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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什么鸡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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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歌在网文界里的贡献不仅仅只是创造了一个流派,因为相比之下,流派只能算是某种类型下的写作风格而已,但是《诛仙》的横空出世填补了仙侠这一类型小说的空白,因为在此之前,网文界里虽然有这一类型,可是书库中却非常的罕见,单单有一两本挂羊头卖狗肉的小说,披着仙侠的外衣,写的却是西洋玄幻的内核。

非要说的话,恐怕只有其中一两本武侠算是比较贴近的了。

如果说是《诛仙》教给了网文界里的众多网络作家仙侠世界的大致框架,那他如今正在连载的《凡人修仙传》则是规整了一套完美的仙侠修炼体系。和《诛仙》相比,更注重法宝兵器,练功升级的《凡人修仙传》更像一本网络小说。

在这种框架下,沈歌已经给许多作者指明了道路,只要按照《凡人修仙传》的骨骼脉络去走,故事内容根据自己的想法来写,那基本上就算是一本有模有样的仙侠类型小说了,现在紧跟着开书的话,不说在启点火起来,但是喝口汤挣点钱却是没什么问题的。

之前沈歌在无聊的时候还问过系统,关于自己抄这些网络小说究竟算不算是在弘扬国风文化,系统给他的回答是“是”,因为早在《诛仙》大火之时,给他带来诸多声望值的时候,就证明了这一点,不然如果不算的话,系统给他结算声望值,肯定没有那么的多。

其实这个还挺好想通的,毕竟现在西洋文化横行,无时无刻不在冲击着华国人的感官,在网文界西洋玄幻小说流行的时候,他一本《诛仙》打破了被霸占垄断的格局,使得众多小说读者喜欢上了古典仙侠类型的小说,带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潮流,仅从这一方面,就足以说明沈歌写小说,同样符合系统发布的任务了。

同时其他作者想要跟风,而又不抄袭他的话,肯定会去查找关于华国以前的历史神话故事,他们根据华国的神话故事改编后写成小说,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同样是另外一种传播方式。

虽然现在网文界西方玄幻类型的小说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程度,各式各样精彩的内容全都挂在网站的首页排行榜上面,但与此同时,却也从侧面说明了,这一类型的小说陷入了桎梏,为了跟风而已,为了赚钱而写,所有人都在写西方玄幻小说,其他类型的都只能算作是小众题材。

沈歌的《诛仙》和《凡人修仙传》为停滞不前的网文界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不论是真的喜欢写作的人,还是只是为了赚钱的人,许多作者都开始研究仙侠,在这条路上探索,不再像以前那样,逮住西方玄幻小说死磕了。

总归是一件好事。

而这两本书也给他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保障,虽然参加综艺节目同样赚了不少钱,但却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因为他总不可能参加完这个节目就立马再去参加另外一个节目;像写书的话,写一章赚一章的钱,没那么多的制约,倒是令他感觉极为方便,同时还有时间去学习和搞其他的东西。

把今天的章节更新后,剩下的存稿设置定时更新,沈歌便退出了作者后台。

虽然现在《诛仙》和《凡人修仙传》在网文界里非常的火爆,虽然已经有了出圈的迹象,但还是没有完全出圈,漫画版权的卖出只是一个征兆,一个开端,至于以后,则是稍微需要一点时间的沉淀,或者一点助力,到达网文界的IP彻底被重视起来的时候,将会百花齐放,两本书的各种版权卖到飞起,影视、出版、端游、手游、页游……

一本书就可以让他吃一辈子,两本书的话,吃两辈子吧。

“如果按照正常的情况发展,网文界IP大热的时代应该还需要三四年的时间,不过有我在的话,应该会提前很多,”沈歌心中想道,“一年,还是两年……”

快到上课的时候,沈歌拿了两本书就向着学校走去,出名有好处自然也有坏处,虽然艺术学院里不少学生同样有在校期间出名大火的情况,对此许多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但奈何拿到《国风美少年》的冠军后,沉寂了一段时间的沈歌,最近却又凭借着一首《虞兮叹》和一出《四郎探母》再次火了起来,所以基本上只要有同学认出他,都会和他打招呼,如果只是一两人倒也罢了,但是被发现的话,实在是走不动道!

