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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岁月待我晴雨交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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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朝露在工作方面有点亚历山大,吃不香睡不好。一阵顶风作案之后,精力不济便显了出来,倒头秒入睡,且睡得死乎乎的。

郁楷的精神却旺盛得很,大脑皮层兴奋到不行,也许是习惯了昼夜颠倒和熬夜的剧组生活,他反而睡不着。站起身来在朝露的屋子里左摸摸、右看看。

之前来的时候都没有仔细看她书柜里的东西,现在一个个或专业法律或英文原版的书名看过去,郁楷不明觉厉。他英文不太行,所以上学的时候就有点崇拜英语说得好的人,可以跟外国友人无障碍交流。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个略显年代的费列罗巧克力包装盒,里面似乎有若干手写笔记。现在都是电脑手机打字,迄今为止他只在玩桌游时见识过朝露的废柴画功,却不知道她的字体是娟秀还是狗爬,不由得好奇地打开来翻看。

原来,这扎纸张竟然是二十多年前的信了,日期从1997年开始。那时候他才两岁而已,估计还在玩拨浪鼓什么的,连话都说不清楚。

这是属于她的过去,他不曾参与亦无法参与,郁楷静静地阅读下去。

阳翰笙此人,他也是最近瞧了朝露的小红书视频才知道。明面上也许只是老同学的关系,不过他显然在她心中占据着不一般的地位。朝露几乎没有开口聊过他,即使她会开玩笑地提起其他的一千零一夜人选。

现在郁楷读了头几封信,有点明白为什么那时候她第一次过来探班,他怕她饿肚子特地从杭州机场给她买了麦当劳汉堡充饥的时候,她会突然问到他关于初恋的事情。

眼前这些手写信的字里行间,全是她年少时期对阳翰笙的满满崇拜和自身定位的卑微。

郁楷从来没有类似经历,他在上学的时候是所在学校乃至整个龙岗区有名的风流人物,属于众星捧月型的存在。虽然他也会暗恋别人,搞些暧昧什么的,但通常喜新忘旧,没有怎么深沉地迷恋过特定的一个人。顶多是偶尔觉得某个小女生比较漂亮,多看上两眼,不过这对于年轻的男孩子来说,实在再正常不过了。

朝露显然比他成熟很多,在11、12岁的年龄就能进行如此复杂的思考,并且处理这般矛盾的情绪。相比之下,他的大脑发育地慢得多,估计等到他能做类似的反思,都是20岁以后的事情了。

在学校里的那些日子,郁楷的成绩马马虎虎、不上不下,却不觉得有什么好自卑的。校草光环让他特别受欢迎,老师同学都喜欢他,包括男同学。他们早就接受了他有壮大粉丝群的事实,颜值差距太明显,连嫉妒都无从说起,干脆直接躺平跟他当朋友来得比较愉快。

当时郁楷每天打篮球、玩滑板、打桌球,玩得不亦乐乎,金钱方面的开销自然也不小。他无忧无虑地以为钱都是大风刮来的,花完了就伸手管爸妈要,哪晓得他们赚这些钱有多辛苦。

他真正成熟起来,可能还是高中后期。爸妈做生意失败,经济压力越来越大,经常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愁眉苦脸。有一次他无意中听到他们商量,说是等到把他送进大学,就搬回老家去住,那边开销会小很多,不用每个月缴纳不菲的房租。

说来好笑,郁楷是那个时候才知道,深圳的房租对爸妈来说是个昂贵的负担,即使他们一家住在偏远的龙岗区。

得知家庭面临的压力对于他来说大概是一项好事,过往爸妈的过度保护反而让他不知好歹。

那之后,他开始浪子回头、用功读书。在高中老师的一再宣传和强调下,他和他周围的同学们都以为只有好好学习才能考上好大学,只有考上好大学才有好出路,只有好出路才能让爸妈过上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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