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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咸鼠(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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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嚣张,所见之处只得他们两个活物,世界在此刻寻不到生机似的。

“以后就好好过日子。”他不需要她说话,答案早在心里,只从怀里取出老早准备好的东西,那是翠儿从前做给他的荷包,上头的鸳鸯绣得像鸭子,他塞给她,“也不知买点什么当贺礼,你自己揣着,看上喜欢的自己买。”

翠儿的手僵硬地像木头,把荷包推给他,使劲摇头。

他不收,又推回去:“能嫁得好是好事。天冷,快回去吧。”

翠儿的眼泪越流越厉害,哽咽着想说什么,但还是说不出一个字。

不用道歉,也没有怨恨,他摸了摸她的脑袋,送她到这条路的分叉口,只能送到这里了,以后的路,她要跟另一个人走了。

他微笑着冲她挥手,目送她离开。

蹲在他肩膀的它叹气,不是因为他失恋,而是从他的表情判断这回它还是没东西吃。这个家伙啊,到底什么才能让他哭出来呢?

正想着,一滴亮晶晶的眼泪突然从它面前落下去,它惊诧之余赶紧冲下去一口吞下,抬头,他无力地靠在老树粗糙灰黑的树干上,身上灰黑的衣裳几乎跟这棵快枯死的树融为一体。

第二滴眼泪还没有出来,便被他用力擦掉了,可嘴角还是挂着笑,仿佛只要不露出难过的表情他就不会难过一样。

它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飘到他面前用力亲了他的脸颊一下:“你可算哭了!”它甚至盼望着他马上再爱上一个会嫁给别人的姑娘,说不定这样它一辈子都不愁吃喝了。

总之那一天,小曲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独自走回去的,当然更不知道身旁有一只兴高采烈只差敲锣打鼓的妖怪。

翠儿出嫁后不久,小曲离开了这里。

老家是回不去的,祖屋在战火里烧了一大半,现在估计全塌了吧,当初出来谋生,还想着等攒够了钱的时候说不定天下也太平了,那时便能回去把家重新修起来,娶妻生子,然后教孩子读书识字,但不需要他把所有诗词都背下来,更不需要他成为神童。

可是折腾了这么些年,修房子的钱远远不够,天下也没有太平,并且越来越不太平。

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唯有年龄的增长不费吹灰之力。

从小曲走到另一个老曲的过程里,他还去参过军打过仗,军队里起码能吃上饱饭,可是他不敢杀人,刀比笔重太多,总拿不稳,而且战场太难看了,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血,那么多离开身体的四肢,死的伤的堆叠在一起,人命在其中轻贱得连一张废纸都不如。终于有一天,他跑了,倒也不是怕死,就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毫无意义的事,再提不起力气。跑的时候还带着个受了伤的小兄弟,才十来岁,看到血还会吓哭的那种孩子,一路上担惊受怕地躲藏,实在没饭吃的时候他趁夜去别人家的果园里摘果子,末了却不愿当小偷,留了字据说借了多少果子以后必定偿还,并且留下了自己的大名。活下来不容易,小伤兵懂事,中途好几次都让他不要管自己了,他也动摇过几次,带着一个伤兵逃难实在是难,但最终他每次都说行我再送你走一段就走,却总是送了一段又一段,多走一段离小伤兵的老家就能近一段。小伤兵说家中尚有母亲与妹妹,村子周围的山上四季常绿,花果遍地,还能抓到肥壮的野兔,自己做梦都想回去。他听得很欣慰,甚至觉得那不只是小伤兵想回的家,也是他想去的地方。

可惜最终的结果,是他们谁都没能去到那梦里的家乡。

小伤兵死在了路上,临终前糊里糊涂地喊娘我要穿新衣裳。

他找不到纸钱,把枯叶撕成衣裤的样子烧在荒地中的新坟前。

战场是再也不会上了,虽然老家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他还是偷偷回去了,数年不见,等待修复的祖宅连最后一面墙都垮了,曾经还算热闹的小城里荒草丛生,能走的人都走了,剩下的老弱妇孺为了一小袋米的归属争吵不休。

他在破败的家门口坐了整夜,翌日清晨离开了小城,走时只带走了大门上的一把铜锁,那是他向临终前的父亲证明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的证据。

会读书会识字,会种地会修锁,饿不死人的。

他去了人多的大城市,除了偷抢拐骗不做,什么都做过。乱世谋生虽然辛苦,好歹攒下了一些钱,学人做些小买卖,明明是做好了完全的分析与准备,却赔本赔得一塌糊涂。有人说做生意要讲眼光讲运气,他便总想着是不是自己年幼时的光芒已然用尽了一生的运气,然后笑指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一定是的!接受这个事实吧!

