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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墨景翼之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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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了一上午,云浅夕的体力已经宣布告竭。

墨景翼见她已经面有汗意,便提议恋爱的下一个步骤,吃饭。

两人商量了一下,觉得与其去别的地方吃还不如去汇云楼来的方便。

到了门前,云浅夕再次看向高高的匾额。

烫金的三个字悬挂楼上,依旧让她有一种钦佩之感。

又看了看身边的墨景翼,伸手指了指道:“这真是你写的?”

墨景翼笑道:“自然。”

云浅夕十分不想承认心中那股子感觉叫做骄傲,可嘴角的勾起的笑意骗不了人。

她一直就崇拜文采出众的人,现代生活已经进入电子化时代,能提笔写字的人都不多,更别说写得一手隽秀飘逸的毛笔字。

来到古代倒是人人都有一手毛笔字,但她肚子里墨水不多,所以也不看不出好坏,唯有墨景翼的字让她初见便有欣赏之感,而今又知是恋人所就,就有点压抑不住心里的小自豪。

小厮一见是他们二人,马上深鞠一躬。

不等带路,墨景翼边带着云浅夕径直上了二楼,往自己的专属房间而去。

云浅夕此次来的心情明显跟上一次不同。

有墨景翼的陪伴,好似是跟着走进了他的另一个世界。

房中已然燃着香薰,古朴的檀香味衬的房间不像个酒楼,更像是茶室。

云浅夕进了门就直奔案前,拿起纸笔道:“你来给我写两个字。”

墨景翼被她直白的样子逗的忍俊不禁,提步来到案前,歪着头问道:“想看哪只手的?”

云浅夕满眼笑意,“都看。”

墨景翼右手提笔沾墨,略一思忖,挥笔写就上句“情深情浅情不灭,”又换做左手写下句“伴朝伴夕伴余生。”

既成全了他写情诗的“第一步”,也告白了他的心声。

云浅夕却震惊万分。

这两句诗包含了自己名字中的浅夕不算,最为惊讶的是他的笔法。

只见第一行他不仅用了自己熟悉的“朝堂”字迹,更是加了其他笔风,第二行除了汇云楼牌匾上的字迹,其他也换了笔法。

一共十四个字,每两个字一个字迹,左右手开弓,各个风格都有独到的味道,或是飘逸,或是苍劲,或是隽秀,或是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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