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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杀人回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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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怪”物,据说是烬之团首领的主意,说他出身的地方在十分偏远的地方,那里的人都用这个炒菜。

端菜的侍从们忙的脚不沾地,不停的上菜,撤下空的盘子。

这场宴席,是格伦出钱办的,不然以烬之团现在的所剩钱币,根本不足以办可供这么多人肆意吃喝的宴席。

“路易斯,你第一次杀人是在什么时候?”四周聒噪的厉害,杰森怕路易斯听不清,于是大声的向坐在旁边的路易斯吼道。

路易斯掏了掏耳朵,摆摆手示意他说话不用那么大声。

杰森会意,低声重复了一遍之前的问题。

路易斯想了想,回答道:“我在一个很远的地方,杀了个贵族,为了避免追杀,一路逃窜到别的国家。”

这是他编造的。

跟路易斯坐同一桌的杰森等人,顿感敬佩。

“你呢?”路易斯问。

杰森说:“当时我才十岁出头,镇上有个大孩子,经常欺负我,我气不过,也是少年心性,就想着把他杀了,一天夜里,大孩子在粪坑拉屎,我冲进去,把他推了下去,事后我很害怕,一整夜没睡,熬到第二天,听镇上的大人讲,大孩子在粪坑里被淹死了,不过没人怀疑到我头上,都以为他是失足掉下去的。”

安德拉斯笑道:“就因为这事,我好几天不敢去粪坑,都是跑到郊外解决的,也不带纸,在路边随手扯几片叶子就行。”

众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接下来,安德拉斯跟瑞安,也是说出了自己第一次杀人的回忆。

瑞安杀的第一个人是他的父亲,据他所说,他的父亲是个赌鬼兼酒鬼,喝酒了经常家暴他的母亲,后来他的母亲患了病,需要钱去救命,但他的父亲却想用钱去赌博买酒,他的母亲自然不愿意,二者就这般打了起来,他的母亲直接被他的父亲一刀刺入了眼眶里,在他母亲的挣扎中,刀落到地上,他捡起,然后杀了自己的父亲。

后来瑞安的母亲也死了,因为失血过多。

安德拉斯倒是简单,他的首次杀人,是在跟杰森成为山贼后,在一次抢夺的过程中,杀了人。

这些事一说,大家的关系好似又亲近几分,这让路易斯想起前世时,还在上小学那会,与自己的同桌互相交换秘密后,辣条都分着对方吃。

深夜,酒席结束,众人各自散去。

寒风刺骨,路易斯紧了紧衣物。

城里的旅馆不多,根本不够佣兵团的雇佣兵分,再说佣兵们都是死人堆里爬起来的,因此对住的地方并不上心,在郊外随便拉个帐篷就行。

路易斯倒也不是讲究,只不过既然有这个能力,为何不让自己过的好些?

待路易斯来到街上时,空无一人,连流浪者都不见踪影,要么被雪给掩埋了,要么找着个还算暖和的地方苟且偷生。

路易斯走进旅馆,旅馆的伙计坐在柜台后,脑袋一点一点的打着瞌睡,他进来伙计只是眯着眼瞄了下就不再理会。

路易斯回到自己的房间,脱鞋躺在床上,许久都不能入睡,毕竟明日,正是朝进军的时候,纵使是他,也不免有些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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