没有运气,还有力气嘛,既答应了亲爹要照顾好自己,哪能食言。

不管在小店里帮忙算账还是在马棚里替人刷马,他都相信世道早晚会安定下来,那时候一切都会好起来。

也遇到过那么一两个心仪的姑娘,许是阴差阳错缘分不够,最终都是不了了之。他从不否认自己的势单力薄,照顾自己已是吃力,若再将另一个人硬拉进自己的人生,那便是害人了。

一晃又是十多年,四分五裂的天下战火更盛,仿佛烧到了一个极致,波谲云诡的局面只等一个命定的人物挥刀决断。

而他已经过了四十岁,是个彻底的中年人了,照镜子时常会发现几根白发在鬓边乱飘。

他早已不再执着于有一个固定的居所,天下不定,走到哪里都不定。

那天是年三十,他从破庙里出来往市集去时,从河里救了个失足落水的小娃娃,孩子年幼说不清父母住处,天寒地冻的,他只好将孩子抱回破庙,生了火取暖。哪知人在庙中,祸从天降,一群乡民不知怀着怎样的误会冲进来,里头的一名妇人一把抢过孩子大哭起来,那孩子也抱着妇人喊娘亲,他这要开口,其他人不由分说围上来将他打了一顿,边打边骂拐子不得好死,还有人说要拉他去见官。

拐子?他心头哭笑不得,但怎么解释都无用,拳脚一点不客气地落到他身上。

最后还是孩子母亲喊了住手,说既然孩子找到了,打一顿撵走就算了,无畏多生事端。

然后他就被几条汉子架起来扔出了破庙,警告他马上离开他们的地界,再敢来村里拐孩子就真的打死他。

他忍着痛从地上爬起来,擦掉嘴角的血迹,看着那群人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无辜道:“我真不是拐子啊,你们怎么就不听呢。”

真是个糟糕的大年三十呢。

他确实不敢再往那群人去的方向走了,惜命。

一瘸一拐地走到市集上,他进了一间小店,要了一壶酒,一小碟卤肉。

天黑前的市集还是热闹的,过年嘛,此地临近洛阳,人口比别处都多些,店铺民居的门窗上都贴了大红喜庆的春字与各式窗花,穿着新衣的孩童们在街头蹦跳欢叫,忙碌了一年的人们终于找到可以放下重担稍微喘息的一天,大多数人都携妻带子忙着往家中去,小店里的客人只他一个,店小二时不时来提醒一声今日会提前打烊。

入夜,他抱着没有喝完的酒跟省着吃还没吃完的卤肉,走在四下无人的街头,远远近近传来的都是鞭炮与烟火的动静。

他举起酒杯,笑嘻嘻地对自己说:“恭喜发财。”

一饮而尽。

它仍旧躺在他的肩膀上,打了个呵欠。

四十年了,以为选错了人,但磕磕绊绊活了四十年,也不亏,只是明天又不知道要上哪儿才能偷到盐巴吃。

但它很快就确定不用偷盐巴了,因为他哭了……一边嚼卤肉一边哭了。

多少年了啊……终于!

可是他哭什么呢?不是已经对任何事都不执着不难过了吗,四十岁的人了,该见的风浪都见过了不是。

他边走边喝,每次一小口,奈何酒量太差,还是醉了。

迷迷糊糊中他只见到前头有一处灯火,踉踉跄跄过去,才发觉又是一座小庙,不过不破烂,还有幽幽的香火气。

他坐到门槛上,把最后几口酒倒进嘴里。

酒壶骨碌碌滚落到一旁,他也歪过身子靠在庙门上。

“四十岁了啊……连个跟我说新春大吉的人都没有……哈哈……”彻底醉过去前,他口齿不清地说。

它落到他的大腿上,仰头看着这个跟从了四十年的男人,突然不屑地哼了一声:“不就是一句新春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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