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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司马光四月十七日洛阳上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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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四月十七日洛阳上书

臣闻本固则末茂,源浊则流浑。昔仁宗皇帝擢臣知谏院,臣初上殿,即言人君之德三:曰仁,曰明,曰武;致治之道三:曰任官,曰信赏,曰必罚。英宗皇帝时,臣曾进历年图,其后序曰:「人君之道一,其德有三。」其志亦犹所以事仁宗也。大行皇帝新即位,擢臣为御史中丞,臣初上殿,言人君修心治国之要,其志亦犹所以事英宗也。今上天降灾,大行皇帝奄弃天下,皇帝陛下新承大统,太皇太后同听万几,皇太后同佐军国,不知臣愚,猥蒙访落,且愧且惧,无以塞责,谨复以人君修身治国之要为献,其志亦犹所以事大行皇帝也。所以然者,臣历观古今之行事,竭尽平生思虑,质诸圣贤之格言,治乱安危存亡之道,举在于是,不可移易,是以区区首为累朝言之。不知臣者以臣为进迂阔陈熟之语;知臣者,以臣为识天下之本源也。

夫治乱安危存亡之本源,皆在人君之心。仁丶明丶武,所出于内者也,用人丶赏功丶罚罪,所施于外者也。出于内者,虽有厚有薄,有多有寡,禀之自天。然好学则知所宜从,力行则光美日新矣。施于外者,施之当则保其治丶保其安丶保其存,不当则至于乱丶至于危丶至于亡,行之由己者也。所以能当,在于至明,所以能明,在于至公。是以明君善用人者博访远举,拔其殊尤。德行高人为之贤,知勇出觽为之能。贤不必能,能不必贤,各随所长,授以位任。有功则赏,有罪则罚,其人苟贤能,虽雠必用,其人苟庸愚,虽亲必弃。赏必有所劝,罚必有所惩,赏不以喜罚不以怒,赏不厚于所爱,罚不重于所憎,必与一国之人同其好恶。是以古者,爵人于朝,与士共之,刑人于市,与觽弃之,如此安有不当者乎?臣故曰:所以能当,在于至明,所以能明,在于至公也。

昔齐桓公置射钩,而使管仲相。汉高祖知人善任使,苟为不才,虽见喜,亦弃之,苟才矣,虽负贩丶酒徒丶亡将丶戍卒亦用之,此所以能奋布衣取天下也。馆陶公主为子求郎,明帝不许,而赐钱千万。郎,贱官也,犹惜之,况其贵者乎?故永平之治,至今称之。宋高祖事萧太后甚孝,太后欲以子道怜为扬州刺史,高祖以其贪愚不许,故功业之高,冠于南朝。唐太宗杀建成丶元吉,而用其官属魏郑公丶王珪等,与房丶杜无异,卒得其效。宣宗事郑太后甚谨,问舅郑光以政事,不能对罢其方镇,故时人称美,谓之「小太宗」。此用人之公明者也。韩昭侯惜敝囐,不以赐左右之无功者;汉高祖深怨雍齿,而不忘其功;魏太祖勋劳宜赏,不吝千金,无功望施,分毫不与;唐宣宗重惜服章,故当时得绯紫者以为荣。此赏功之公明者也。鞧牛杀孟丙丶仲壬丶立叔孙昭子,昭子数其罪而杀之,孔子善其不劳。丁公脱汉高祖于厄,高祖以为不忠而斩之。武帝妹隆虑公主且死,属其子昭平君,昭平君杀人,武帝流涕而诛之。唐明皇弄臣掀捕盗官坠马,明皇杖杀之。宣宗谓乐工:「汝惜罗丶程艺,我惜高祖「太宗法」。此罚罪之公明者也。臣略举此数者,以为明验,其馀在陛下博览载籍以考之,知臣所言不为谬妄。

臣一夫之愚,不能周知天下之务,近曾上奏,乞下诏书,开言路,伏望圣慈早赐施行。并治平四年五月三日上殿札子具录进呈,乞陛下留神幸察。

……

只能说,看东西的角度,一旦偏了,那就是真的偏了。

原本历史上,这上书,肯定没有问题。

但现在因为向宗回丶高公纪,就变得很有问题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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