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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过来,有事跟你说。”

“什么?”

陈阿满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走到郑其明旁边,歪着脑袋看着他。

“订婚吧,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郑其明很简明扼要地说。

陈阿满愣在那里。

“愣什么?高兴糊涂了?”

郑其明笑,冲他挑眉。

“嗯,嗯。”

陈阿满傻笑着点头,又害羞地低下头去,轻轻点头说了个“好”。

内心的狂喜根本按捺不住,勉强装出一副意外羞赧的样子,其实一切都在他的预料跟掌控之中。

他跑江湖以来耍地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小骗术,这是第一次巨大的骗术,即将获得成功,陈阿满高兴地不得了。

“这几天,先带你去买戒指。然后还要还跟我爸说一声,他……情况不是很好,这事拖不得。”

郑其明静静地说。

“我从今天开始去医院照顾郑叔叔,你可以把护工辞掉,太贵了。”

陈阿满揪着菜叶梗上的老叶子,又抬头看着郑其明:“还有,不许再说免费保姆这样的难听话,我是你的未婚妻,这是未婚妻应该做的。”

说完这话他骄傲地扬起自己的小胸脯,然后朝郑其明走近,亲了一下郑其明在听完自己说话后滚动的喉结,舌尖再向下,咬住了他衬衫上的第一枚纽扣,牙齿用力,丝线便被咬断,扣子叼在嘴里。

陈阿满双唇一松,便让扣子落入自己手心。

“怎么,我们柳梢街的‘破烂大王’捡东西捡到我身上来了?”

郑其明抱臂看着他。

“破烂大王”是这条街上的居民新给陈阿满取得外号,是褒义,夸赞他会做生意、收破烂的态度好,而且装破烂的三轮车上都没什么怪味,跟他的人一样清清爽爽的

“丹心姐跟我说,喜欢一个人,就要收集他衬衫上的第一枚纽扣,带在身上的话,就会长长久久。”

“这个送我了,作为信物。”

陈阿满捏着那枚纽扣朝郑其明晃晃,又攥在手心里,小心翼翼地放进裤兜。

“那我的信物呢?”

郑其明朝他伸着手。

“等我做好再给你。”

陈阿满调皮地冲他眨眨眼。

“别忘了啊。”

郑其明就笑。

后来这个小小的信物被郑其明带在身上很多年,在陈阿满从自己的生命中消失以后他也依然完好地保存着,只是锁在柜子里,再也不敢打开。直到海桐市发生的那场特大地震,信物连同塌掉的房子一起,被掩埋到了深不见底的地下。

第34章 短短几个月

要完信物的郑其明带着笑,伸手揉揉陈阿满的头发,然后去卫生间洗漱。

等他换完衣服、收拾完,准备进厨房给陈阿满打下手的时候,小餐桌前已经洋溢着好闻的饭菜香气。

郑其明坐下,发现熬得稀透的玉米碜粥里滚了三个金黄的荷包蛋泡着,桌上还另外摆了一盘青笋红腊肉、一碟橙色的凉拌胡萝卜丝。陈阿满正用嘴巴咬开送奶工送过来的玻璃牛奶瓶,往两个杯子里倒牛奶。

瓶子没多大,分成两杯以后,就只有浅浅一层底了。陈阿满把多的那杯递给郑其明:“牛奶”。

然后自己抱起来那杯少的喝。

在这些点滴小事上,他总是习惯性地先考虑郑其明,有好菜好饭好肉,第一反应是让郑其明多吃一点,生怕他辛苦做生意而饿了肚子。陈阿满以为这是自己用来讨好郑其明的某种阴谋诡计在条件反射。

“我牛奶过敏,以后不用给我了。”

郑其明把自己的那杯牛奶倒入陈阿满的杯子中,马上就把那个杯子盛满了,快要溢出来,陈阿满赶紧低头去喝掉表面摇摇晃晃的一层,一滴都舍不得让流到桌子上浪费。然后他抬起头,嘴巴周围冒出来的极浅的胡茬上沾了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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