所以现如今他每次出门,都会在头上扣一顶帽子,压低帽檐防止别人认出他来。

大一要学的课程对他来说并没有多么的难,虽然他一直以来练习的都是以华国的传统乐器为主,但是西洋乐器同样不在话下,之前他用吉他来作琵琶弹,就足以看出来他的功底和实力。

和之前班级里的小透明不同,现在的沈歌虽然在班级里上课的时候同样低调,但是每当他来上课,便会有三三两两的人上来和他聊天,即便是他不喜热闹,对来人也只是平静的微笑,给人一种疏离的感觉,但是那些人却也不会生气,相反看起来还特别的高兴。

一般在大学里,除了班干部和一些生性外向的学生之外,大部分普通学生的朋友基本上只有室友而已,就算是一个班里的同学,有时候也仅仅只能叫出来名字,彼此之间并不熟悉。

曾经转系而来的沈歌,性格本来就比较沉默,再加上平时专注于传统文化方面上的研究,而且还不是住校生,所以并没有什么朋友。

如今的沈歌还是那个性格,依旧是寡言少语,看起来非常的内向,但是情况却和之前大有不同了,他倒是没有什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感觉,只是觉得有趣,世事如棋局局新,西洋文化占据了华国这么久,总该轮到自家的文化坐一坐交椅了吧。

中午和唐钰一起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看到了一个老熟人,还是唐钰眼尖先看到的,除了刚开始的一个月几人之间略有纠缠之外,最近这两个月已经没怎么见过面了,况且本来就对她没有什么感觉,甚至还有厌烦的沈歌自然不会去关注她的情况。

不过只是对视了一眼,王凝雪便直接离开了。

沈歌低头吃饭。

唐钰看了看王凝雪,随后又看了看他,开口说道:“最近我在公司里遇到了她好几次,好像是前段时间通过了考核,正式加入了晨曦。”

说到这,他冷笑了两声:“估计她也知道自己跟那个蔡狗待不长久,所以才没有去康悦,反而去了晨曦。虽然他们两人还没分手,但是听说蔡坤凡现在又有了新欢,好久没看到两人同时出现在学校里了……呵呵!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而已。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宁娶从良妓,不娶过墙妻,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多,不过也不少,她基本上很少在学校里露面了,估计是没那个脸……”

沈歌吃完饭后,点了点头,唐钰说得没错,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既然选择了要做某件事,那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为了自己的发展而离开原主的她,虽然会惹人口舌,但是却也只能从道德层面谴责她。

所以自从他接手后,没再和她有任何的交集,这种女人不会对任何人产生感情,她只是想要借助他人而实现自己的目的而已,包括进入晨曦,如果以后有机会进去更高的平台的话,她也会毫不犹豫地跳过去,甚至不会对栽培她的晨曦有任何的感恩,或许还会把晨曦作为一块踏板,狠狠地踩下。

下午没课了,沈歌和唐钰两个人打车来到了晨曦公司,他来这里的目的自然不是和岑溪约会,而是把自己准备送给唐钰的歌交过来,如今自己发达了,自然要拉兄弟一把不是嘛。

“诶,到现在我还想不通,你为什么突然要给我写一首歌。”

唐钰好奇地对沈歌说道:“如果我不是看了你写的内容,恐怕我会一直觉得你在故意整我。”

“咱俩都这么熟了,”沈歌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现在我在网上这么火,肯定也要帮你一把,毕竟高处不胜寒,我一个人站在最顶端,实在是有些寂寞了。”

“所以你想让我过去陪你!”

唐钰一脸恍然的表情,急忙道:“好兄弟呀,好兄弟,当初真的是没看错你!”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叫……”

唐钰思索了一瞬后,眼睛一亮,“管鲍……”

只不过他话还没说完,就被沈歌给打断了,“不是!”

“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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