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0章 夜中歌(2 / 2)
阿仰舒捏着鼻子,徐若水一凑过去她就往后转,给他留了个背影。
徐若水不免有些尴尬,好在那两个青年不是什么难说话的人。
其中一个竟然用一口流利的中原官话指着自己,又指了指旁边那人和转过去的小孩:“我们来自云南卯让,我是牙朗卯让,他是我的弟弟勾朗卯让,朗是我们父亲的名字,你称呼我们牙和勾就可以。而我们尊贵的主人,是这位伟大的圣女——阿仰舒卯让。”
徐若水注意到他们的左耳上都坠了一只有女子手镯那样大的银圆环,不知是不是耳坠太重,把耳垂吊得很大,成了两只大耳朵。
“你们是苗人?”徐若水没想到青羡会开口,他还以为这位对什么都漠不关心呢。
“幸会。”牙和勾朝她微微颔首,阿仰舒转过脸来,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霸王花也是苗人啊。
许仙仙忍不住去想,那样一个剽悍的女子,从前在苗寨里到底是什么样的。
所以又忍不住去想象,苗人的生活到底是怎么样的。
她发现,自己对醉花的了解实在少得可怕。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虽然未曾败事,但谢宛和醉花却是她离开万叶山后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师父。
那几年的时间过得太过纯粹,以至于沉迷于修符和练刀的日子里,她常常忘了自己早成了孤儿,被灭了家族。
那些事情把她的时间填得太满,又迫使她沉浸。以至于偶尔悲恸时,她竟然会发愣地陷入一种沉默中,仿佛那刻进骨头里的丧父之痛和家族罹难,变成燃了很久很久的灰烬。
烧的时候是痛的,一切都在眼前毁灭,人间陷入地狱。
而当它从燃烧陷入寂灭,绚烂的火光熄灭,整个记忆都变成了灰色的冬日,把一切都冰冻。
那是一种比仇恨更深刻的,来自内心深处的恐惧。
被砍去所有连枝,毁掉一切过往和联系、彻底孤立无援的恐惧。
那两柄苗刀,是醉花留给她的东西。
许旭州说醉花回了云南,但许仙仙还是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因此那老狐狸又说,若她在万仙盟三年一次的落乌会上夺了青云魁首,便当她是有几分自保能力,可以告诉她醉花去了哪里。
许仙仙答应了。
其实硬要说她和醉花有什么太深的情谊,那还真有些夸张。爹不疼娘不爱,一个十天半个月都不说句话,除了削人就是削竹子的剽悍霸王花,哪里懂得如何和一个孩子相处。
可许旭州也不打算让她继续做个孩子。
要知道,走出蜀王府,有的是人想要她的命,而那些人动手的时候,从来不会注意到她是个孩子。
小狼崽子哪怕还是个崽子,也不能失了狼性。
在家养的小妖宠们为了取悦主人而在地上打滚撒欢时,冰川上的雪狼早已经学会了猎杀和捕食。
醉花很少和她说话,比起动嘴,她更喜欢动手。
刀给了小崽子,满山的竹林就是她最好的工具。
小刀在手上一转,就切豆腐似的轻松切下一节细竹,除去竹叶后放在手上随意把玩,就像是一条小鞭子,抽在手背上又红又痛。
很简单,也很粗暴。
不愧是许仙仙心中的“黑白双煞”,这两位冷面美人,一定要论起来,醉花的粗暴和谢宛有相似之处。
大概不是自家的孩子所以不心疼。
不给吃饭、挨挨打都还是小事,要命的其实是自己把自己困住。
许仙仙一直就是个倔强得不行的孩子,甚至有时固执得要命。
修符就像她喜欢的算术一样,总会有一时解不开的难题。
而每到这时候,她就会像是被困在一张巨大的网络中出不去,在反复纠结中陷入一遍又一遍的猜疑和迷茫。
谁叫小丫头那时候没觉悟,老爱和她斗嘴,说些不好听又幼稚的话。
谢宛是懒,却还没懒到不能惩罚一个小家伙,教教她什么是尊师重道。
看着那小家伙在阵里急得像个要跳墙的小猎物一样东看看西瞧瞧,她就觉得这乏味的生活突然变得有意思了很多。
当然,在谢宛先一轮的“洗礼”下,小家伙没以前那么棘手了。
可惜这丫头从来没握过刀,醉花看她那副娇滴滴的模样哪儿看哪儿不顺眼,以至于每日“刁难”。
那种感觉就像是把一株娇嫩的仙客来放到沙漠中生生磨成一株皮厚耐旱的仙人掌。
自从小丫头那嫩得像是能掐出水儿来的小手被磨破皮长了血泡、血泡破了又生成茧,她看小丫头都顺眼了许多。
要不是王府里每日都有人送饭食过来,醉花甚至想过奴役那刚到她腰高的小郡主去挑水做饭。
谁叫她最看不惯那些娇滴滴的小姑娘,个个都像是走两三步就要倒的病秧子。
小郡主可不能长成那副没用的德行,毕竟收了钱是要办事的。
再者王爷对她有救命之恩,知恩图报这四个字在她心里的分量是很重的,但她又不愿意像其他人一样为许旭州所驱使。
好在给了她个两年的差事,做完了,便算还完了恩情。
醉花是尽心的。
虽然平日不如何和那不听话的小郡主说话,一开口则是冷言冷语的嘲讽,饶是她也没想到,这看似娇弱的小郡主在武学上竟然极有天赋,再者心性坚毅,因此学起来比旁人不知道要快多少。
两年之期一到,她本来打算教的、没想到要教的,一股脑全给教了,勉强算是倾囊相授。
毕竟从她自己来看,自己也就是个半吊子,远不比那些名扬鼎元洲的刀道大家。
而为何说是勉强,她的确是把技巧方法都给教了,但有的事情的确需要循序渐进。即使道理上明白了,做起来也有可能是另一个样子。
倘若那丫头老老实实地练下去,醉花预想的是,至多十年,自己便能在这灵修界听见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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