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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黄土高原风景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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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次出去买衣服事件,这两天家里气氛非常好。陈清欢看着两个姑娘在家叽叽喳喳的聊着买的衣服料子多好,该怎么打样子,怎么做。忽然觉得,不管什么时候,女人都是爱逛街购物的。

对了,陈阿巧本身也是会做衣服的,手艺还挺好,就是不知道自己现在能不能做衣服,毕竟换了个灵魂了。

陈清欢自己也觉得疑惑,假如说自己换了身体的话继承了原者一部分的记忆,但是这些记忆好像都是必须碰到有关联性的东西才可以的。

那么原身的技能呢?不管是技术性技能,还是简单的反复性肌肉记忆,自己也都能继承么?

陈清欢越想越疑惑,总觉得这个事情有点奇怪,可是她目前接受到的信息也太少,人家让她穿越了,可是啥都没说!你让她怎么办?还不是得自己小心翼翼摸着石头过河了。

那些远的先不去想,她现在想要实验看看,可她也不能把两个女儿买的花布拿来做实验。

嗯⊙?⊙!梦想城镇里有啊!怎么忘了里面的棉布了!

梦想城镇里的纺织厂里就能生产出来棉布,还有毛线团,还有丝绸。这些都是需要棉花,羊毛,或者蚕丝才可以生产出来的。其他两样自己暂时用不上,可是棉布啊!真正好!

当天夜里,陈清欢就特意给自己灌了半杯温水,半夜把自己憋醒了。

白天不方便,毕竟自己没有拿出来过,要是被她们看到那太不好了。还是晚上靠谱。

打开梦想城镇里的纺织厂。取出一块已经制作完成的棉布。就感觉手里一沉!!!

???

不怪陈清欢现在脑袋里大大的问号,这个棉布在梦想城镇里生产的时候,就要两朵棉花,是的!两个!

陈清欢根本就没有想过两朵棉花能生产出多少来,估计棉布也就几尺宽吧。可没想到梦想城镇还真的是童叟无欺啊!这一拿出来,就是厚重的一捆!

物体守恒定律简直就去见鬼了!

只看这一捆厚棉布,里面还有一块木板,围着木板把棉布紧密的缠绕了一圈又一圈。

棉布白的干净清爽,一点瑕疵都没有,摸上去软和又舒服。

陈清欢现在的粗糙的手芯,一摸简直就能把棉布勾丝了。

这布真好!

陈清欢在心里感慨万千。然后动作利落的把棉布一圈一圈的下下来。在怀里叠成了一块。仔细放在了衣柜里。棉布里的木板,她给放到了一边的柴火堆里去了。

有了这棉布,自己就能试试看自己能不能继承原身的技能了。

嗯,要是能继承,那自己还能给自己做上些衣服鞋子。真不错。这可比买,要好上太多了。还不着人眼。

第二天一早,陈清欢就急哄哄的拿了棉布出来。当着两个女儿的面,戏精本精的一拍脑袋。

“瞧瞧,年纪大了,糊涂了!昨个夜里才想起来,我以前存的棉布倒是给忘得一干二净。这布好,我还想着给你们姐妹做上几件小衣,然后放着放着就给忘了。”陈清欢拿出棉布欢喜的在她们身上比划。

这棉布一捆就这么多了。给这两姑娘做一些,完全没问题。剩下的也够自己拆剪一身了。

“这布可真好啊!摸着比那的确良都舒服!用来给娃娃做衣服都行!”王来平欣喜的摸着布料。

这年头流行的是捡别人穿旧的衣服给娃娃做一身。因为新的布料硬,穿的旧了,反而软和。怀孕的女人都是在生产前问别人家讨上一些旧布头,给娃娃做几身衣服。

陈清欢被这一下提醒了,脑袋里想到了这些,眼光就不由自主的看向了王来平的肚子。

哎,自己反正有的是,占了人家妈的身子,这点补偿还是要有的。

“那就留一半,给你肚里的娃娃做两身。这布穿的舒服,可比旧布头好多了。”陈清欢言道。

“哎!我替外孙谢谢阿妈了!”王来平满脸欢喜。脸上充满了一种慈祥的母爱,她摸着肚子,这一刻让人觉得她格外的光彩照人。

陈清欢不禁就想到自己妈。不知道她以前怀自己的时候,是不是也这样?!

估计是的!做妈的,好像都想把最好的留给孩子。

陈清欢想着也鼻头一酸,用手给蹭了下鼻头。

“你看看,给我外孙做几身衣服。我来做,正好我在家事不多。”陈清欢给比划了下。她脑海里知道给娃娃做衣服得注意哪些,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做出来。可以自己试试做做。做坏了就偷偷给换一块做。正好练习下技能。

“哎,妈的手艺可比我跟小妹的好太多。妈,那你仔细点眼睛。”

“嗯嗯”

每次面临着被王来平和王来安关怀的时候,陈清欢都有点尴尬。

这是真的!

她略略有点敷衍的应声回答。

有了正经要做的事情6并且还很感兴趣之后,陈清欢投入到了学习制作服装热情当中。

现在做的衣服大多喜欢那种和尚服。在娃娃胸口可以叠加,正好把宝宝肚子捂起来,免得着凉。

陈清欢没想到的是做衣服的过程非常顺利。剪裁,缝纫。几乎一气呵成。除了针脚还没有那么完美外,几乎让人感慨自己猪蹄手居然还能做出来这样的精致娃娃衣来。

这样一来陈清欢对于之后赚钱的思路又有了新的启发。不过现在并不着急,毕竟先把手艺练好才是正经事。

娃娃衣陈清欢拢共就花了两天时间就赶工出来了。她热血沸腾,汹涌澎湃之际觉得自己应该要再接再厉,一连给做了五套衣服。

就这样,那卷棉布还剩下了点布头。感觉还能做点什么。

这真值啊,两个棉花就能换一捆棉布啊。

陈清欢把剩下的布头还给利用上,给自己做了两双布鞋。麻线在鞋底密密麻麻又整整齐齐的缝的一圈圈的,里面给垫上了点棉花,穿在脚上格外的舒服,唯一的不理想就是有点不跟脚。这个跟现代买的软底鞋不一样,鞋底硬的很。

黑色的鞋面虽然不好看,但是确是这个时候的普遍审美。看着自己亲手做的棉鞋和棉衣。陈清欢觉得自己得好好的珍惜!

要是自己穿回去了,可不就能够免费掌握技能了!!!

这穿越,可真值!

哎,不能多想了,多想伤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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