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 2)
所有人都说今年太冷了。
又到除夕之夜,小城之中处处灯火,家家团圆。
但所有的热闹都跟这间身在荒郊简陋无比的房舍无缘,名为“百安庄”,却是个收容无主亡者的地方,这里若热闹起来,那才是见了鬼吧。
薛平安是下午被送进来的,死因是溺亡。
运气不好,翻了船,整船人都没事,独他一个被暗流拉到水底,救起来时已无力回天。都是外乡人,同船者也无人识他,翻查行李,也无任何能证明他身份的物件,所以他是脚上被挂着“无名氏”的牌子送到百安庄来的,若接下来的时间官府仍查不到他的来历,便只能就地处理。好在天寒地冻,他被留下来的时间能多一些。
现在,只有它知道薛平安的名字,知道他是在一种惴惴不安的心情里踏上回家的路的。
它已经记不得薛平安是它完整跟过的第几个人,二十?三十?随便吧。
大多数时候,它都以一支发导的模样,插在他们的头发里。淡青色的犀角很光滑,却并不起眼,不会有什么人注意到它的存在,然后在他们或长或短的生命里当一个旁观者,偶尔也会是个参与者,遇到胆子大的,它也愿意现形一见,比如几百年前遇到的一个姓燕的书生,为了省钱能在荒坟野地里露宿,不惧鬼狐不怕妖魅,能读书能舞剑,嫉恶如仇,刚直不阿,一心想在那乱世中闯出名堂,可惜终不能如愿,最终归家做了个普通农夫,平淡又有点小郁闷地过完了一生。
在燕书生晚年的某天,他拿出堆满灰尘的剑,喝了几口酒,便在院子里挥舞起来,年少英姿,鸿鹄之志,仿佛一切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只可惜无人喝彩。
上个月他在外地做生意的独子刚当了父亲,老婆欢天喜地赶去带孙儿,留下他一人在老家。
它记得那晚的月亮特别大,照了一地的银白,老燕头舞剑的样子居然也好看起来,竟比年少时还要威武几分,它一时没忍住,化成人形在旁边鼓掌叫好。
老燕头见院子里突然多出个七八岁的小女娃,模样还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看着便有几分亲切,故而明知有异,却并不惧怕,只问她是谁。
她也不瞒着,说自己是他用了几十年的那枚犀角发导,妖怪一只,今天见他舞剑舞得精彩,特意现身喝彩。???..coM
老燕头惊讶之余,说年轻时睡过那么多荒地坟场,却从未见过一只妖怪,原来妖怪的模样也并不都是凶恶丑陋的。他还告诉她,自己当年在集市上见到这枚发导时,一眼便觉得它与众不同,很是喜欢,这么多年来也从未有过更换之意,想不到真是个跟自己有缘的灵物。
老燕头仿佛在说一桩人间美事,她却不客气道:“你在一堆发导里挑中了我,还不是因为小贩不识货,给我的标价最便宜!你又穷又抠,东西不坏你哪舍得换新的。”
老燕头一愣,老脸一红,旋即哈哈大笑,摸着她的头说你这妖怪着实可爱。
“不过这也的确是你我间的缘分。”她给他倒了一杯酒,“我从不主动选择跟从谁,都是你们在各种机缘下把我带回来。许多人跟我只有半截缘分,喜新厌旧放弃我的,粗心大意弄丢我的,是大多数。你应该是我完整跟从过的第二十多个人了吧。”
老燕头好奇道:“完整跟从的意思是……”
“到你死,我都在。”她直言,“确保你平安入土之后,我才会离开。”
老燕头又一笑:“都死了,还有什么平安不平安的。”
“那不见得。”她指了指天上与地下,“天上有禽鸟,地上有走兽,万一你死的不是地方,那乌鸦老鼠豺狼可不见得会放过你。”
“这样啊……”老燕头喝了口酒,“虽然我不认为一个躯壳完不完整有什么要紧的,但真要被老鼠啃去了鼻子,我虽不疼,家里人看了却会难受,所以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不过你为何要这么做?跟着我这么多年,也没给你什么好吃好喝的,甚至都不知道你的存在。”
“因为我只要能做个有出息的妖怪,就有当神仙的机会。”她坦白道,脸上露出一丝向往的神情,“听说昆仑是要收妖怪做神仙的,但前提是这个妖怪有本事有出息,还要通过特别严格的考试。我不太清楚怎样才算有出息,曾听别的老妖怪说只要我完整跟从过的人越多,出息便越大,不管真不真,先这么做下去吧。”
老燕头听罢,点点头:“不管真不真,先做下去吧。你看我年轻时,何尝不是跟你一样,一腔热血,不甘平凡,可能也怪我没能一直这样下去,不然也不至于在田间地头了却余生。”
她不解:“田间地头有什么不好吗?”
