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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9章 模仿和超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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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连想购买了蓝色小丑的笔记本业务的前两年开始,他们实质上就已经成为了货真价实的阿米丽卡代理公司。

所谓的‘艰难’的长达十三个月的谈判,不过是收买与出卖的价格上的沟通,各种利益上的互换承约。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当时不是没有人站出来质疑,但都被按掉了。

按照时间来算,连想与阿米丽卡相关机构的合作也就是从这会儿开始,在明年也就是02年进入实质性接触,于04年完成‘收购’。

连想一度成为明星企业,到处炫耀自己的丰功伟绩,号称实现了对阿米丽卡计算机行业的反攻并取得了胜利。

实际上,就是买了一堆人家没有用的准备抛弃的空壳业务链,没有任何的实物,却为此花费了近十三亿米刀的代价(一半是股份)。

唯一得到的东西就是六年的局部商标使用权,也就是贴牌。

虽然这个贴牌的范围号称是全球PC业务,但实际上就是在国内和第三世界折腾来着,在发达国家都并没有什么进展,人家根本不认。

但是实话实说,这对他们在国内的销售以及各方面业务开展确实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没办法,国内就好这一口,一看牌子就高朝了,根本不会去计较实质上的东西。

也就是说,连想花了十三亿米刀,给蓝色小丑解决了根本上的大问题后,又借着这个风头完成了阿米丽卡商品在国内PC市场的占有。

蓝色小丑丢掉包袱又得到了发展资金,轻装上阵,更好的完成了产业布局以及实现技术垄断。

而连想获得了阿米丽卡计算机产业的认可和支持,骄傲的拥有了蓝色巨人这样的股东,完成了国内市场的占有。

所以叫双赢。

其实某水的那条搬运工的广告,给连想用更合适一些,他们才真的是不辞劳若兢兢业业的搬运工。

除了让阿米丽卡的商品,技术完成国内市场的占有与控制以外,连想再无建树,反而频频的对国内相关企业进行攻击和压制。

直到十四年后,他成功背刺了华维,这才把一切光昭天下。虽然他还在坚持,在做各种积极的洗地行动,但事实不容狡辩。

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不得不说,真的相当悲哀。

比如那位汽车界的老大,所做所为和连想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而且比连想更会操作,打的一副好情怀牌面。

放弃研发,积极靠近支持‘国外友商’,打压限制同行业,用情怀来开辟拓展市场……是不是完全一样?

也就是汽车行业没有另外一个华维,所以我们也见不到另外一次的无敌背刺。其实有,只是没有这么明晃晃的醒目感。

这其实也是为什么庐州汽车厂明明已经完成了工艺技术上的升级换代,但产品并没有推向市场,而是继续修练内功,不断的加大研发的原因。

张彦明不想面对任何意外,他想的是一招制敌。

产品早卖几天晚卖几天对于枫城来说并不存在什么影响,枫城需要的是一鸣惊人,能一锤定音确立自己在行业内的地位。

让其他人想搞事都没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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