儿。她盼了许久终于到月底了,她兄长可算回来了,可以问问兄长说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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