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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雁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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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谁顶得住啊?

自那之后,图海提督谢绝宾客,搂着两房小妾在卧房里躺了足足三天,才算稍稍平复了郁闷的心情。

悠悠苍天,何薄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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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海老提督如何抓狂,“罪魁祸首”张小辫儿并不清楚。

老家伙闭门发泄的时候,这小子正在城外携一众弟兄整日饮酒寻欢、听书作乐呢!

实话实说,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品尝到权力的滋味,原来竟是如此美妙,简直让人飘飘欲仙!

这雁营之中皆为雁户出身,所谓雁户,就是以打雁为生的雁民。

在灵州城西有好大一片芦苇丛生的沼泽地,被称为黄天荡,荡子里水草茂密无边,不知覆着多少里数,那些南来北往的大雁途经此地,多会在黄天荡中落脚。

自古雁乃守信之物,每到迁徙之期,天空中雁阵翩翩,一队连着一队,漫天皆是,观之不尽。

天空中的雁阵,飞行时或为“一”字,或为“人”字,从头到尾依长幼之序而排,称作“雁序”。

阵头都是由老雁引领,壮雁飞得再快,也不会赶超到老雁前边,这是其礼让恭谦之意。

古人常将君子比作大雁,大概便是出于此因。

对于猎户来说,大雁为最难捕获之物。

这是因为大雁有智,落地歇息之际,群雁中会由孤雁放哨警戒。

正所谓犬为地厌、雁为天厌、鳢为水厌,这三种生灵最是敏锐机警。

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群雁就会立刻飞到空中躲避,所以不论是猎户还是野兽,都很难轻易接近地上的雁群。

但黄天荡里的雁户们,却对狩猎大雁经验丰富,独有心得。

雁户猎雁的器械称为“雁排”,是在一个渡水木筏子上铺设排枪。

猎雁时,雁户们会先把排子隐藏在芦苇荡深处,然后再由身手矫捷的雁民,身披蓑衣,头插雁翎,寻着雁踪,偷偷潜行到雁群栖息之地,在约离其一箭之地时便不再接近,否则必然惊走雁群。

潜伏至深夜,看那月冷星稀之际,便突然点起一支火把。

见到火光,雁群中哨戒的孤雁便会立刻振翅示警,也就在这同时,雁户急忙将火把浸到水中熄灭了,继续悄无声息地隐蔽不动。

雁群从睡梦中惊醒,正要展翅腾空逃命,抬头却发现四野茫茫,一片寂静,不免怀疑是那孤雁误报,便嘈杂着责备了它一阵,随后放下心来继续歇息。

雁户躲在四周,待听到雁群逐渐安静下来,就再次点起火头,孤雁尽忠尽职,立刻再次报警,而雁户们仍是熄灭火把。

如此反复几回,雁群便会被激怒,进而活活将那哨雁啄死,这样一来,便落入了雁户们的诡计!

趁此机会,雁户们牵动排枪四下合围,待到那些野雁发觉大事不好,从睡梦中猛然惊醒过来,再想逃脱已经晚了,都被雁排的射程罩住,大多难逃中弹身亡的厄运。

这个猎雁的法子,唤作“打孤雁”。

而刚与张小辫儿结义的“雁排”李四,便是一位极擅“打孤雁”的老练猎人!

他之所以在雁营中地位最高,除了是上任营官的长子,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便是其高超精湛的猎雁技巧!

前几年,雁户们依靠猎雁过活,也只勉强糊口,常被官府盘剥压榨,赶上离乱岁月,不免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因此,其中便有许多人仗着身手敏捷,藏身在芦苇荡里,劫杀过往的客商,做些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的勾当,也算是绿林响马中最著名的一路,与盘踞在洞庭湖畔的常胜山响马子齐名!

前年,马知府赴任灵州,第一件事便是许下金银好处,将这伙儿雁户尽数招了安,编入灵州团练,号称雁营。

多年征战下来,原本近万的雁民损伤重多,又补进了一部分附近深山老林里的劫匪强盗,约有三千之数,皆是悍勇凶恶的陷阵好汉!

在张小辫儿未来时,营中以“雁排”李四和他的亲妹子雁铃儿为首。

那“雁排”李四除了极擅猎雁,带兵打仗也十分勇武,酷爱结交天下英雄豪杰,二十多岁的年纪,擅能扎排使铳,故此得了这个绰号,素有神手之称,手中火器百发百中。

他还有个妹子雁铃儿,两人从小相依为命长大,感情颇深。

雁铃儿与他哥哥一样,除了能征惯战,更有百步穿杨的手段,随身一张雁头弯弓,七十二支雁翎箭,向来是箭不虚发,胜过《水浒》扈三娘,不让《西游》罗刹女。

这些年来,一直女扮男装,跟随哥哥南征北战,立下不少赫赫功勋!

但自从父亲身死之后,兄妹俩便有些心灰意冷,正琢磨着反出城去,回黄天荡重拾老本行,做些打雁猎雁、劫富济贫的勾当,谁料遇到了前来赴任的张小辫儿。

那“雁排”李四天生桀骜,是个无法无天的主儿,向来不甘居与人下,可一见到张小辫儿,就好像那吕布看上了貂蝉,王八看到了绿豆,怎么瞅怎么顺眼!

让他不由自主就像和这小子义结金兰!

说来巧了,张小辫儿也是这么想的。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并领着雁营一众弟兄一起烧香拜了把子,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马天锡知道张小辫儿收服雁营后,也十分惊讶。

他本来抱着考验的目的,才同意了图海提督的意见,让张小辫儿统领雁营,为保证对方的生命安全,还特意留了后手,没想到......

这可真是,亘古几多奇诞事,破天荒来头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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