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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放屁,她说知道了。”

陈千看起来要碎掉了。

荆平野托腮听着,可怜地拍拍他的肩膀,忽然问:“你为什么会喜欢她?”

陈千羞涩起来,声音压得很低:“我也不知道,一开始也只是前后桌,说两句话。我只是觉得她扎马尾很好看,笑起来有酒窝。然后体测女生跑800米的时候,她在第一个,我看见她跑过来,像阳光一样,那一刻我就觉得我喜欢她。”

荆平野嘀咕着:“太肤浅了。”

“放屁!这反而说明,在‘这一刻’发生之前,我就已经在喜欢她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陈千努力向他描述,“喜欢不是进度条,喜欢是一个不透明的杯子。你懂吗?就是你不知道里面有没有水,也不知道有多少,只有当水溢出来的时候,才会突然发现——哦,原来我这么喜欢她。”

说完哲理之后,陈千很期待地看向荆平野,只收获一双迷茫的眼睛,

“算了,你不懂我的哲学,”陈千说,“大课间去不去小卖部?”

荆平野放弃思考:“去!”

这节课是物理,讲的题都是荆平野会的,因而他有点走神,又想起了陈千的话,不自觉看向自己的杯子。

一个透明的塑料杯,能清晰看见里面的程度。他和应逐星是一款杯子,但只有荆平野看得见其中的量。

荆平野转着笔,忽然想,如果喜欢是杯子中的水,那应逐星对他的喜欢,估计是一升的杯子,或者一点五升?

……总之很多。

荆平野手中转的笔掉下来,清脆的一声“噔”,他才发觉自己在想这种莫名其妙的事,连忙盯着黑板,强迫自己听课了。

大课间,陈千找他一起去小卖部。路上,他们偶遇了孟常,孟常是和舍友庄程一起的。既然碰见了索性一道去小卖部,陈千没怎么见过他们,但足够自来熟,聊上两回已经成了好兄弟了。

荆平野听着他们说话,犹豫了会儿,装作不经意问道:“那个,应逐星怎么没和你们一起?”

孟常:“他在教室的。话说这两天怎么没见你们一块了?”

陈千大嘴巴:“他俩闹矛盾呢!”

庄程:“怎么还和小女孩一样闹别扭?”

陈千摇摇头:“你不懂了,小男孩也有闹别扭的权利。”

荆平野后悔提起来了,脸颊涨红,连忙岔开话题。

课间的小卖部盛产高中生,人满为患。

陈千来了直冲冰柜,他说:“我爷爷是中医,他说了,夏天人是外热内冷,吃凉伤身。冬天外冷内热,太适合吃雪糕了。”

所以,他拿了俩小布丁,“我这是养生!”

庄程听得大悟:“这样!”他本身较胖,怕热,于是自己也拿了一个绿豆冰沙。但随后拉肚,不必细提。

而荆平野对这个并不感兴趣,他每回来只买酸条糖。正好碰见孟常来买百奇,他见荆平野手里攥了四根酸条糖,笑起来:“你还真是喜欢吃酸条糖,难怪呢。”

荆平野困惑:“难怪什么?”

“难怪去年开学的时候,我跟应逐星第一回来小卖部,他就问我酸条糖的位置,但又没见他吃过,”孟常随口道,“原来是给你买的啊。”

荆平野愣住,低头看自己手里的酸条糖。

上学期的时候,应逐星经常会给他投喂酸条糖,不过荆平野只知道吃,没有想过他是怎么买来的。

结账时,荆平野看着小卖部满满当当的人,以及狭窄的货架。对于他而言随随便便可以买来的糖,但对于一个眼睛看不见的人,应逐星需要记路,需要忍受课间高峰的人流量,磕磕碰碰,才能买一条糖。

荆平野发现,自己是一个提前得知谜底的人,从结尾去找前文的伏笔。而那些伏笔,在最初写下时,并没有抱有被揭开的目的,只是单纯的文字。

单纯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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