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六章 【她的回答】(求订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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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城。
“这道题目就是这样的,只需要你会运用数学公式就能很好地解出最后的答案。”
林画正给杨姐的孩子讲解数学题目,又问道:“明白了吗?”
男生点了点头,说道:“懂了,谢谢画姐姐。”
“画姐姐,我就先回去了。”
男生收拾自己的练习册,准备离开回去,感谢道:“画姐姐,真得要谢谢你了。”
“不用客气,你自己回去要好好练习,注意就是不要粗心。”
男生点了点头。
看见林画给杨姐的孩子讲完题目,林卫国笑着让他留下来一起吃饭,不过男生这边自然拒绝了。
林画这边给隔壁的孩子讲了题目,也就会回自己的房间里面准备写论文,没办法她的研究生论文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虽然已经确定了论文大致方向,也就是研究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这两项罪名之间的关系。
因为在林画看来拐卖,拐骗儿童罪相互依存,处于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同一法序。
林画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不停地敲击着键盘,屏幕上一行字出现,“刑法不能仅满足前者的立法修正需求,而忽视后者长期以来的立法缺陷。当前,拐骗儿童罪保护对象单一,罪状描述简易,量刑情节缺失。本罪的立法修正应当重点关注保护对象,罪状形式,量刑情节三个方面。罪状形式采“具体列举 抽象概括“的综合模式。量刑情节应包括从重,减轻两方面内容,以增加本罪的量刑幅度……”
也许是因为林画最近都在看拐卖儿童和拐骗儿童的相关案例,林画的内心越发觉得这里面有很值得讨论的点,尤其是对于追诉期之争,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拐骗儿童罪法定最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因此此类案件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可是在现实案例中,受害者家属受各种因素限制,可能间隔十几二十年才找回孩子、找到拐骗者,案件早已超过了追诉期限,难以追究拐骗者的刑事责任。
在林画看来,不管是拐骗儿童罪还是拐卖儿童罪都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犯罪者必须要为之接受法律的审判。
林画正写着论文,林卫国敲门走了进来。
“画儿,给你切了水果。”
林卫国端着一盘切好的水果走进来,放在林画的书桌旁,看见林画正在用电脑写东西,虽然不在意林画究竟在写什么,却是问了一句,“是在写毕业论文吗?之前听你说还在为论文烦恼,现在怎么样了?”
林画眉眼一弯,笑着回道:“已经确定好方向,还在写。”
林卫国点了点头,也没多问,瞅了一眼林画书桌上的一本《刑法》书,翻开的那一页清楚地写着——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林卫国眼神猛地一变,面上没有任何变化,心却是在那一刻揪紧了。
他知道自己的女儿选择的专业是法律,但他却不知道林画现在正在研究的居然是拐卖儿童罪。
就在看见《刑法》上那一条法条说明的那一瞬间,他眼前浮现的就是那天晚上他做下的那件事。
那个女人绝望的嘶吼,无声的呐喊,死命地抓着他的腿,不松手,就那样一直死命抓着,哭着,祈求着,但是他一脚又一脚地踹上去。
林卫国打了个寒颤,他想起了那个女人的痛苦的样子,浑身的寒毛就那样竖了起来,他其实一直都没有忘记那件事。
从来都没有忘记,一直都记得那件事,那个深夜,那个女人,以及那个他抢来的孩子。
林卫国的表情有些狰狞,即便他努力忘记,可是那件事也不曾离开过他。
因为那个他抢来的孩子就在他眼前一点一点地长大。
这是他的孩子林画!
这是他的女儿林画!
林卫国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这个答案,似乎只有这样他的内心才会没有那么多的恐惧和不安。
他不需要感到不安,同样不需要害怕,因为没有人知道那件事。
除了那个女人,不会再有人知道那件事。
那个秘密永远都不会揭开的!
林卫国心里如此想到。
林画没有注意林卫国的眼神变化,只是吃着水果,继续开始想论文,但注意到林卫国并没有走,有些疑惑,抬头望着林卫国,问道:“爸,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
林卫国一怔,回过神来,那些想法通通都消失不见,摇了摇头,说道:“没有,你先忙,我就不打扰你了。”
说着,林卫国就准备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林书的电话打了过来。
林画有些意外,林书会主动给她打电话,这真的让她有些惊喜,立即笑着接通了电话,问道:“林书,怎么有时间给我打电话了啊?”
林卫国看着林画正在打电话,目光又扫了一眼那本厚厚的《刑法》,就那样一直盯着,表情严肃,眼神晦暗不明,但什么也没有说,转身走了出去,脚步沉重。
就那样一步一步地走出去,又停住,转过头望着林画的背影,表情十分复杂。
虽然只是那一瞬间,他忽然觉得林画和那个女人长得有几分相似,似乎那个女人——
“啊啊啊——!”
在那黑夜中哭泣,一直发出无声的呐喊。
林卫国不再想,林画是他林卫国的女儿,是他亲生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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