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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章 状师唐大闹西平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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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市机场,老唐正在接机口等着。

今天林有粮一家就要过来了,他作为代理律师,肯定要来接一接。

这一家子过来的机票都是老唐买的----没办法,真的是一点钱都拿不出来。

很多时候像是这种需要长期治疗的,都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你需要自己先垫付之前的费用。

是,你可以透过诉讼来把这些钱要回来,但是,在诉讼之前,你自己必须先花钱。

所以没办法,老唐帮着买了机票这些费用的记录储存好,后面都可以进行索赔。

等了好一会,林有粮坐在轮椅上缓缓被推了出来,因为烧伤后的样子太过于吓人,所以专门在外面遮了个床单。

老唐虽然站在人群中,但是林楠楠一眼就认出他来了,那种气质真的与众不同。

「唐律师,还麻烦你跑这一趟,真的是不好意思————」林楠楠的妈妈赶紧上前道。

老唐摆摆手:「这都小事,今天先在西平住一天,明天我们一起去西河,估计监定时间不会很长,完事了你们就能回去了。」

「现在先去酒店吧,我已经订好了。』

林楠楠一家人千恩万谢,本来这些钱都需要他们自己掏的。

老唐也不多说什麽,只要能把任务做好,这点钱根本不算什麽。

第二天一早,几人直奔西河市,随后便打算开始劳动能力监定。

然而,刚刚到了地方,却传来了另一个讯息。

「今天不能监定?为什麽啊?」老唐看着面前的工作人员道。

那工作人员回道:「唐律师,今天局里收到了西河市法院的传票,大义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认为这个事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西河市法院立案,所以现在得先等法院的判决下来才行,您也知道这些东西,我们现在也没办法—————」」

老唐点点头,这个他也能理解,劳动能力监定必须要有工伤认定的前提,现在既然已经开始了行政诉讼,那就得等法院判决了。

毕竟法院是有可能推翻工伤认定的。

那就只能先等着了,老唐转身和林楠楠一家人解释了一下,随后便让他们先在西河市住着。

反正后面这些钱都可以算进交通食宿费用里面去。

而他自己,则是回了西平市,因为那边的二审就要开始了。

然而,可能是中院觉得这案子确实简单,所以二审没有开庭,老唐跑了个寂寞。

不过好在二审很快有了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那麽好了,接下来就等着对方执行。

倒是在西河市法院这边,法务总监的日子很难。

这个行政诉讼本身就很勉强,他自己都知道基本上没有胜诉的可能,但他只能硬着头皮起诉。

没办法的,很多打工人都经历过这种情况,老板直接给一个你根本没办法做到的任务,你还不能拒绝。

因为在老板眼里,给你发工资那你就要把我的任务都给我做好,这麽点屁事都做不好要你有什麽用。

别跟我提什麽法律,你不是做过律师吗?这都没办法?

不出意外,庭审现场他被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喷的很惨。

他主张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主张林有粮是包工头找来的,甚至还拿出了他们公司和包工头之间签订的分包合同,

别人一句话就陷入了死结,你们把这样的劳务分给一个没有资质的自然人,

本身就是无效的。

按照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用工单位违反法律丶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这里就是法律的神奇之处,按现在的情况来看,这都能认定工伤了,那那些农民工应该都和这个公司有劳动关系。

这不就爽了嘛!

但-—」—--如果你以这个主张为由索要什麽补偿金或者双倍工资之类,那不好意思,不管是仲裁部门还是法院都不会支援你的主张。

因为你不是被这个公司管理的,所以你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但是,如果你出了事故,那你们之间就存在劳动关系了,因为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而且你并不能用不存在劳动关系来答辩,法院肯定不会支援你的。

随机应用,根据情况看适用什麽法律-不管下什麽样的判决,都可以在法律上给你找到依据!

其实还是为了稳定,既不能完全偏向于用人单位,也不能一味支援劳动者。

就像前段时间的一个案例,有个农民工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了,工地上干活的时候受伤。

当时那个公司也不想担责,就拿出了最高法的另一个司法解释: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说的通俗点,退休了就不能算劳动者了,那你受伤肯定不能认定工伤,我们这是明显的劳务关系。

然而,法院并不支援。

所以没有任何意外,大义公司这边败诉。

走出法院,法务总监拨通了老板的电话。

「喂,常总,对我们败诉了————-法院说认定工伤没有任何问题。」

电话另一边,常华志直接炸毛了:

「败诉?这法院怎麽判的,踏马的怎麽可能败诉,你没和法院说那个林有粮是包工头找的?」

「我说了常总,但是人家法院说,我们违反规定把这个活儿分给没有资质的自然人。」

「所以出了事故我们公司就必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我都把咱们和包工头那边签的合同都拿出来了··

常华志瞪着眼晴道:「这凭什麽?法院还不讲理了?那大家都是这麽乾的啊,这意思是出个事都得担责了?」

法务总监没说话,他其实很想反驳一句:大家都是这麽乾的,人家法院也一直都是这麽判的·——·

不出事什麽都好,出了事,责任跑不了的。

「那安全协议呢?安全协议法院怎麽说?』

法务总监再次开口道:「法院说安全协议和这个案子没关系————」

「那你当初是干什麽的?你为什麽没告诉我,那这个安全协议还有屁用啊,

养你们一群人都是吃乾饭的?」

被骂了一顿后挂了电话,法务总监有点想辞职了,但是他又不知道辞职了能干嘛。

关键是,他从上个公司辞职也是因为这样。

平时的工作里他提出的法律风险老板根本不听,什麽赚钱就干什麽。

至于说赔钱?不管,什麽时候法院下了判决没办法了,这才赔。

以前大家都还要点脸,不想让公司有涉诉风险。

现在感觉一切都变了,很多公司都是一堆案子,甚至一些公司老板直接就说了,有合作你来找他,因为他不能坐飞机—————·

埃,这年头真的难啊。

上诉了,然而依旧没用,中院驳回的速度贼快,好像生怕被什麽人揪住小辨子。

法务总监没辙了,再次打电话请示后便来到了西平市,他要向高院申请再审。

不过,再审期间并不影响原审判决的执行,林有粮终于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监定了。

太艰难了,林楠楠第一次感受到了什麽叫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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