老燕头一怔,笑:“舞剑没人看啊。”
“我看啊!”她认真道。
老燕头扑哧一笑:“对对对,有你在旁喝彩,也是很好。”
那一夜,她陪老燕头喝了半宿的酒,老燕头醉过去之前,祝她心想事成,早日成仙。
她接受他的祝愿,也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有资格上昆仑的。
翌日,老燕头酒醒后,把自己那支犀角发导拿在手上瞧了很久,他以为昨夜只是一场酒醉里的梦,这玩意儿怎可能变成个俊俏可爱的小姑娘呢,定是一场梦。
一个月后,老燕头心痛病发作,倒在了去山里采草药的路上,走得很快,没遭什么大罪。
因地方偏僻,七八天后老燕头才被人发现,然而让众人啧啧称奇的,是老燕头在野地里躺了这么些天,天气又甚是炎热,连他背篓里的草药都蔫巴了,他却跟睡着了没两样,脸上还带着红晕,甚至身上连一点异味都没有,且这里野狗豺狼甚多,也曾有人暴毙于此,第二天被发现时已然尸骨不全,而老燕头身上却连一个齿印都不见。
只有天知道,这几天她跟多少野物打过架。只要她与老燕头寸步不离,他就能保持这个仿佛睡着般的状态。
她记得老燕头的老婆儿子赶回来时,抱着老燕头哭得死去活来,虽难过,但见着老燕头宛若生时的面容,却又颇觉安慰,觉得他走得一定很安详,且一定有神仙照应,不然怎会挨到他们回来依然安好如初。
老燕头的丧事办得很热闹,盖棺下葬时,他的亲朋好友在外头哭,她在棺材里盘算下一步往哪里去,是不是又要化回原形混在市集之中,等下一个把自己带回去的“有缘人”。
当时间走到薛平安时,她却不是被他买回去的,而是捡回去的。
那天她昏过去了。
为了保住上一个人的遗体,她跟自己的天敌——以食腐为生的墨蚓大打出手,恶战一场,也幸好那只墨蚓个头不大,修为不高,她直接了断了对方,却也被墨蚓的毒雾重伤,腰间落下半圈乌黑的腐蚀印迹,疼痛无比不说,那印迹还在缓慢扩散。这一遭下来,她连人形都化不成了,终日浑浑噩噩躺在集市墙边的角落里。
来往的人偶尔也有拾起她的,但一看只是一支平平无奇的发导,且中间还有一段黑色裂纹,很不经用的样子,便更没有占为己有的念头了,随手便将她扔到垃圾堆里,之后又被一只该死的狗当作玩物叼出来到处跑,晃得她头晕,直到薛平安拿一碗剩饭来喂狗时才发现这支青光莹莹的小东西。
也不知是薛平安跟老燕头一样穷一样抠门,还是这支发导莫名合了他的眼缘,他把它从狗嘴里抢救下来,擦干净带回了家,当发现它腰上有一圈裂痕时,还拿去让人在裂痕处包了一小圈银片加固,然后便高高兴兴地插在自己头上了。
可能他真的只是穷而已……包银片的是他熟人,说小事一桩都没收他的钱。但可能是歪打正着,那小小一圈银片对遏制她的伤势竟有奇效,至少在那之后,她腰间的乌痕不再扩大,疼痛感也逐渐消失。
↑返回顶部↑