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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福尔摩斯(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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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华生是一个因为伤病从战场退役的老兵,回到都市后,没有节制大手大脚花钱的华生很快便遭遇了经济危机,不得已开始寻找更廉价的租房。

朋友小斯坦福介绍他和一个医学化验室的朋友合租。

不出意外的话,这个人应该就是福尔摩斯了。

作为资深推理小说爱好者的诺玛,第一时间得出了结论。

在小斯坦福的讲述中,诺玛初步得到了福尔摩斯的人物介绍。

品行端正。

精通解剖学。

一流的药剂师。

掌握了大量的冷知识。

性情古怪,只和感兴趣的人交流。

对准确无误的只是有着一股狂热的劲头。

诺玛看着自己列出的特点,毫无疑问,这就是诺玛心目中,一个真正的侦探应该具备的特点。

目前为止,故事还算中规中矩,唯一让诺玛感兴趣的就是福尔摩斯的人物形象。

紧接着,花生在小斯坦福的带领下来到福尔摩斯所在的化验室,此时他正在做着某种实验。

让诺玛意外的是,福尔摩斯看到华生的第一句话:

“看得出来,您刚刚从富尔汗回来。”

诺玛的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怎么可能刚见面甚至这个人还没有说话的情况下,就看出一个人的来历!

尽管诺玛自己也会在日常生活中做一些推理小游戏,但只是有一个大概的方向,她知道这有多困难,怎么可能这么精确?

难道是小斯坦福告诉他了?还是作者故意给主角加的特别设定?

诺玛皱了皱眉头,如果是后者的话,那这本书也就没有看下去的必要了。

作为一本推理小说,最重要的就是逻辑清晰,于寻常之中发现不寻常,这才是侦探的魅力!

如果一个侦探的推理能力完全来自于主角的开挂,那就已经已经脱离了推理小说的本质,最多不过是小孩子的读物罢了。

华生和小斯坦福同样对此感到好奇,不过福尔摩斯对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反而兴致勃勃地讲起了他在血红蛋白上的发现,声称这一发现对于刑事案件的侦破有重大意义。

如果不考虑前面直接得出答案的“推理”,其实福尔摩斯这样专注和偏执的性格还是很对诺玛的胃口的。

在一番热情的交谈之后,华生顺利地和福尔摩斯成为了室友,在两人对话的过程中,诺玛得到了一些新的信息。

福尔摩斯会拉小提琴,而且水平应该还不错,进一步加强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的复杂性。

嗯,会拉小提琴的似乎有暴力倾向的偏执的侦探。

华生有一条狗,按照正常小说的套路,它应该会在某些时候成为案件侦破的关键,在主角寻找线索时提供帮助。

诺玛其实不太喜欢这个设定,因为这样某种程度上过于夸大了狗的嗅觉,不符合常理,也就意味着真实感不那么强。

可惜遗憾的是,直到第一章结束之后,作者都没有对福尔摩斯之前的推理做解释。

难道就只是这样吗?

诺玛心中有些失望。

文稿继续下滑,第二章的标题出现在她眼前。

《演绎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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