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2章 过去(1 / 2)

加入书签

如何区分强者与弱者?肉食与草食是其中最粗暴直接的一种分法。

即使是刚入丛林的雏儿,他们也晓得吃草的要比吃肉的相比安全一些,至少是在你没去惹他们的时候。

但总体来说,再强的草食动物也难逃被猎杀的命运,这只是或早或晚罢了。

纵使猎杀的过程存在一些危险又怎样?只要猎杀成这么一个大型食草动物,就足以林子中的人们好长一段时间的衣食无忧了。

至于猎杀大型食肉动物?

找死罢了,那肉还又硬又柴,根本就没法吃。

猎杀它们你能获得什么?一张皮吗?蛮牛与驼鹿皮肯定要比那些精瘦的食肉动物更大更柔软。

可以说,这种行为,肯定是跟衣食无忧无关的,它是在这之后的事。

当衣食无忧之后,人就会追寻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说荣耀,比如说权利。

庞加夫身为肉齿兽部落的族长,便一直享受着这两样东西给他的便利。

年轻时,他是部族里最强大的猎手,他只要站在人群当中,人们就会给他投来尊重与憧憬的目光。

这就是荣誉。

成年后,他被选为少族长,之后又成为族长。只要是他的族人,他征服的地方,他的话便能被人重视的执行。

这就是权利。

他的人生是如此的顺利,以至于他认为自己能够一直这么顺利下去,一辈子都吃不到这两样东西的苦果。

但当这一天来临的时候,他是如此的错不及防,因为带来这一切苦果的人,竟然是他唯一的亲生儿子——

雷恩加尔。

可以说,在这个小生命降临的那一刻,庞加夫是十分高兴的,他很确信这是自己的血脉,他能够感觉到那血液中的呼唤。

但这种喜悦只停留在雷恩加尔六岁那年,按照部落中的惯例,这个岁数的孩子们将开始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次狩猎。

本来这只是一场小孩子抓阄般的仪式,他们能狩猎回来什么不重要,几个人一起狩猎的也不重要,随便一只兔子、豚鼠、羚羊、野猪,什么都行。

大家只是想讨个好兆头,没有什么分出高下一说,毕竟狩猎技巧此时还没有传授,他们只是让孩子们用身体里肉齿兽人最原始的力量,在丛林中进行一场宣泄。

可是,就这么一场简单的仪式……

雷恩加尔竟然空手而归!

在这一刻,庞加夫才真正正视起雷恩加尔那具瘦小的身躯,那具瘦小的宛若猴子般的身躯,那具瘦小的简直侮辱了他身上肉齿兽血脉的身躯!

荣誉的苦果,是耻辱。

雷恩加尔,就是他庞加夫的耻辱。

他狠狠的掌掴了雷恩加尔,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他赶出了部落。

他忘不了雷尔加恩那失魂落魄的眼睛,但现在的他,更多的感觉到愤怒。

他马上组织了一场对肉食动物们的游猎,他希望用强者的血来洗刷自己的耻辱。

尖缘鸟、暗影狼、魔沼蛙,他都曾经狩猎过,并将对方变成他荣誉的收藏。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他最终却在一群美洲豹身上碰了壁。

那本来只是一群最普通的食肉族群,在恕瑞玛周边以及瘴荫丛林中,根本算不上是排得上号的猎食者。

它们的头领是一只苍老的母豹,已经弱到承担不了搏斗,只能在草原上追一些兔子以求饱腹。

庞加夫只扎出了一矛就了结了对方的性命,其他的豹子很显然也对他们这些肉齿兽十分畏惧。

可有一只不是。

她年轻、她修长、她灵敏。

极迅速的一扑,就了结了庞加夫身边的一名猎手。这让他怒火中烧,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跟不上对方的速度,也就是说,如果那一扑的对象是他,那么他也会就此倒地不起。

但他又庆幸,因为这一击,对方露出了后背,让他可以十分方便的扎下长矛,只要他斩杀了对方,就不会有人意识到他的虚弱与苍老。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