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七十九章 大幕再次落下(1 / 2)

加入书签

[[第七十九章 大幕再次落下

南明朝廷之所以愿意主动各地求和,甚至自去帝号,降为王爵,显然也是被齐军这半年来表现出来的摧枯拉朽一般的强大无匹的攻势给吓到了。

之前曾经掀翻大明王朝的李自成在强大的齐军面前毫无还手之力,甚至李自成这个大明王朝的掘墓人被齐军逼的最终自焚而死。

齐军的另一个强大之处表现在同时两线作战,甚至三线作战上面。

在大军出动平定大顺政权的时候,同时还在漠北的草原以及关外的白山黑水之间对蒙古人和建奴进行犁庭扫穴,最后的清剿。

而且在每一个战场上都表现出了绝对强势的态度来,作为他们的敌人完全无法阻挡。

所以这几个月来,虽然齐军没有越过双方实际控制区的行为,但是南明朝廷上下却每天都是战战兢兢,生怕齐军随时打过来。

而且最近明军水师也发现了齐军舰队出现在了长江出海口附近。

不过人家打的是打海盗的幌子,明军水师也无可奈何。就算有心上去称量一下对方的实力,但是看着那远比己方要高大的战船,还有那战船两侧伸出来的黑洞洞的炮口,原本那点小勇气立刻就消散了。

南明朝廷上下现在都明白了一个道理,齐军之所以到现在没有打过来,不是打不过,而是暂时忙不过来。

等人家腾出手来的时候,那恐怕就是大军压境的时候了。到那个时候再想讲条件几乎就是不可能了。

所以与其等到别人来打,还不如自己主动一些表达出低姿态来,还有可能会有一个比较好的境遇。

而齐皇登基称帝就是一个最好的时机,所以才有了前面的一系列动作。

齐皇沈墨对于南明朝廷主动服软,,从兄弟之邦变成了藩属国的态度不置可否,只是留下钱谦益领衔的南明使团在京城观礼,然后就没有下文了。

这种态度给南明朝廷整的不会了,天天开会讨论,商量齐皇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可是没等他们商量出个结果来,时间就来到了大齐复兴元年的一月底。

齐皇下旨要镇守西安城的大将赵率舟率兵从汉中入川攻打张献忠的大西政权,同时命令另一员大将关鹏乘坐齐军水师渤海舰队的战船顺着长江从动自习进攻四川,两面夹击张献忠。

看着浩浩荡荡从入海口开进长江的齐军水师,明军水师根本不敢阻拦,生怕齐军顺势来一个假道伐虢。

齐军两路大军浩浩荡荡向着四川开进,天下为之瞩目。

……

说到张献忠,史书上着墨最多的就是他的“残酷好杀”之上。

我们所能确切知道的,是他出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正是万历皇帝的消极怠工愈演愈烈趋于极致的年代,明王朝的灭亡已在此时埋下伏笔。此时欧洲经过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正处于与中国擦肩而过超越中国而去的前夜。

那一年,除了这位后来农民起义领袖的诞生,世界上并没有其他太重要的事情发生。

张献忠是延安人,黄土高原上裹着白羊肚手巾面孔黧黑两颊坨红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牙齿的陕北青年。应该会唱几句信天游,至于水平如何,就不好说了。

出身当然是贫苦了。祖上是军籍,也就是职业军人,那个时代军人是被人瞧不起的贱业。

“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到父亲这一辈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做了个走乡串寨卖些针头线脑的小贩。母亲则在农闲时节,织炕席到集上去卖,补贴家用。从小应该挨过饿,受过冻,吃过苦,受过地主家的孩子欺负。这都是很保险的推测。

据说是和李自成一样,张献忠被爹妈强扭着脖子送进私塾读过两年书。

无奈天性和书本不亲,坐不住。在私塾两年,和同学打了无数的架,大字却没记住几个,父母无奈,只好任他放他的羊,任由他成天和村子里的半大后生们厮混。

在陕北定边,民风剽悍,人们农闲之余,爱舞刀弄棍,不只为防身,也是一个娱乐。张献忠于此道颇有天分,练得也投入。他天性爽快,胆大。

“身材魁梧,剽劲果侠,声如巨雷,面目微黄”,朋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黄虎”。

野史说他,“阴谋多狡”,“及长,益无赖”。很快他就打遍四邻八乡无敌手,成了年轻后生里“有号”的人物。

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没事时,只能纠集几个同样好勇斗狠的朋友,到镇上的小酒馆,像《水浒传》里那样,切上二斤熟牛肉,打上两角浊白酒,吃得酒酣耳热,吹吹牛,“教量些枪棒”,说些“江湖上好汉们的勾当”,“卖弄胸中许多豪杰的事务”。回来捎半斤残酒,顺路偷只鸡,偷几把蚕豆,找个人家赌上一宿,第二天回家挨老妈一顿痛骂,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张献忠投身起义以前的确切经历,在浩如烟海的史料里我们仅仅打捞上了四个汉字:“捕快”和“边兵“。

然而,这四个字,包含着相当丰富的信息含量。

地方“捕快”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刑警。

正如我们从通俗小说中了解到的那样,这些基层的执法人员一般素质不高,往往是流氓、罪犯或者地方上好勇斗狠之徒出身。

比如县公安局的巡警队队长武松、监狱里的小牢子李逵都是遇赦的逃犯出身,“历城捕快”秦琼同样有过发配经历。

他们官匪勾结,与黑社会亲如一家,并且往往在小说中最终成为“黑社会骨干”。

被革职之后投身“边兵”,对失业的张献忠来说应该是一个既顺理成章又无可奈何的选择。

正如前面所说,以前的“军人”是个被人瞧不起的,几乎是半囚徒式的职业。

为了防止他们逃亡,官府给他们脸上刺字,对待一如罪犯。

他们缺乏自尊,兵饷又常常被扣,所以纪律极坏,视烧杀抢掠为常事,简直就是披着一层官军皮的流氓强盗团伙。

从“捕快”、“边兵”四个字里我们可以推断,在当上捕快前,张献忠在地方上已经半流氓化了。

“基层警察”整日吃拿卡要的生涯,很有可能使他进一步流氓化。

虽然无法确知张献忠参加的“边兵”状况到底如何,但还是有充分的理由推测,军队生活带给张献忠的,不仅仅是军事常识,或多或少,还会有当时军队普遍的“**”习气。

在投奔起义军前,张献忠的生活一直是失败的。他的学生时代显然不成功,大字没记住几个,因为爱打架,没少挨老师的板子。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